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8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227号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 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 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等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编制的募集资金存 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向注册会计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资料。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报告 第 1 页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 (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 实反映了贵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 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凌燕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珍珍 中国注册会计师:吕潇华 中国上海 二 O 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鉴证报告 第 2 页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 [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 2016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17] 2045 号文“关于核准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 2,15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 民币 16.06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为 345,29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4,806,603.79 元,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0,483,396.21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F10930 号验资 报告。 (二)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① 290,483,396.21 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② 30,434,200.00 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③ 5,774,292.86 2017 年使用金额④ 950,000.00 2017 年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⑤ 60,680,452.93 其中:年产 100 万台显示器支架及 35 万台升 42,339,849.80 降台(桌)项目 2018 年度使用⑥ 模具中心升级项目 8,348,801.34 研发、设计中心升级项目 5,922,849.37 累计使用总额⑦=②+④+⑤+⑥ 148,676,153.44 购买理财产品⑧ 141,000,000.00 专项报告 第 1 页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结余总额 6,581,535.63 其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 募投资金专项账户期末结余金额 1,161,265.64 支行 ⑨=①+③-⑦-⑧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姜山支行 2,375,043.8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注 1) 3,045,226.17 注 1: 2018 年 1 月 10 日子公司浙江乐歌智能驱动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鄞州分 行新开立募集资金账户。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凡涉及每笔募集资 金的支出,均应由公司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报公司财 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办理付款手续。同时,募集资金的支付须严格按照公司 资金支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履行相应的使用审批手续。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7 年 12 月 20 日 公司、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 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7 年 12 月 20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浙江乐 歌智能驱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歌智能驱动”)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 产 100 万台显示器支架及 35 万台升降台(桌)项目”的实施主体,相应增加实施 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科技园区,并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与浙江乐歌智 能驱动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证券账号 账户状态 金额(人民币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 3901100029000136408 正常 1,161,265.64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姜山支行 353273673383 正常 2,375,043.8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393573917538 正常 3,045,226.17 合计 6,581,535.63 专项报告 第 2 页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根据 2017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浙江乐 歌智能驱动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00 万台显示器支架及 35 万 台升降台(桌)项目”的实施主体,相应增加实施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 科技园区,并于 2018 年 2 月 28 日与浙江乐歌智能驱动科技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未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目前尚在建设期,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未有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除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 141,000,000.00 元外,其余暂未使用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 资金专户。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有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18 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专项报告 第 3 页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 专项报告 第 4 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净额 29,048.34 5,661.14 募集资金金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867.62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截至期末投入 承诺投资项目和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是否 进度(%) 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承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金额(2) 可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3)=(2)/(1)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100 万台显示器支架及 否 14,313.91 14,313.91 4,233.98 6,234.38 43.55 2019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建设期 否 35 万台升降台(桌)项目 2、模具中心升级项目 否 3,480.02 3,480.02 834.88 1,741.08 50.03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建设期 否 3、研发、设计中心升级项目 否 5,186.36 5,186.36 592.28 824.11 15.89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不适用 建设期 否 4、补充流动资金 否 6,068.05 6,068.05 6,068.05 100.00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29,048.34 29,048.34 5,661.14 14,867.62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 29,048.34 29,048.34 5,661.14 14,867.62 根据 2019 年 1 月 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相关规划设计、招投标、规划审批、设备选型及采购周期等事项耗时较原 预期有所延长,公司结合目前“年产 100 万台显示器支架及 35 万台升降台(桌)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周期,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论证,将“年产 100 万台显示器支架及 35 万台升降台(桌)项目” 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市场形势及未来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对 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模具中心升级项目”和“研发、设计中心升级项目”进行阶段性投入,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为避免出现盲目投入,造成资源浪费,本着对股东负责 及谨慎投资的原则将“模具中心升级项目”和“研发、设计中心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 无 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 无 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 根据 2017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浙江乐歌智能驱动科技有限公司 更情况 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00 万台显示器支架及 35 万台升降台(桌)项目”的实施主体,相应增加实施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科技园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 无 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公司 2018 年度未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公司 2018 年度未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资金情况 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无 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 无 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除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 141,000,000.00 元外,其余暂未使用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 无 问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