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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乐歌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1-15  

						                 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以下事
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对联营企业增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徐强国 ___________




                                                   梁上上 ___________




                                                   易颜新 ___________




                                                      2020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