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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歌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300729            证券简称:乐歌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2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会提名项乐宏先生、姜艺女士、李响先
生、朱伟先生、李妙女士、张信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
件),提名梁上上先生、徐强国先生、易颜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
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
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
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武亚军先生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正式选举生效后将不再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武亚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特此公告。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项乐宏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宁波师范学院(现宁
波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双学士学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长江商学院双硕士学
位;香港城市大学 DBA 求学经历;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在读。
1995 年至 1998 年,就职于中国电子进出口宁波公司,任国际合作部副经理;1998 年
至今,任丽晶电子执行董事;2002 年至 2010 年,任丽晶时代董事长、总经理;2002
年 1 月至今,任丽晶国际董事;2009 年 6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乐歌进出口执行董事;
2010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2016 年 11 月至今,兼任本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项乐宏先生通过丽晶(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晶国
际”)控制公司 1,841.7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09%;项乐宏先生与姜艺女士通
过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丽晶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晶电子”)控制公司 2,447.8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03%;姜艺女士通过宁波聚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聚才投资”)控制公司 90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0%。项乐宏先生与姜艺
女士为夫妻关系,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通过丽晶国际、丽晶电子、聚才投资间接
控制公司合计 5189.5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42%。除此之外,项乐宏先生与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姜艺女士: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双硕士学位。1995 年至 1999 年,就职于中国电子进出口宁波公司;
1999 年至 2002 年,任丽晶电子副总经理;2002 年至 2010 年,任丽晶时代副总经理;
2010 年 3 月至今,任聚才投资执行董事;2014 年 3 月至今,任芯健半导体监事;
2010 年 5 月至 2016 年 10 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2016 年 11 月至今,任本
公司副董事长、丽晶电子总经理、美国乐歌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日,姜艺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05.08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
通过宁波聚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聚才投资”)控制公司 900.00 万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0.30%。姜艺女士与项乐宏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宁波丽晶电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丽晶电子”)控制公司 2,447.8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03%;姜艺
女士与项乐宏先生为夫妻关系,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通过丽晶国际、丽晶电子、
聚才投资间接控制公司合计 5189.5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42%。除此之外,姜
艺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响先生: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大学软件学院软件
项目管理硕士在读。2006 年至 2007 年,就职于宁波市委组织部;2007 年至 2009 年,
就职于宁波威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研发经理;2009 年至 2010 年,任丽晶时代信
息中心经理;2010 年 5 月至今,就职于本公司,曾任国内营销事业部副总经理,现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响先生通过宁波聚才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29.97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34%。除此之外,李响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朱伟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学
士,硕士在读,高级会计师。曾获得 2006 年度“浙江省优秀注册会计师”荣誉称号;
1993 年至 2008 年,先后就职于宁波会计师事务所、宁波国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江
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宁波分所,历任项目经理、合伙人;2008 年至 2010 年,任丽晶
时代财务总监;2010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朱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91.46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5%;
朱伟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妙女士: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国际
经济与贸易学士,堪培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5 年至 2010 年,就职于丽晶时代;
2010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国内营销事业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妙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32.01 万股,通过宁波聚才投资有限公司
间接持有公司 9 万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1.0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7%。李妙
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信先生: 1985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研究生学历,CFA(特许
金融分析师)。2008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取得法学、经济学双学士学位;2010 年毕
业于浙江大学,取得金融学硕士学位。2010 年 7 月至 2013 年 10 月任职于国泰君
安证券投资银行部,担任高级经理职务;2013 年 11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职于平安
证券创新投行部,担任高级业务总监;2015 年 3 月至 2018 年 7 月任职于国泰君安
证券投资银行部,担任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张信先生曾成功主导或参与多个 IPO、
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等投资银行项目,具有丰富的资本运作经验。
    截至本公告日,张信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1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1%;与其
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张信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梁上上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民商法学、法律方法论,兼任中国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
1994 年获得杭州大学法律系经济法学学士学位,1997 年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
院法学系经济法学硕士学位,2004 获得清华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学位。2008 年
至 2010 年,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进行学术访问。1997 年至 2013 年,在浙江大学法
学院工作,先后担任助教、讲师、副教授与教授;2008 年遴选为博士生导师,招收博
士生;2010 年至 2013 年,担任浙江大学法学院副院长。2013 年至今,任清华大学
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止本公告日,梁上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梁上上先生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徐强国先生,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
会计学院教授。1984 年获得杭州商学院会计学学士学位,2007 年获得天津财经大学
会计学博士学位。1984 年至 2010 年,于天津商业大学商学院财务管理系工作,曾任
讲师、副教授、教授、系主任等工作。2010 年至今,担任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
院教授。
    截止本公告日,徐强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徐强国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易颜新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
计学院教授,会计学博士,硕士生导师,财务管理系主任,中国非执业注册会计师,
浙江省管理会计咨询专家,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学术部副主任。主要从事财务管理、
管理会计的教学与研究工作,研究方向:财务管理、管理会计、作业成本管理。主讲
研究生和本科生课程:管理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成本管理会计、高级财务管
理等。在《南开管理评论》、《经济管理》、《当代经济科学》、《财务与会计》、
《财会研究》、《财会通讯》等国内外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40 余篇,出版专著 1
部、教材 4 部。曾参加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1 项,主持省部级项目 4 项、参加 5 项;
主持厅局级项目 6 项、参加 3 项。
    截止本公告日,易颜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易颜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