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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设研院: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组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2018-09-1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重组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设研院”)于
2018 年 9 月 7 日收到贵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河南省交通规划设
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8】第 3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要求,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民生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协同设研院及本次交易其他中介机构
就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认真核查、落实,现就问询函所涉及问题的核查意见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所涉及的词语或简称与预案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
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
    1、预案显示,标的公司历史上曾存在股权代持、工会持股、无偿划转、预
留股等情形,请说明以上改制及股份清理过程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潜在纠
纷、是否对本次交易构成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标的公司历史上曾存在股权代持、工会持股、无偿划转、预留股等情
形,请说明以上改制及股份清理过程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存在潜在纠纷、是否
对本次交易构成影响
    (一)标的公司改制以及股权代持、工会持股、预留股设置及股份清理
    1、标的公司改制
    标的公司前身为河南省革命委员会煤炭化工局煤矿设计院,于 1971 年 10
月 27 日由河南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是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1994 年 5 月 19
日,根据煤炭工业部办公厅出具的《关于太原等七个煤矿设计研究院更名的通知》
(煤厅字〔1994〕第 166 号),更名为“煤炭工业部郑州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郑
煤院”)。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河南省工程勘察
设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3]110 号)的规定,标的公司于
2004 年启动改制工作,具体过程如下:


                                      1
    (1)清产核资、审计及资产评估
    2004 年 8 月 30 日,河南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煤炭工业
部郑州设计研究院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 豫天健会专审字〔2004〕第 005 号),
对郑煤院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了审计。
    2004 年 11 月 18 日,河南省财政厅出具《关于对煤炭工业部郑州设计研究
院清产核资结果确认的批复》(豫财统〔2004〕37 号),对郑煤院清产核资结果
作出批复。
    2004 年 12 月 6 日,河南省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下发
《关于确定省属勘察设计单位资产评估基准日的通知》(豫设体改办〔2004〕6
号),将河南省属勘察设计单位资产评估基准日统一确定为 2004 年 10 月 31 日。
    2004 年 12 月 16 日,河南金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了《土地评价报告》(河
南金地公司(2004)估字第 151 号),对郑煤院所有的“郑国用(2004)字第 0278
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土地使用权(位于郑州市工人路 45 号,面积 5,096.99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性质为划拨)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土地单价为 2,268.84
元/㎡,土地总价为 1,156.43 万元。
    2004 年 12 月 20 日,河南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煤炭工
业部郑州设计研究院资产评估报告》(豫天健评字(2004)第 016 号),对郑煤院
截至基准日 2004 年 10 月 31 日的全部资产、负债进行了评估。根据该评估报告,
郑煤院截至 2004 年 1 月 31 日评估后的资产价值 4,677.99 万元,负债为 1,720.09
万元,净资产为 2,957.90 万元。
    2005 年 6 月 15 日,上述资产评估结果在河南省财政厅办理了备案手续,并
取得了《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2005001)。
    (2)改制方案的审批
    2005 年 6 月 10 日,郑煤院召开了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全票通
过了《煤炭工业部郑州设计研究院改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改制方案》”)。
根据《改制方案》,改制后的公司承继原郑煤院的债权债务,原经营活动和经济
责任保持不变,郑煤院净资产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核准的资产评估报告(包括土地
价值)以协议方式转让给新企业,新企业在一定年限内逐步变现以支付改制成本。
郑煤院所有经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等部门核发的资质,以及其他质量管理体系认


                                     2
证、企业资信、相关对外经营权等由改制后的公司继承。改制后公司总股本为
1,000 万股,其中,国有股占总股本的 15%,预留股占 10%,职工股占 75%。在
职工股中,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管理层、技术骨干层、普通员工层持股比例分
别为 3:5.5:1.5。
    2005 年 8 月 25 日,河南省建设厅出具《河南省建设厅关于煤炭工业部郑州
设计研究院改制方案的审查意见》,原则同意郑煤院实施产权制度改革。
    2005 年 10 月 31 日,河南省财政厅出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煤炭工业部郑
州设计研究院改制实施方案的审查意见》,对改制方案中涉及财政、财务方面的
问题提出相关审查意见。
    2005 年 12 月 8 日,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向郑煤院下发《关于对煤炭工
业部郑州设计研究院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复函》(豫劳社养老〔2005〕55 号),
对郑煤院退休人员 2001 年 11 月至 2004 年 12 月待遇处理问题、改制后原退休人
员养老待遇处理问题作出批复。
    2005 年 12 月 16 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工业
部郑州设计研究院改制方案的批复》(豫政文〔2005〕191 号),原则同意郑煤院
改制方案,并要求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方案内容,结合河南省建设厅、河南省财
政厅、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对改制方案的审查意见,抓紧组织实施。
    2006 年 2 月 20 日,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产权交易成交鉴证书》(豫
产交鉴—[2006]17 号),对郑煤院国有产权(不含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事宜予以
确认: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工业部郑州设计院改制方
案的批复》(豫政文[2005]191 号)及河南省煤炭工业局《河南省煤炭工业局转发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工业部郑州设计院改制方案批复的通知》(豫煤财
[2006]25 号)文件批准,依据产权转让合同,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将郑煤院 1,801.47
万元净资产转让给郑煤院工会委员会,转让价格 1,801.47 万元,本次产权转让合
法有效。
    2006 年 3 月 18 日,河南省煤炭工业局与郑煤院工会委员会签订《产权转让
合同》,约定河南省煤炭工业局持有的郑煤院截止 2004 年 10 月 31 日前的国有产
权(不含土地使用权)以 1,801.47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郑煤院工会委员会。协议还
对付款方式、债权、债务处理、承诺事项等内容进行了约定。


                                    3
       2006 年 3 月,郑煤院有限设立后,郑煤院的资产转由郑煤院有限持有。2009
年 10 月 30 日,扣除已经支付的改制成本费用 500.77 万元,郑煤院有限向河南
省财政厅支付产权转让费用 1,300.70 万元。2009 年 12 月 31 日,河南省财政厅
将该 1,300.70 万元返还给郑煤院有限,用于支付改制成本费用。
       (3)郑煤院有限的设立
       2006 年 2 月 16 日,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向郑煤院下发《河南省煤炭工业局关
于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人选的批复》(豫煤人〔2006〕
83 号),同意改制后的郑煤院有限董事会、监事人选。
       2006 年 2 月 18 日,郑煤院有限股东郑煤院工会委员会做出决议,决议设立
董事会,选举杨彬、肖顺才、牛其志、李明、陈祥恩为公司董事;设监事,选举
赵康为公司监事;同意郑煤院工会委员会以货币出资 1,000 万元,于 2006 年 2
月 24 日前足额缴纳完毕,并通过了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章程。
       2006 年 2 月 22 日,郑煤院工会委员会领取了河南省总工会核发的《工会法
人资格证书》(豫工法证字第 1600401292 号)。
       2006 年 3 月 22 日,河南久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豫
久远内验字(2006)第 052 号),确认截至 2006 年 2 月 23 日,郑煤院有限已收
到股东郑煤院工会委员会缴纳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以货币出资 1,000
万元。
       2006 年 3 月 26 日 , 郑 州 市 工 商 局 向 郑 煤 院 有 限 核 发 了 注 册 号 为
4101011410299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郑煤院
有限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号            4101011410299
住所              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路 210 号
法定代表人        杨彬
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公司类型          法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编制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总承包,
经营范围
                  工程招标代理,技术成果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法律、法规规定
                  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的不得经营)
成立日期          2006 年 03 月 26 日
营业期限          2006 年 3 月 26 日至 2026 年 3 月 26 日


                                             4
       根据工商登记资料,郑煤院有限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元)    实收资本(万元)    股权比例(%)
 1       郑煤院工会委员会               1,000               1,000             100
           合计                         1,000               1,000             100

       2、工会持股、股权代持、预留股设置及其规范情况
       (1)郑煤院工会委员会代永城煤电集团持股及其规范
       根据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河南能源
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对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股权转让及变
动等情况的确认函》,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改制方案,郑煤院有限的股权
设置中应包含 15%的国有股权,按照河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的意见,该 15%的
股权由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原全资子公司永城煤电集团以现金出资 150
万元。2006 年 2 月,永城煤电集团将 150 万元汇入郑煤院的账户,郑煤院将此
笔款项又汇入郑煤院工会委员会账户,在改制设立郑煤院有限时,郑煤院工会委
员会将前述永城煤电集团出资款连同其他现金共计 1,000 万元汇入验资账户,郑
煤院工会委员会成为郑煤院有限唯一出资人。因此,郑煤院有限设立时的 1,000
万元出资中,150 万元实际为永城煤电集团的出资,即郑煤院有限 15%的股权系
由郑煤院工会委员会代永城煤电集团持有。
       2007 年 1 月 8 日,郑煤院工会委员会与永城煤电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
议》,约定郑煤院工会委员会将其持有的郑煤院有限 15%的股权(150 万元出资
额)转让给永城煤电集团。同日,郑煤院有限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以上股权转
让。2007 年 1 月 14 日,郑州市工商局向郑煤院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4101011410299)。此次股权变更后,郑煤院工会委员会将其代永城煤
电集团持有的股权还原给永城煤电集团实际持有,至此,郑煤院工会委员会与永
城煤电集团之间存在的股权代持关系解除。
       根据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河南能源
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对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股权转让及变
动等情况的确认函》,确认:上述股权转让系解除代持关系,不涉及价款支付问
题,不需履行国有产权转让的评估等相关法律手续;在上述代持关系存续期间,
由郑煤院工会委员会代为持有永城煤电集团所持郑煤院有限 15%的国有股权,对
郑煤院工会委员会代为行使表决权、代为收取股息红利等股东权利的行为表明无


                                        5
异议;针对上述代持关系形成、存续及解除,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确认不
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亦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形。
       (2)郑煤院工会委员会与杨彬等 6 名自然人代员工持股及其规范
       ①郑煤院工会委员会代员工持股情况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改制方案》,郑煤院改制的职工持股原则是倾
斜骨干,经营者持大股,骨干控股,全体员工持股。据此,郑煤院有限设置了
85%的职工股权。
       2006 年 2 月 16 日,郑煤院员工持股筹备委员会通过了《煤炭工业郑州设计
研究院有限公司持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持股管理办法》”)。2009 年 6 月
20 日,郑煤院有限出资人代表大会通过了《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出资人股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出资人股份管理办法》”)。上述两个文件均
对出资人的权利与义务、管理机构、管理规则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
       根据标的公司出具的书面说明,郑煤院有限设立时,有原郑煤院职工 196
人,其中 1 人不愿意持股,新进员工中有 1 人满足出资条件,职工股东合计 196
人,合计出资 9,052,000 元,其中 850 万元用于向郑煤院有限出资,由郑煤院工
会委员会为全体职工股东代持股权,超过 850 万元的出资进入郑煤院工会委员会
资金池,员工股东的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对郑煤院有限出资额    出资比例    实际投入金额     进入资金池的
序号      姓名
                        (元)          (%)         (元)           金额(元)
 1        杨彬             939,019.00       11.05     1,000,000.00       60,981.00
 2       肖顺才            384,997.79        4.53      410,000.00        25,002.21
 3       牛其志            253,535.13        2.98      270,000.00        16,464.87
 4       曲振亭            253,535.13        2.98      270,000.00        16,464.87
 5       吴里杨            103,292.09        1.22      110,000.00         6,707.91
 6       丁永杰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7        李英               9,390.19        0.11       10,000.00           609.81
 8       李肇征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9        栗文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0      刘彩侠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11      刘春生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12       刘刚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13       刘军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4       刘宁               9,390.19        0.11       10,000.00           609.81
 15      刘培云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6
16   刘起宏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7   刘前进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8   刘庆礼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9   刘树理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20   刘维纳    9,390.19       0.11   10,000.00    609.81
21   刘晓蓉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22   刘新亚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23   刘信生   28,170.57       0.33   30,000.00   1,829.43
24   刘雪艳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25   刘雅茹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26   刘跃生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27   刘震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28   卢莉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29   马杰     65,731.33       0.77   70,000.00   4,268.67
30   马秀霞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31   钱浩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32   任宏宝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33   任军甫   65,731.33       0.77   70,000.00   4,268.67
34   任明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35   任素艳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36   戎建伟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37   沙玉梅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38   尚治国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39   石和平    9,390.19       0.11   10,000.00    609.81
40   史中皓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41   宋慧娟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42   宋领法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43   宋小东    9,390.19       0.11   10,000.00    609.81
44   孙天玺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45   孙伟      9,390.19       0.11   10,000.00    609.81
46   孙兴革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47   孙兴远    9,390.19       0.11   10,000.00    609.81
48   唐新雅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49   田伟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50   田雅琼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51   万武亮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52   王爱莲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53   王保奇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54   王长平   28,170.57       0.33   30,000.00   1,829.43
55   王春生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56   王丛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57   王国民    9,390.19       0.11   10,000.00    609.81
58   王红卫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7
59    王开建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60    王雷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61    王培思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62    王伟德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63    王学记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64    王宇栋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65    王志沛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66    魏良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67    魏年顺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68    文金有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69    吴彬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70    吴国强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71    吴红团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72    伍其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73    习明修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74    谢飞武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75    熊袁培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76    徐明生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77    徐世平   28,170.57       0.33   30,000.00   1,829.43
78    徐翔      9,390.19       0.11   10,000.00    609.81
79    徐小力    9,390.19       0.11   10,000.00    609.81
80    许传鸿   65,731.33       0.77   70,000.00   4268.67
81    闫翠平    9,390.19       0.11   10,000.00    609.81
82    阎卫平    9,390.19       0.11   10,000.00    609.81
83    杨彬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84    杨超锋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85    杨田力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86    杨文强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87    杨育志    9,390.19       0.11   10,000.00    609.81
88    姚玉柱   65,731.33       0.77   70,000.00   4,268.67
89    于冬至    9,390.19       0.11   10,000.00    609.81
90    翟银波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91    詹文超   65,731.33       0.77   70,000.00   4,268.67
92    张朝晖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93    张春堂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94    张秋英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95    张全安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96    张湘淞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97    张晓伟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98    张英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99    张幼盈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00   张振宇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101   赵敏      9,390.19       0.11   10,000.00    609.81

                           8
102   赵伟端    9,390.19       0.11   10,000.00    609.81
103   赵玮     28,170.57       0.33   30,000.00   1,829.43
104   赵玉章    9,390.19       0.11   10,000.00    609.81
105   周桂华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06   周建超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107   周蔓      9,390.19       0.11   10,000.00    609.81
108   周少秋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09   周兴华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10   朱会强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11   邹山宏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12   白灵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13   白永民   65,731.33       0.77   70,000.00   4,268.67
114   鲍喜增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15   曹唯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16   曹召奇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17   陈彩云    9,390.19       0.11   10,000.00    609.81
118   陈继方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19   陈鹏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120   陈平      9,390.19       0.11   10,000.00    609.81
121   陈韶峰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22   陈绍东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23   陈玉莲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24   楚红霞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25   崔玲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26   董俊强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27   董宪洲   65,731.33       0.77   70,000.00   4,268.67
128   方文会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129   冯超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30   冯杰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131   高爱英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32   付小鹏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133   耿尚功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34   龚竹青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35   谷良富   28,170.57       0.33   30,000.00   1,829.43
136   郭改花    9,390.19       0.11   10,000.00    609.81
137   郭洪利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38   郭生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39   郭晓辉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40   韩用坤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41   贺卫东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142   贺永录    9,390.19       0.11   10,000.00    609.81
143   滑翠玲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44   郏晓东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9
145   贾波       9,390.19        0.11    10,000.00     609.81
146   靳建文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47   靳伟民     9,390.19        0.11    10,000.00     609.81
148   靳玉飞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149   靳中甫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50   李斌       9,390.19        0.11    10,000.00     609.81
151   李灯平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152   李辉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53   李建民     9,390.19        0.11    10,000.00     609.81
154   李梅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55   李明     253,535.13        2.98   270,000.00   16,464.87
156   李铭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57   李贫志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58   李全保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59   李全营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160   李绍生    65,731.33        0.77    70,000.00    4,268.67
161   李小创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62   李亚东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163   陈文平    28,170.57        0.33    30,000.00    1,829.43
164   汤力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65   吕东霞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66   苌群方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167   杨茂林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168   杨全安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69   张兆洪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70   王军       9,390.19        0.11    10,000.00     609.81
171   熊新中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172   吴创新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73   胡鹏辉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74   蒋云龙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75   薛金贵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76   张继新     9,390.19        0.11    10,000.00     609.81
177   谭国玲     9,390.19        0.11    10,000.00     609.81
178   高淑兰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79   赵康     253,535.13        2.98   270,000.00   16,464.87
180   田学亭    65,731.33        0.77    70,000.00    4,268.67
181   岳崇新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182   李付英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183   李美英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184   许晓伟     9,390.19        0.11    10,000.00     609.81
185   费应春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186   胡强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187   陈志达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0
188      孟婕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189      王林             253,535.13         2.98    270,000.00     16,464.87
190      郑广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91     史莲环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92     陈水山              18780.38         0.22     20,000.00      1,219.62
193      刘平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94     姜志辉             15,024.30         0.18     16,000.00       975.70
195      封波              42,255.86         0.50     45,000.00      2,744.14
196     陈贵成             65,731.33         0.77     70,000.00      4,268.67
 -       合计            8,500,000.00        100    9,052,000.00   552,000.00

      根据标的公司相关员工股东出具的《确认函》,在郑煤院有限设立时由郑煤
院工会委员会代为持股的原因系由于受《公司法》中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
上限 50 人的限制,因此,各员工股东自愿委托郑煤院工会委员会对外以其名义
出资进行工商登记,并以郑煤院工会委员会名义持有员工股东实际享有的郑煤院
有限股权,该等员工股东确认在工会持股阶段,自愿遵守《持股管理办法》、《出
资人股份管理办法》关于出资、出资调整及其他全部条款。
      ②郑煤院工会委员会与员工股东的代持关系解除
      2009 年 12 月 25 日,郑煤院有限职工出资人代表大会作出决议,同意将郑
煤院工会委员会代持的 85%股权转让给杨彬、肖顺才、牛其志、李明、曲振亭和
吴里杨,由上述 6 名自然人代持郑煤院有限股权。
      2010 年 4 月 26 日,郑煤院工会委员会分别与自然人杨彬、肖顺才、牛其志、
曲振亭、李明和吴里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郑煤院工会委员会将其持有的郑
煤院有限 36.5%的股权(365 万元出资额)、15%的股权(150 万元出资额)、10%
的股权(100 万元出资额)、10%的股权(100 万元出资额)、10%的股权(100 万
元出资额)及 3.5%的股权(35 万元出资额)分别以 365 万元、150 万元、100
万元、100 万元、100 万元及 3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杨彬、肖顺才、曲振亭、牛其
志、李明及吴里杨。同日,郑煤院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以上
股权转让。
      标的公司相关员工股东于 2009 年 12 月签署《授权委托书》,分别委托杨彬、
肖顺才、曲振亭、牛其志、李明及吴里杨作为受托人代为行使相关权利,该投资
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委托人所有,相关税费由委托人承担。本次股权变更后,原由
郑煤院工会委员代持的职工股权变更为由杨彬、肖顺才、牛其志、李明、曲振亭
和吴里杨代持。根据相关员工股东出具的《确认函》以及访谈确认,代持双方对
                                        11
代持关系均无异议,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至此,郑煤院工会委员会代员工股
东持股予以解除。
    ③杨彬等 6 名自然人代员工股东持股的规范
    2011 年 8 月 7 日,郑煤院有限召开 2011 年出资人大会并作出决议,全体出
资人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理和规范公司设立至今存在的委托持股事宜的议案》
及《关于杨彬受让部分库存股的议案》,全体出资人一致同意对郑煤院有限成立
以来的委托持股情况进行梳理规范,由截止目前的全体职工出资人 175 人,按现
出资比例设立股份公司,并购买 6 名自然人所持的郑煤院有限 85%股权,明确各
职工出资人在股份公司的持股比例、保护职工出资人的合法权益。6 名自然人的
85%股权过户到持股公司后,标的公司代持股状态结束,同时《出资人股份管理
办法》废止。
    2011 年 8 月 19 日,175 名员工股东出资设立郑州融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融智科技”)。2011 年 8 月 29 日,郑煤院有限 6 名自然人股东杨彬、肖顺
才、牛其志、曲振亭、李明和吴里杨分别与融智科技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杨彬、肖顺才、牛其志、曲振亭、李明和吴里杨将其持有的郑煤院有限 36.5%的
股权(365 万元出资额)、15%的股权(150 万元出资额)、10%的股权(100 万元
出资额)、10%的股权(100 万元出资额)、10%的股权(100 万元出资额)及 3.5%
的股权(35 万元出资额)分别以 365 万元、150 万元、100 万元、100 万元、100
万元及 35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融智科技。
    同日,郑煤院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自然人杨彬、肖顺才、牛其
志、曲振亭、李明和吴里杨将其持有的合计 85%股权转让给融智科技。
    根据相关员工股东出具的《确认函》,本次股权转让是为解除股权代持关系
而将郑煤院有限的股权转由融智科技持有,且上述股权转让系平价转让,转让完
成后,员工股东均直接持有融智科技股份,不再由杨彬、肖顺才、牛其志、曲振
亭、李明和吴里杨代为持有郑煤院有限的股权,并确认在工会持股及委托 6 名自
然人持股期间,员工股东实际所持郑煤院有限股权均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及潜
在纠纷,实际所持郑煤院有限股权不存在郑煤院有限及第三方侵害出资人权利的
情形,承诺不会就代持事宜向受托人提出任何异议、索赔或类似权利主张,关于
股权代持的安排、股权变动、历次分红均不存在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


                                     12
    (3)改制后预留股的设置及其规范
    根据《改制方案》,改制后郑煤院有限总股本为 1,000 万股,其中,国有股
为 150 万股占总股本的 15%,预留股 1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10%,职工股 750 万
股占总股本的 75%。改制方案设 10%的预留股的目的,是为改制后公司引进人
才以及职工职称、职务晋升等作准备。
    但郑煤院有限成立办理工商登记时,按《公司法》规定需要明确出资人及出
资时间,因此 10%预留股也由郑煤院的职工出资,之后在引进人才以及职工职称、
职务晋升需要予以股权激励时,按照郑煤院员工持股筹备委员会 2006 年 2 月 16
日通过的《持股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股权调整。
    根据郑煤院有限设立时的收据、员工股东出资情况和《持股管理办法》及《出
资人股份管理办法》,在郑煤院工会委员会代持的 196 名员工的出资金额总计为
905.2 万元,其中 850 万元作为对郑煤院有限的出资,其余金额进入工会委员会
的资金池,用于在员工发生离职及其他情形下回购其所持郑煤院有限股权。在郑
煤院工会委员会及杨彬、肖顺才、曲振亭、牛其志、李明和吴里杨 6 名自然人持
股阶段,郑煤院工会委员会以上述资金池资金回购郑煤院有限股权形成了库存股,
郑煤院工会委员会以库存股用于调整出资额,转让所得资金累计进入郑煤院有限
资金池。
    2011 年 8 月 7 日,郑煤院有限召开 2011 年出资人大会并作出决议,全体出
资人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杨彬受让部分库存股的议案》等议案,全体出资人一
致同意由杨彬受让库存股 744,876.82 股,受让价格 11.04 元/股,受让价款共计
8,226,002.50 元,受让价款存入库存资金,现有库存股变为 0 股,并将现有盈余
库存资金按各职工出资额占职工出资总额 850 万元的比例以现金形式分配给 175
人,库存现金变为 0 元。至此库存股及库存资金清算完毕。
    根据相关员工股东出具的《确认函》,确认在郑煤院工会委员会持股及委托
6 名自然人持股期间工会委员会管理和使用资金池的行为无异议,在此期间形成、
出售、回购、调整库存股的行为合法、有效,均履行了必要的手续,无异议。
    3、河南省人民政府的确认
    2014 年 1 月 27 日,标的公司通过逐级上报请求河南省人民政府对郑煤院改
制涉及有关问题予以确认,其中请求确认:(1)郑煤院改制的程序和结果,真实


                                   13
有效,合法合规,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2)关于股权结构
设置。郑煤院有限的股权设置合法合规,永城煤电持有的 15%股权由郑煤院工会
委员会代持的情况已经得到纠正,没有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3)关于职工个人
股权演变。郑煤院有限的职工个人股权设置、职工出资的演变,职工出资由郑煤
院工会委员会及杨彬等 6 个自然人代持等合法合规,不存在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形,
也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2014 年 11 月 7 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具《关于煤炭
工业部郑州设计研究院改制上市事项的批复》(豫政文[2014]165 号)批复:“标
的公司改制上市过程履行程序合规,确认有效”。
      综上,标的公司历史上改制及工会持股、股权代持、预留股清理过程合法合
规、不存在潜在纠纷,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不利影响。
      (二)标的公司股权的无偿划转
      1、2007 年 10 月,第一次无偿划转
      2007 年 8 月 15 日,河南省国资委以《关于永城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部分
资产无偿划转的批复》(豫国资产权[2007]45 号)批复同意永城煤电集团将包括
所持郑煤院有限 15%股权在内的部分资产无偿划转给永城煤电控股。
      2007 年 10 月 24 日,郑煤院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
一致同意上述股权划事宜。
      同日,永城煤电集团与永城煤电控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永城煤电
集团将持有的郑煤院有限 15%的股权转让给永城煤电控股。
      2007 年 10 月 31 日,郑州市工商局向郑煤院有限换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注册号:410192100007858)。此次股权变更后,郑煤院有限的股东及其出
资比例变更为: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1            郑煤院工会委员会                850.00            85.00
  2              永城煤电控股                  150.00            15.00
                 合计                         1,000.00            100

      2、2010 年 12 月,第二次无偿划转
      2010 年 11 月 8 日,河南省国资委出具《省政府国资委关于河南煤化集团投
资设立河南煤化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备案意见》(豫国资规划[2010]73 号)
批复同意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立后,将通过无偿划转、股权托
管、增资扩股、股权收购等方式,整合集团内部矿建类公司。主要包括永城煤电

                                     14
控股下属的郑煤院有限等。
      2010 年 12 月 24 日,河南省国资委出具《关于河南煤化集团所属控股公司
变更出资人的意见》,同意郑煤院有限 15%股权的出资人由永城煤电控股变更为
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0 年 12 月 28 日,郑煤院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
一致同意郑煤院有限原股东永城煤电控股将其持有的 15%的股权无偿划转给河
南煤业化工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并对公司章程作出相应修改。
      此次股权划转完成后,郑煤院有限的股东及其出资比例变更为: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万元)   出资比例(%)
  1                    杨彬                      365.00            36.50
          河南煤业化工集团建筑工程有
  2                                              150.00            15.00
                    限公司
  3                 肖顺才                       150.00            15.00
  4                 牛其志                       100.00            10.00
  5                 曲振亭                       100.00            10.00
  6                    李明                      100.00            10.00
  7                 吴里杨                       35.00             3.50
                合计                            1,000.00            100

      在上述股权无偿划转时,永城煤电集团、永城煤电控股以及河南煤业化工集
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均为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河南能源
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出资人均为河南省国资委。根据《企
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 国资发产权[2005]239 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企业国有产权在同一国资监管机构所出资企业之间无偿划转的,由所出资企业共
同报国资监管机构批准。标的公司的上述两次股权无偿划转均系在河南省国资委
所出资企业之间进行,且均已取得河南省国资委批准,符合《企业国有产权无偿
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潜在纠纷,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不利影响。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1、标的公司历史上改制及工会持股、股权代
持、预留股清理过程合法合规、不存在潜在纠纷,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不利影响;
2、标的公司的上述两次股权无偿划转均系在河南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之间进行,
且均已取得河南省国资委批准,符合《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的
规定,不存在潜在纠纷,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不利影响。


                                       15
       2、预案显示,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煤院”)成
立办理工商登记时,10%预留股由郑煤院的职工出资。截至 2011 年 8 月,库存
股共计 859,437.14 元已由董宪洲、张秋英、李肇征、杨超锋、阎卫平、刘信生、
郏晓东、孙震海、陈景河、杨彬等 10 人按照参考净资产值确定的转让价格购买。
请说明 10%预留股是否由工会代持,库存股转让的具体价格以及公允性,股份
受让方的确定过程及程序,股份转让履行的具体程序。请独立财务顾问及律师
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请说明 10%预留股是否由工会代持,库存股转让的具体价格以及公允
性,股份受让方的确定过程及程序,股份转让履行的具体程序。
       (一)郑煤院有限改制时预留股的设置
    根据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改制方案》,改制后郑煤院有限总股本为
1,000 万股,其中,国有股为 150 万股占总股本的 15%,预留股 100 万股占总股
本的 10%,职工股 750 万股占总股本的 75%。改制方案设 10%的预留股的目的,
是为改制后标的公司引进人才以及职工职称、职务晋升等作准备。
    根据标的公司出具的书面说明及郑煤院有限 2011 年出资人大会会议文件,
郑煤院有限在办理工商登记时,需要明确 10%预留股权的出资人及出资时间,因
此,10%的预留股也实际由郑煤院的职工出资,并实际上转为职工股。
    同时,依据标的公司改制时经批准的《改制方案》,郑煤院有限设立时有 196
名员工股东和 1 名法人股东。根据相关员工股东出具的《确认函》以及郑煤院有
限 2011 年出资人大会会议文件等,因郑煤院有限实际股东人数已经超出《公司
法》规定的人数限制,因此,在郑煤院有限设立进行工商登记时,员工股东所持
郑煤院有限股权均登记在郑煤院工会委员会名下,由其代为持有。
    因此,郑煤院有限设立时,预留股已转为职工股,且由郑煤院工会委员会代
持。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改制方案》及其出具的书面说明、报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请求对煤炭工业部郑州设计研究院改制相关问题予以确认的请示》,标的
公司改制时的预留股系根据经批准的《改制方案》设置,改制实施过程中,在遵
循《改制方案》原则的前提下,对方案做了必要调整,河南省人民政府已确认标


                                     16
的公司改制上市过程履行程序合规,确认有效。因此,郑煤院改制时的股权设置
符合《改制方案》的原则,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不利影响。
    (二)库存股的形成及管理
    根据郑煤院有限设立时的收据、相关员工股东出资情况及出具的《确认函》、
《持股管理办法》及《出资人股份管理办法》等,由郑煤院工会委员会代持的
196 名员工的出资金额总计为 905.2 万元,其中 850 万元作为对郑煤院有限的出
资,其余款项进入工会委员会的资金池,用于在员工发生离职及其他情形下回购
其所持郑煤院有限股权。在郑煤院工会委员会及杨彬、肖顺才、曲振亭、牛其志、
李明和吴里杨 6 名自然人代持郑煤院有限股权阶段,郑煤院工会委员会以上述资
金池资金回购郑煤院有限股权形成了库存股,郑煤院工会委员会以库存股用于调
整出资人的股权,转让所得资金累计进入郑煤院有限资金池。
    1、郑煤院有限设立至 2009 年 6 月期间的库存股管理
    在标的公司改制时设立预留股至 2009 年 6 月 20 日郑煤院有限出资人代表大
会通过《出资人股份管理办法》前,标的公司主要依据郑煤院员工持股筹备委员
会于 2006 年 2 月 16 日通过的《持股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售、回购和调整库存股。
    (1)库存股的管理机构
    根据《持股管理办法》,持股会代表大会是约束全体出资人的最高权力和决
策机构。持股会设理事会,对持股会代表大会负责。持股会理事会的职责范围包
括股权证发行管理、审议决定出资人持股变动、调整、转让等事项、解释《持股
管理办法》等。
    (2)库存股的受让、转让条件及定价
    《持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除首次出资外,成为持股人必须满足下列
条件之一:(1)担任生产部门副职及以上职务;(2)担任职能部门正职职务;(3)
担任公司经营层职务;(4)具有国家注册资质(与公司单位资质挂钩);(5)高
级工程师或五年以上工程师。
    《持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出资人转让出资的条件:(1)持股人退休
的;(2)合同期内死亡的;(3)由于非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4)由于个人
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的;(5)由于违法乱纪被企业除名的。
    持股人发生以下情况时,所持股权予以调整:(1)工作职务发生升降的;(2)


                                    17
首次满足参加持股条件的; 3)根据持股会代表大会决议,持股计划发生变更的。
    《持股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出资人持股转让的价格:
    持股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其所持股份转让价格以企业上年经审计后账面净
资产乘以出资份额占总股本比例予以确定:(1)持股人退休;(2)合同期内死亡
的;(3)非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4)持股人所持股权调整的。
    出资人有以下情况之一,其所持股份转让价格以原始出资额与企业上年经审
计后账面净资产乘以出资份额占总股本比例孰低为准:(1)由于个人原因解除或
终止合同的;(2)由于违法乱纪被公司除名的。
    《持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出资人持股转让操作程序:
    (1)首次满足参加持股条件出资人,向持股会理事会提出申请,由理事会
内部审议,出具同意转让书,方为有效;
    (2)对于符合《持股管理办法》规定股权转让条件的持股人,由持股会理
事会提出决议,出具同意转让书;
    (3)在出具同意转让书 1 个月内,持股人必须按照《持股管理办法》的有
关规定进行股权转让,并出具转让协议书;
    (4)由理事会委托办公室,根据《持股管理办法》,具体办理出资登记、变
更等事宜,并进行备案;
    (5)在年度审计后,由理事会委托办公室办理转让核算具体事宜;
    (6)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转让股权时,需经离任审计后,方可依照
《持股管理办法》进行转让。
    2、2009 年 6 月至 2011 年 8 月期间的库存股管理
    2009 年 6 月 20 日,郑煤院有限召开出资人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
订出资人股份管理办法的建议》及《关于选举出资人股份管理委员会的建议》等
议案。在 2009 年 6 月 20 日出资人代表大会通过《出资人股份管理办法》至 2011
年 8 月全部库存股及库存资金清理完毕期间,标的公司主要按照《出资人股份管
理办法》的规定出售、回购和调整库存股。
    (1)库存股的管理机构
    根据《出资人股份管理办法》的规定,出资人代表大会是约束全体出资人的
最高权力和决策机构,出资人股份管理委员会由全体委员组成,对出资人代表大


                                    18
会负责,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劳资、财务组成,出资人股份管理委员会主要职
责包括出资人股份的发行管理、审议决定出资人股份变动、调整、转让等事项、
解释《出资人股份管理办法》等。
    (2)库存股的受让、转让条件及定价
    《出资人股份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除首次出资外,成为出资人必须满
足下列条件之一:(1)担任生产部门副职及以上职务;(2)担任职能部门正职职
务;(3)担任公司经营层职务;(4)持有国家注册资格证书(与公司单位资质挂
钩且以注册到本单位时为准);(5)高级工程师或五年以上工程师(调入本院的
高级工程师必须在院工作满两年以上,工程师工作满五年以上)。
    《出资人股份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出资人转让出资的条件:(1)出资
人退休的;(2)合同期内死亡的;(3)由于非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4)由
于个人原因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5)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除名的。
    出资人发生以下情况时,所持股权予以调整:(1)工作职务发生升降的(以
公司文件日期为准);(2)首次满足参加出资人条件的;(3)根据出资人代表大
会决议,出资人持股计划发生变更的。
    《出资人股份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出资人持股转让的价格:
    出资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其所持股份转让价格以企业上年经审计后账面净
资产乘以出资份额占总股本比例予以确定:(1)出资人退休的;(2)合同期内死
亡的;(3)非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4)出资人所持股权调整的。
    出资人有以下情况之一,其所持股份转让价格以原始出资额与企业上年经审
计后账面净资产乘以出资份额占总股本比例孰低为准:(1)由于个人原因未经公
司同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2)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除名的。
    《出资人股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出资人持股转让操作程序为:
    (1)首次满足参加持股条件的出资人,向出资人股份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
由委员会内部审议,出具同意转让书,方为有效;
    (2)对于符合管理办法规定股权转让条件的出资人,由出资人股份管理委
员会提出决议,出具同意转让书;
    (3)在出具同意转让书 1 个月内,出资人必须按照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进行股权转让;


                                   19
            (4)由出资人股份管理委员会委托办公室,根据管理办法,具体办理出资
     登记、变更等事宜,并进行备案;
            (5)在年度审计后,由出资人股份管理委员会委托办公室办理转让核算具
     体事宜;
            (6)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转让股权时,需经离任审计后,方可依照
     本管理办法进行转让。
            (三)库存股的历次变动情况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郑煤院有限及郑煤院有限持股理事会及出资人股份管
     理委员会决议及出具的相关文件,相关员工股东的出资凭证及其出具的《确认函》,
     从郑煤院有限成立至 2011 年 8 月库存股清理完毕前,按照《持股管理办法》或
     《出资人股份管理办法》的规定,标的公司库存股的历次变动情况如下:
            1、2006 年度库存股变动情况
            2006 年,员工股东陈贵成等 3 人符合《持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转
     让出资条件,将其所持出资转让给郑煤院工会委员会,该部分股权变为库存股,
     转让价款由工会库存资金支付。上述 3 人转让出资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转让价     转让价
序                           实际投入     对标的公司    转让价格
      转让方      时间                                               转让原因   格定价     款支付
号                             金额         出资额      (含税)
                                                                                  依据     情况
                                                                     个人原因   原始实
1    陈贵成     2006.9.25     70,000.00     65,731.33    70,000.00   解除劳动   际投入     已支付
                                                                     合同       金额
                                                                     个人原因   原始实
2    封波       2006.12.25    45,000.00     42,255.86    45,000.00   解除劳动   际投入     已支付
                                                                     合同       金额
                                                                                原始实
                                                                     合同期内
3    陈文平     2006.12.29    30,000.00     28,170.57    30,000.00              际投入     已支付
                                                                     死亡
                                                                                金额

     小计           --       145,000.00    136,157.76   145,000.00      --        --          --

            2、2007 年度库存股变动情况
            (1)员工转让出资额情况
            2007 年,员工股东汤力等 6 人因符合《持股管理办法》规定的转让出资条
     件,将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郑煤院工会委员会,该部分股权变为库存股,转让价


                                                20
    款由库存资金支付。上述 6 人转让出资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对标的公                             转让价     转让价
序                             实际投入                  转让价格
   转让方         时间                      司的出资                  转让原因   格定价     款支付
号                               金额                    (含税)
                                              额                                   依据       情况
                                                                                 参考净
1    汤力       2007.4.30       45,000.00    42,255.86    65,000.00   辞职                  已支付
                                                                                 资产
                                                                      个人原因
                                                                                 参考净
2    张兆洪     2007.7.19       45,000.00    42,255.86    65,000.00   解除劳动              已支付
                                                                                 资产
                                                                      合同
                                                                                 参考原
3    杨茂林     2007.4.26       16,000.00    15,024.30    16,000.00   辞职       始出资     已支付
                                                                                 额
                                                                      个人原因
                                                                                 参考净
4    杨全安     2007.6.15       45,000.00    42,255.86    70,000.00   解除劳动              已支付
                                                                                 资产
                                                                      合同
                                                                                 参考净
5    苌群方     2007.7.12       16,000.00    15,024.30    25,000.00   辞职                  已支付
                                                                                 资产
                                                                                 参考原
6    吕东霞     2007.11.10      45,000.00    42,255.86    45,000.00   辞职       始出资     已支付
                                                                                 额

     小计           --         212,000.00   199,072.03   286,000.00      --        --         --

        (2)员工受让库存股情况
        2007 年 5 月 15 日,郑煤院有限持股理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对陈继方等职务
    发生变化的出资人股份作出调整。
        2007 年 5 月 18 日,郑煤院有限持股理事会出具《关于调整史中皓等出资人
    股份的通知》(煤郑设股[2007]1 号),鉴于史中皓、陈继方、张全安、白灵、张
    湘淞、陈水山等 6 人职务发生变化,符合《持股管理办法》规定的调整出资条件,
    经持股理事会研究,对上述出资人股份作出调整。据此,陈继方等 6 人因符合《持
    股管理办法》规定的调整出资条件,受让库存股,股权转让价款存入郑煤院工会
    委员会作为库存资金。上述 6 人受让库存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调整出                     受让的出资                                  受让价格     价款支
                     时间                        受让价格       调整原因
号       资人                         额                                      定价依据     付情况
                                                              晋升标的公
                                                                              参考净资
 1    陈继方       2007.5.28        23,475.48     39,500.00   司机电副总                   已支付
                                                                              产
                                                              工程师
 2    张全安       2007.5.28        23,475.48     39,500.00   晋升标的公      参考净资     已支付

                                                  21
                                                          司结构副总       产
                                                          工程师
                                                          晋升标的公
                                                                           参考净资
3    白灵      2007.5.28      23,475.48       39,500.00   司水、暖副总                  已支付
                                                                           产
                                                          工程师
                                                          晋升经济所       参考净资
4    史中皓    2007.5.28      23,475.48       39,500.00                                 已支付
                                                          所长             产
                                                          晋升标的公
                                                                           参考净资
5    张湘松    2007.5.28      23,475.48       39,500.00   司建筑规划                    已支付
                                                                           产
                                                          副总工程师
                                                          晋升标的公
                                                                           参考净资
6    陈水山    2007.5.28       9,390.19       15,800.00   司生活服务                    已支付
                                                                           产
                                                          中心经理

     小计          --        126,767.57      213,300.00          --             --        --

       3、2008 年度库存股变动情况
       (1)员工转让出资额情况
       2008 年,员工股东王军等 2 人因符合《持股管理办法》规定的转让出资条
 件,将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郑煤院工会委员会,该部分股权变为库存股,转让价
 款由工会库存资金支付。上述 2 人转让出资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对标的公                             转让价      转让价
序                         实际投入                  转让价格     转让原
      转让方     时间                  司的出资                             格定价      款支付
号                           金额                    (含税)       因
                                           额                                 依据        情况
                                                                 合同期     参考
1    王军      2008.1.9    10,000.00      9,390.19   14,600.00                         已支付
                                                                 内死亡     净资产
                                                                            参考
2    熊新中    2008.4.28   16,000.00   15,024.30     25,280.00   辞职                  已支付
                                                                            净资产

     小计         --       26,000.00   24,414.49     39,880.00        --         --       --

       (2)员工受让库存股情况
       2008 年 7 月 22 日,郑煤院有限持股理事会作出决议,同意对徐世平的所持
 股份作出调整。
       2008 年 7 月 26 日,郑煤院有限持股理事会出具《关于调整徐世平股份的通
 知》(煤郑设股[2008]1 号),徐世平在 2006 年改制前为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已由
 管理辅助岗位调整到生产岗位,经持股理事会研究,对其所持股份进行调整。据
 此,徐世平因符合《持股管理办法》规定的调整出资条件,受让库存股,股权转
 让价款存入库存资金。徐世平受让库存股的具体情况如下:

                                              22
                                                                                                 单位:元
                                                                                                     受让价
     序     调整出                                                                  受让价格
                           时间     受让的出资额       受让价格       调整原因                       款支付
     号       资人                                                                  定价依据
                                                                                                       情况
                                                                     根据高级      参考对标
     1      徐世平   2008.8.18           14,085.29      15,000.00    工程师职      的公司的          已支付
                                                                     称补调整      出资额
          小计              --           14,085.29      15,000.00        --              --            --

            4、2009 年度库存股变动情况
            (1)员工转让出资额情况
            2009 年,员工股东薛金贵等 7 人因符合《出资人股份管理办法》规定的转
     让出资条件,转让所持有的股权,该部分股权变为库存股,转让价款由工会库存
     资金支付。上述 7 人转让出资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转让价    转让价
序                                实际投入金    对标的公司      转让价格         转让原
      转让方         时间                                                                     格定价    款支付
号                                    额          的出资额      (含税)           因
                                                                                                依据      情况
                                                                                              参考净
1     薛金贵     2009.12.22         45,000.00     42,255.86     216,000.00       退休                   已支付
                                                                                              资产
                                                                                              参考净
2     蒋云龙     2009.12.14         45,000.00     42,255.86     216,000.00       辞职                   已支付
                                                                                              资产
                                                                                 个人原
                                                                                 因解除
                                                                                              参考净
3     吴创新     2009.7.29          45,000.00     42,255.86         83,250.00    劳动合                 已支付
                                                                                              资产
                                                                                 同(自动
                                                                                 离职)
                                                                                              参考净
4     张继新     2009.8.26          10,000.00        9,390.19       48,000.00    退休                   已支付
                                                                                              资产
                                                                                              参考净
5     谭国玲     2009.10.4          10,000.00        9,390.19       48,000.00    退休                   已支付
                                                                                              资产
                                                                                              参考净
6     连卫国     2009.11.23         22,500.00     21,127.93     108,000.00       辞职                   已支付
                                                                                              资产
                                                                                              参考净
7     胡鹏辉     2009.10.15         45,000.00     42,255.86     180,600.00       辞职                   已支付
                                                                                              资产
     小计             --           222,500.00    208,931.73     899,850.00          --          --            --

            (2)员工受让库存股情况
            2009 年 8 月 6 日,郑煤院有限出资人股份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同意对丁
     永杰等职务、职称发生变化的出资人股份作出调整,同意胡继承等新注册人员购
     买股份。

                                                       23
       2009 年 8 月 11 日,郑煤院有限出资人股份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调整丁永
杰等出资人股份的通知》(煤郑设股[2009]1 号),鉴于丁永杰、王学记、贾波、
贺永录、孙伟、费应春、刘春生、周建超、李全营、任明职务或技术职称发生变
化,以上人员符合股份调整条件,根据修订后的《出资人股份管理办法》相关规
定,经出资人股份管理委员会研究,对上述出资人股份作出调整。
       同日,郑煤院有限出资人股份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胡继承等购买公司
股份的通知》(煤郑设股[2009]2 号),胡继承、段培亮、秦光明、董孝俊、苏永
民、周国顺、刘翱飞、方晓辉、连卫国已具备注册工程师资格;新调入人员包冠
军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根据修订后的《出资人股份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出
资人股份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上述人员购买并持有股份。
       据此,任明等 10 人因符合《出资人股份管理办法》规定的调整出资条件,
方晓辉等 10 人因符合《出资人股份管理办法》规定的“首次满足参加出资人条件”,
受让库存股,股权转让价款存入库存资金。上述 20 人受让库存股的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元

                                                                            受让价
 序     调整出               受让的出                            受让价格
                   时间                  受让价格     调整原因              款支付
 号       资人                 资额                              定价依据
                                                                              情况
                                                      五年以上   参考净资
 1       任明    2009.9.7    13,615.78    69,600.00                         已支付
                                                      工程师     产
                                                      晋升驻新
                                                                 参考净资
 2      丁永杰   2009.9.8    13,615.78    69,600.00   疆办事处              已支付
                                                                 产
                                                      副主任
                                                      五年以上   参考净资
 3       贾波    2009.9.8     2,817.06    14,400.00                         已支付
                                                      工程师     产
                                                      持有中级
                                                                 参考净资
 4      贺永录   2009.9.8     2,817.06    14,400.00   会计师证              已支付
                                                                 产
                                                      书
                                                      持有中级
                                                                 参考净资
 5       孙伟    2009.9.7     2,817.06    14,400.00   会计师证              已支付
                                                                 产
                                                      书
                                                      晋升驻贵
                                                                 参考净资
 6      王学记   2009.9.4    13,615.78    69,600.00   州办事处              已支付
                                                                 产
                                                      副主任
                                                      五年以上   参考净资
 7      费应春   2009.9.16   27,231.55    45,820.00                         已支付
                                                      工程师     产


                                         24
                                                         五年以上   参考净资
 8     刘春生   2009.10.28    27,231.55     45,820.00                          已支付
                                                         工程师     产
                                                         五年以上   参考净资
 9     周建超   2009.10.27    27,231.55     45,820.00                          已支付
                                                         工程师     产
                                                         五年以上   参考净资
 10    李全营   2009.10.28    27,231.55     53,650.00                          已支付
                                                         工程师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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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方晓辉   2009.9.11     10,563.96     54,000.00    工程师资              已支付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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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胡继承    2009.9.8     21,127.93    108,000.00    工程师资              已支付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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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段培亮    2009.9.8     21,127.93    108,000.00    工程师资              已支付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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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包冠军    2009.9.7     21,127.93    108,000.00                          已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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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秦光明    2009.9.7     21,127.93    108,000.00    工程师资              已支付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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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董孝俊    2009.9.3     21,127.93    108,000.00    工程师资              已支付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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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苏永民   2009.8.18     21,127.93    108,000.00    工程师资              已支付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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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周国顺    2009.9.4      9,390.19     48,000.00    工程师资              已支付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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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连卫国    2009.9.4     21,127.93    108,000.00    工程师资              已支付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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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刘翱飞   2009.9.11     21,127.93    108,000.00    工程师资              已支付
                                                                    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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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347,202.27   1,409,110.00      --         --        --

      5、2010 年度库存股变动情况
      (1)员工转让出资额情况
      2010 年,员工股东赵康等 7 人因符合《出资人股份管理办法》规定的转让
出资条件,将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郑煤院工会委员会,该部分股权变为库存股,
转让价款由库存资金支付。上述 7 人转让出资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25
                                                                               单位:元

                                                                                    转让
                                        对标的公                           转让价
序    转让                 实际投入                  转让价格(含   转让            价款
                时间                    司的出资                           格定价
号      方                   金额                        税)       原因            支付
                                            额                             依据
                                                                                    情况
                                                                           参考净   已支
1    赵康     2010.8.31    270,000.00   253,535.13   1,447,200.00   辞职
                                                                           资产     付
                                                                           参考净   已支
2    岳崇新   2010.8.31     16,000.00    15,024.30      85,760.00   辞职
                                                                           资产     付
                                                                           参考净   已支
3    李付英   2010.11.1     16,000.00    15,024.30      85,760.00   退休
                                                                           资产     付
                                                                           参考净   已支
4    李美英   2010.11.1     16,000.00    15,024.30      85,760.00   辞职
                                                                           资产     付
                                                                           参考净   已支
5    高淑兰   2010.8.31     45,000.00    42,255.86     241,200.00   退休
                                                                           资产     付
                                                                           参考净   已支
6    田学亭   2010.11.23    70,000.00    65,731.33     375,200.00   辞职
                                                                           资产     付
                                                                           参考净   已支
7    许晓伟   2010.4.8      10,000.00     9,390.19      48,000.00   退休
                                                                           资产     付
     小计         --       443,000.00   415,985.41   2,368,880.00    --      --       --
      (2)员工受让库存股情况
      2010 年 7 月 26 日,郑煤院有限出资人股份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同意对吴
里杨等职务、职称发生变化的出资人股份作出调整,同意陈树祥等新注册人员购
买股份。
      2010 年 7 月 30 日,郑煤院有限出资人股份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调整吴里
杨等出资人股份的通知》(煤郑设股[2010]1 号),鉴于吴里杨、任军甫、许传鸿、
吴斌、熊袁培、王春生职务发生变化,已符合股份调整条件,根据《出资人股份
管理办法》规定,经出资人股份管理委员会研究,对上述出资人股份作出调整。
      同日,郑煤院有限出资人股份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陈树祥等购买公司
股份的通知》(煤郑设股[2010]2 号),员工陈树祥、李君已具备注册工程师资格,
根据《出资人股份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符合购买和持有股份的条件,经股份管
理委员会研究,同意上述人员购买并持有股份。
      据此,任军甫等 6 名原有员工股东因符合《出资人股份管理办法》规定的调
整出资条件,陈树祥、李君 2 人因满足《出资人股份管理办法》规定的“首次满
足参加出资人条件”成为出资人,受让库存股,股权转让价款存入库存资金。上
述 8 人受让库存股的具体情况如下:

                                            26
                                                                                                 单位:元

                                                                                                  受让价
     序 调整出资                       受让的出                                    受让价格
                           时间                      受让价格        调整原因                     款支付
     号   人                             资额                                      定价依据
                                                                                                    情况
                                                                   晋升矿井一      参考净资
     1   任军甫      2010.8.16          18,780.38    107,200.00                                   已支付
                                                                   所所长          产
                                                                   晋升矿井二      参考净资
     2   许传鸿      2010.8.16          18,780.38    107,200.00                                   已支付
                                                                   所所长          产
                                                                   晋升公司办      参考净资
     3   熊袁培      2010.8.12           1,878.04     10,720.00                                   已支付
                                                                   公室副主任      产
                                                                   晋升财务部      参考净资
     4   王春生      2010.8.10           6,573.13     37,520.00                                   已支付
                                                                   主任会计        产
                                                                   晋升计划经      参考净资
     5   吴彬        2010.8.10          11,737.74     67,000.00                                   已支付
                                                                   营部部长        产
                                                                   晋升公司副      参考净资
     6   吴里杨      2010.8.13          75,121.52    428,800.00                                   已支付
                                                                   总经理          产
                                                                   持有注册工
                                                                                   参考净资
     7   陈树祥      2010.8.09          21,127.93    120,600.00    程师资格证                     已支付
                                                                                   产
                                                                   书
                                                                   持有注册工
                                                                                   参考净资
     8   李君        2010.8.13          21,127.93    120,600.00    程师资格证                     已支付
                                                                                   产
                                                                   书

         小计               --         175,127.04    999,640.00         --               --            --

         6、2011 年度库存股变动情况
         (1)员工转让出资额情况
         2011 年,员工股东王林等 10 人因符合《出资人股份管理办法》规定的转让
     出资条件,将所持有的股权转让给郑煤院工会委员会,该部分股权变为库存股,
     转让价款由库存资金支付。上述 10 人转让出资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转让价    转让价
序                               实际投入金    对公司的       转让价格(含      转让原
      转让方      时间                                                                        格定价    款支付
号                                   额          出资额           税)            因
                                                                                                依据      情况
                                                                                              参考净
1     王林      2011.2.12         270,000.00   253,535.13     1,447,200.00      退休                    已支付
                                                                                              资产
                                                                                              参考净
2     刘平      2011.6.3           45,000.00      42,255.86       241,200.00    退休                    已支付
                                                                                              资产
                                                                                              参考净
3     史莲环    2011.6.3           45,000.00      42,255.86       241,200.00    退休                    已支付
                                                                                              资产
                                                                                              参考净
4     孟婕      2011.6.17          16,000.00      15,024.30        86,880.00    辞职                    已支付
                                                                                              资产


                                                      27
                                                                                参考净
5     郑广      2011.6.17    45,000.00    42,255.86    244,350.00    辞职                已支付
                                                                                资产
                                                                                参考净
6     姜志辉    2011.6.17    16,000.00    15,024.30    165,920.00    辞职                已支付
                                                                                资产
                                                                     个人原
                                                                     因解除
                                                                                参考净
7     胡强      2011.7.25    16,000.00    15,024.30     76,800.00    劳动合              已支付
                                                                                资产
                                                                     同(自动
                                                                     离职)
                                                                     个人原
                                                                     因解除
                                                                                参考净
8     陈志达    2011.6.3     45,000.00    42,255.86    216,000.00    劳动合              已支付
                                                                                资产
                                                                     同(自动
                                                                     离职)
                                                                     出资人     参考净
9     陈水山    2011.6.17    30,000.00    28,170.57    311,100.00                        已支付
                                                                     退休       资产
                                                                     个人原
                                                                     因解除     参考净
10    费应春    2011.7.29    45,000.00    42,255.85    466,650.00                        已支付
                                                                     劳动合     资产
                                                                     同
     小计           --      573,000.00   538,057.88   3,497,300.00       --       --       --
            (2)员工受让库存股情况
            2011 年 6 月 10 日,郑煤院有限出资人股份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一致同意
     张秋英等职务、职称发生变化的出资人股份作出调整;同意孙震海等新注册人员
     购买股份;同意因所属部门(监理公司)员工增加到 30 人以上,对董宪洲股份
     作出调整。
            2011 年 6 月 15 日,郑煤院有限出资人股份管理委员会分别出具《关于张秋
     英等出资人股份的通知》(煤郑设股[2011]1 号)、《关于同意孙震海等购买公司股
     份的通知》(煤郑设股[2011]2 号)、《关于董宪洲股份的通知》(煤郑设股[2011]3
     号),根据《出资人股份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董宪洲、张秋英、李肇征、杨超
     锋、阎卫平、刘信生、郏晓东、孙震海、陈景河符合股份调整条件,经出资人股
     份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对其股份作出调整。
            2011 年 8 月 7 日,郑煤院有限召开 2011 年出资人大会并作出决议,全体出
     资人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理和规范公司设立至今存在的委托持股事宜的议
     案》、《关于杨彬受让部分库存股的议案》,通过决议如下:
            (1)一致同意对郑煤院有限成立以来的委托持股情况进行梳理,由杨彬受
     让库存股 744,876.82 股,受让价格为 11.04 元/股,受让价款共计 8,226,002.50 元,

                                              28
     受让价款存入库存资金,现有库存股变为 0 股。
            (2)一致同意将现有盈余的库存资金,按各职工出资额占职工出资总额 850
     万元的比例以现金形式分配给 175 人,库存现金变为 0 元。
            至此库存股及库存资金清算完毕。上述 10 人受让库存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    调整出               受让的出资                                    受让价格   受让价款支
                  时间                    受让价格        调整原因
号    资人                     额                                        定价依据     付情况
                                                        所管理部门的     参考净资
1     董宪洲    2011.8.3     18,780.38    207,400.00                                已支付
                                                        员工超过 30 人   产
                                                        五年以上工程     参考净资
2     张秋英    2011.8.3     13,615.78    150,365.00                                已支付
                                                        师               产
                                                        持有注册工程     参考净资
3     李肇征    2011.8.3      7,512.15     82,960.00                                已支付
                                                        师资格证书       产
                                                        持有注册工程     参考净资
4     杨超锋    2011.8.3     13,615.78    150,365.00                                已支付
                                                        师资格证书       产
                                                        晋升物业部副     参考净资
5     阎卫平    2011.8.2      4,695.09     51,850.00                                已支付
                                                        经理             产
                                                        晋升公司纪委     参考净资
6     刘信生    2011.8.3     18,780.38    207,400.00                                已支付
                                                        书记             产
                                                        晋升公司财务     参考净资
7     郏晓东    2011.8.2     11,737.74    129,625.00                                已支付
                                                        总监             产
                                                        持有注册工程     参考净资
8     孙震海    2011.8.4     21,127.93    233,325.00                                已支付
                                                        师资格证书       产
                                                        持有注册工程     参考净资
9     陈景河    2011.8.2      4,695.09     51,850.00                                已支付
                                                        师资格证书       产
                                                        根据出资人大
                                                                         参考净资
10    杨彬      2011.8.7    744,876.82   8,226,002.50   会决议受让部                已支付
                                                                         产
                                                        分库存股
     小计          --       859,437.14   9,491,142.50         --            --          --

            根据标的公司相关员工股东出具的《确认函》,确认在郑煤院工会委员会持
     股及委托 6 名自然人持股期间工会委员会管理和使用资金池的行为无异议,在此
     期间形成、出售、回购、调整库存股的行为合法、有效,均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无异议。
            2014 年 1 月 27 日,标的公司通过逐级上报请求河南省人民政府对郑煤院改
     制涉及有关问题予以确认,其中请求确认郑煤院有限的职工个人股权设置、职工
     出资的演变、职工出资由郑煤院工会委员会及杨彬等 6 个自然人代持等合法合规,
     不存在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2014 年 11 月 7 日,河
     南省人民政府出具《关于煤炭工业部郑州设计研究院改制上市事项的批复》(豫

                                                29
政文[2014]165 号)予以确认。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公司库存股形成、回购、调整系依据经批
准的《改制方案》以及制定的《持股管理办法》及《出资人股份管理办法》的规
定办理,价格公允,履行了必要手续,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3、预案显示,标的公司 2017 年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较 2016 年分别下降 12.83%、43.55%,请说明:
    (1)营业收入、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具体原因。
    (2)标的公司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以及形成原因,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净利润的稳定性,非经常性损益是否具备持续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和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营业收入、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具体原因
  (一)随着大型总承包项目的完工,工程总承包收入下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按
服务类别列示情况如下: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工程总承包    8,608.07       45.39      23,778.12         57.05   34,085.13        71.05
  工程咨询     8,888.95       46.87      14,701.99         35.27   12,943.78        26.98
  运营业务     1,467.55           7.74    3,199.87          7.68      943.40         1.97
   合计       18,964.58           100    41,679.98          100    47,972.30         100

    主营业务收入的下降主要为工程总承包收入的下降。报告期内,工程总承包
收入主要来自于乌兰项目、盐湖项目、鹤壁项目、李阳项目等,上述项目总体数
量较少,单体规模较大,单个项目的完工进度对收入影响较大。2017 年,随着
盐湖项目、乌兰项目逐渐步入后期或完工,当年实现的收入较 2016 年大幅下降,
其中盐湖项目收入较 2016 年减少 7,769 万元,乌兰项目较 2016 年减少 8,766 万
元;同时,标的公司大力开拓非煤炭行业的工程总承包业务,为打开新市场,建
立知名度,新承接并实施的光伏行业、民用建筑行业等项目规模较小、收入较低,
从而导致工程总承包收入及营业收入的下降。未来,随着煤炭行业的逐渐回暖,
以及标的公司对非煤炭行业市场的开拓,预计标的公司工程总承包收入将触底回

                                          30
         升,实现增长。
               此外,新的业绩增长点工程咨询业务、运营业务 2017 年增长幅度低于工程
         总承包收入下降幅度,导致主营业务收入整体下降 12.83%。2017 年,标的公司
         加大工程咨询业务的扩展力度,尤其是民用建筑等非煤炭行业市场,工程咨询收
         入较 2016 年增长 13.58%;2016 年 10 月,李阳选煤厂运营项目开始正式运营,
         因此 2017 年运营业务收入较 2016 年增长 239.19%,工程咨询收入及运营业务收
         入的增长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单体规模较大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所造成的收入波动。
             (二)受工程总承包收入及毛利率下降的影响,标的公司毛利下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各主营业务的毛利额、毛利率情况如下: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项目          收入        毛利         毛利    收入            毛利        毛利    收入           毛利        毛利
              (万元)    (万元)     率(%) (万元)        (万元)    率(%) (万元)       (万元)    率(%)
工程总承包     8,608.07     960.20      11.15    23,778.12      3,519.13     14.80    34,085.13    7,403.69    21.72
工程咨询       8,888.95    2,869.49     32.28    14,701.99      5,012.20     34.09    12,943.78    4,901.05    37.86
运营业务       1,467.55     848.83      57.84     3,199.87      1,928.95     60.28       943.40      373.69    39.61
  合计        18,964.58    4,678.52     24.67    41,679.98     10,460.28     25.10    47,972.30   12,678.43    26.43

               如上表所示,2017 年,标的公司工程总承包毛利较 2016 年减少 3,884.57 万
         元,工程咨询、运营业务毛利较 2016 年分别增长 111.15 万元、1,555.26 万元,
         工程总承包毛利下降导致主营业务毛利较 2016 年减少 2,218.15 万元。
               2017 年,工程总承包毛利下降的主要原因系规模较大、毛利率较高的项目
         逐渐步入后期或完工,同时,标的公司新承接并实施的光伏行业、民用建筑行业
         项目规模较小、毛利率较低,导致工程总承包收入较 2016 年减少 10,307.01 万元,
         工程总承包毛利率较 2016 年下降 6.92%,工程总承包毛利大幅下降。此外,工
         程咨询、运营业务毛利增长幅度低于工程总承包毛利下降幅度,导致主营业务毛
         利整体呈下降趋势。
             (三)期间费用、资产减值损失等具有一定刚性特征,较 2016 年变动较小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利润表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占营业收
              项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入比重                        入比重                      入比重
                          (万元)                     (万元)                      (万元)
                                          (%)                         (%)                       (%)
         销售费用            147.12             0.76      328.51           0.77         290.34         0.60
         管理费用           2,366.05        12.14       4,228.58           9.96       4,722.58         9.69
         财务费用              -3.15        -0.02            -37.79        -0.09       -141.64        -0.29

                                                        31
期间费用小计       2,510.02   12.88      4,519.30         10.64      4,871.29        10.00
资产减值损失       2,037.05   10.45      3,804.29          8.96      3,861.05         7.92

       如上表所示,在营业收入下降的同时,标的公司为维护现有客户,加大市场
开拓力度,当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较 2016 年并未显著下降。此外,因煤炭行
业尚未完全回暖,客户回款受到影响,2017 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对应计提的坏
账准备未有明显变化。
       标的公司 2017 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工程总承包
收入和毛利下降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下降,而期间费用以及资产减值损失变
动较小,从而导致 2017 年净利润大幅下降,下降幅度高于收入下降幅度。
       二、标的公司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以及形成原因,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净利润的稳定性,非经常性损益是否具备持续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9.86           -19.16         -3.2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业务密切
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               97.00           30.00          0.32
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用费,但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有经营资
                                                           -           30.09         36.23
格的金融机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费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781.44           73.73        139.14
小计                                                  868.58          114.67        172.47
减:所得税影响数                                       90.18           17.78         28.81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78.40           96.89        143.6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0.14            -0.71         -0.0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78.54           97.60        143.6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
                                                      378.38         1,868.72      3,339.59
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系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对参股
公司收取的利息费用、结算时无需支付的款项,以及对外转让债权所对应转回的
坏账准备。各期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 143.66 万元、96.89 万元和 778.40 万元,
主要为标的公司经营活动中偶发性交易事项所致,不具备持续性,预计不会对标
的公司盈利能力的稳定性造成重大影响。
       2016 年、2017 年,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金额较小。2018 年 1-6 月,

                                         32
标的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中,对外转让债权所对应转回的坏账准备产生的当期
营业外收入金额为 783.62 万元,系标的公司将应收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新田煤矿账款中的 2,500 万元债权分别转让给标的公司三家供应商所致,即河南
林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宏程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宁大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017 年净利润较 2016 年大幅下降,但随着标的公司经
营情况的好转,预计 2018 年起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具备稳定性,
未来有望实现稳定增长。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2017 年,标的公司营业收入下降主要系工程
总承包收入下降所致;净利润大幅下降主要系工程总承包毛利下降,且期间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等变动较小,从而导致净利润下降幅度高于收入下降幅度所致。
2018 年起标的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具备稳定性。报告期内,标的公
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系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对参股公司收取的利息费用、
结算时无需支付的款项,以及对外转让债权所对应转回的坏账准备,主要为标的
公司经营活动中偶发性交易事项所致,除 2018 年 1-6 月外,各年金额较小,不
具备持续性。
       4、预案显示,标的公司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 1-6 月毛利率分别为
27.36%、26.28%、26.38%,净利率分别为 7.15%、4.63%、5.94%。请对比公
司以及其他可比公司,说明标的公司毛利率和净利率较低的原因。请独立财务
顾问和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请对比公司以及其他可比公司,说明标的公司毛利率和净利率较低的
原因
  (一)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及设研院的对比
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主要业务构成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中衡设计     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        26.15%        24.64%     30.93%
天地科技     技术项目、工程项目等        32.05%        33.19%     33.73%


                                        33
中设集团              工程咨询                    28.11%             31.58%      33.82%
山鼎设计                设计                      36.09%             43.04%      46.05%
 苏交科        工程咨询、工程承包                 27.67%             29.00%      30.52%
  平均                   -                        30.01%             32.29%      35.01%
 设研院               勘察设计                    46.47%             46.54%      44.25%
中赟国际      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                24.67%             25.10%      26.43%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因主营业务中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比例不同
而存在很大差异,通常情况下,工程咨询毛利率较高,工程总承包毛利率偏低,
因此,不同的收入构成对综合毛利率影响较大,如工程总承包收入占比高,则综
合毛利率偏低,反之偏高。此外,相同业务类型下,不同公司主要客户所属下游
行业不同,毛利率也存在差异。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工程总承包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1.05%、
57.05%和 45.39%,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因此综合毛利率较低。
     1、工程总承包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设研院尚未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标的公司工程总承包毛利率与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中衡设计(工程总承包)              6.73%                 5.70%              5.27%
 天地科技(工程项目)*                 -                   19.39%             18.04%
  苏交科(工程总承包)               5.96%                 15.95%             13.08%
             平均                   6.35%                  13.68%             12.13%
           中赟国际                 11.15%                 14.80%             21.72%
注*:天地科技 2018 年半年报未按照服务类别列示毛利率。
     2016 年,标的公司工程总承包毛利率情况与天地科技工程项目毛利率较为
接近,高于中衡设计、苏交科,主要系业务领域差异所致。天地科技的业务领域
为煤炭行业,与标的公司主要下游行业相同,而中衡设计的业务领域为建筑行业,
苏交科的业务领域为交通行业,业务领域的区别导致工程总承包毛利率存在差异。
     2017 年,标的公司工程总承包毛利率为 14.80%,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
均水平基本一致。2017 年以来标的公司工程总承包毛利率下降,主要系规模较
大、毛利率较高的项目逐渐步入后期或完工,同时,标的公司为打开新市场,建
立知名度,新承接并实施的光伏行业、民用建筑行业等项目规模较小、毛利率较
低,导致标的公司工程总承包毛利率下降。
     2、工程咨询毛利率分析


                                              34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工程咨询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及设研院对比情
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中衡设计(工程咨询)           42.00%            40.68%            49.47%
中设集团(咨询业务)*               -             33.82%            34.01%
       山鼎设计                 37.09%            43.04%            46.05%
  苏交科(工程咨询)            31.54%            31.73%            36.05%
天地科技(技术项目)*               -             30.83%            36.44%
           平均                 36.88%            36.02%            40.40%
        设研院                  46.47%            46.54%            44.25%
       中赟国际                 32.28%            34.09%            37.86%
注*:中设集团、天地科技 2018 年半年报未按照服务类别列示毛利率。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工程咨询毛利率分别为 37.86%、34.09%和 32.28%,与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处于合理区间内,与中设集团、苏交科、天地科技基
本一致。中衡设计毛利率较高的原因为其市场定位为高端项目,如大型公共建筑、
外资现代化厂房、高档住宅公寓等,该类项目技术难度大,毛利率较高;山鼎设
计毛利率较高的主要原因为其侧重于建筑设计业务,高毛利率的住宅设计收入占
比较大。设研院毛利率较高的原因为其大型项目收入占比较高,大型项目通常收
费标准较高,且具有规模效应,因此毛利率较高。
  (二)净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47,972.30 万元、41,679.98 万元和
18,964.58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 3,490.60 万元、2,025.77 万元和 1,058.60 万元,主
营业务净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及设研院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中衡设计              11.88%             11.26%              13.87%
     天地科技               8.47%             7.86%               8.03%
     中设集团              10.08%             10.89%              10.74%
     山鼎设计               9.02%             13.77%              12.75%
      苏交科                6.53%             7.81%               9.91%
       平均                9.20%              10.32%              11.06%
      设研院               26.59%             24.87%              22.21%
     中赟国际              5.58%              4.86%               7.28%

    报告期内,设研院主营业务净利率分别为 22.21%、24.87%和 26.59%,高于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设研院的主营业务中主要为工程咨询
收入且大型项目收入占比较高,毛利率较高;同时,2016 年、2017 年设研院的


                                         35
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较好,资产减值准备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
司平均水平。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净利率水平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与主要下游行业同为煤炭行业的天地科技较为接近。标的公司净利率较低的原因
一方面是由于其收入规模较小,且毛利率较低的工程总承包收入占比较高,导致
标的公司毛利率和净利率较低,另一方面主要为下游煤炭行业客户回款较慢,因
此资产减值损失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大,报告期各期占比分别为 7.92%、8.96%
和 10.45%,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毛利率较低的原因主要系
其工程总承包业务占比较高所致,符合其自身业务结构特征及行业特点;标的公
司净利率较低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其收入规模较小,且毛利率较低的工程总承包
收入占比较高,毛利率和净利率较低,另一方面,受下游煤炭行业影响,资产减
值损失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也进一步降低了标的公司的净
利率水平。
    5、请补充披露标的公司员工数量和年龄结构、员工年度薪酬总额、养老保
险和医疗保险缴纳情况、补充养老金缴纳情况、员工退休工资的支付安排等,
并说明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将会给公司增加的员工薪酬成本总规模,是否存在
需补充缴纳社保等相关风险,如有,请说明解决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
师、律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标的公司员工数量和年龄结构、员工年度薪酬总额、养老保
险和医疗保险缴纳情况、补充养老金缴纳情况、员工退休工资的支付安排等
    公司已在修订后的重组预案“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五、标的公司员
工情况”中补充披露如下:

    “五、标的公司员工情况

    (一)标的公司员工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员工数量及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             2018-06-30         2017-12-31         2016-12-31


                                   36
  员工人数*                 573                        569                   616
    注*:员工人数为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员工总人数,下同。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员工的年龄分布情况如下:
    类别                   分类                        人数               比例(%)
                      30 岁以下                        100                   17.45
                          31-40 岁                     258                   45.03
  年龄分布
                      41 岁以上                        215                   37.52
                           合计                        573                   100

    (二)标的公司员工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员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和离职后福利,具体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           2016 年
短期薪酬                                  5,319.34             8,931.21            7,840.13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335.38                757.23               714.96
             合计                         5,654.72             9,688.44            8,555.09

    对于改制时已经离退休和提前退休的人员,标的公司按照经批准的改制方
案支付经费。除此之外,标的公司离退休员工统一参加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标
的公司不向其支付离退休工资。
    (三)标的公司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标的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社
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
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人数,
以及与在职员工人数差异情况具体如下:
                                        2018-06-30
       项目                    期末缴纳人数                      与在职员工人数差异
基本养老保险                                         559                                 14
工伤保险                                             559                                 14
基本医疗保险                                         545                                 28
生育保险                                             545                                 28
失业保险                                             541                                 32
住房公积金                                           509                                 64
                                        2017-12-31
基本养老保险                                         574                                  5
工伤保险                                             574                                  5


                                             37
基本医疗保险                                 559                       10
生育保险                                     559                       10
失业保险                                     567                        2
住房公积金                                   524                       45
                                2016-12-31
基本养老保险                                 611                        5
工伤保险                                     611                        5
基本医疗保险                                 603                       13
生育保险                                     603                       13
失业保险                                     594                       22
住房公积金                                   561                       55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人数与期
末员工总人数存在少量差异,主要原因包括:(1)退休返聘人员,依法无需缴
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新入职员工和期末离职人员,未能及时办理社
保缴存转入转出手续,于次月开始缴纳或停缴;(3)部分员工在异地或外单位
缴纳社保和公积金。除上述存在的差异情况外,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已为其员工缴纳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
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根据郑
州市社会保险局中原分局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为其员工缴纳失业
保险,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根据河南省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
标的公司为其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正常缴纳费
用,无欠费情况。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应付但
未付的职工薪酬、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职工劳动保障费用,导致标的
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受到财产损失或需承担债务的,交易对方中 59 名业绩补偿义
务人将以现金方式补足全部损失或者代其缴纳应缴纳的罚金、承担的赔偿责任
等,避免给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造成任何损失。”
    二、说明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将会给公司增加的员工薪酬成本总规模,是
否存在需补充缴纳社保等相关风险,如有,请说明解决措施
    标的公司 2017 年计提员工薪酬 9,688.44 万元,2018 年 1-6 月计提员工薪酬
5,654.72 万元。假定标的公司 2018 年员工薪酬总额较 2017 年保持不变,则本次
交易完成后,预计每年将会给上市公司增加员工薪酬成本 9,688.44 万元。

                                    38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员工花名册、社会
保险委托收款凭证(付款通知)、省直统筹企业养老保险征集计划、住房公积金
汇(补)缴书及出具的书面说明,除上述已说明的由于员工退休返聘、新入职员
工和期末离职人员,未能及时办理社保缴存转入转出手续或部分员工在异地或外
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原因导致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社会保险
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与在职员工人数的差异情况外,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已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对于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在报告期内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存)情况,相关主管部门也已出具了相关证明,具体如下:
    2018 年 7 月 4 日,河南省社会保障局征缴处出具《证明》,确认:“中赟国
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已在我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为其职工按时足额
缴费,截至目前无欠费”。
    2018 年 7 月 9 日,河南省社会保障局出具《证明》,确认:“中赟国际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1 年 11 月至今,参加省直基本医疗保险,2009 年 1 月至今,
参加省直生育保险,正常缴纳费用,无欠费情况。截止 2018 年 6 月共有参保人
员 643 人,其中在职 447 人,退休 196 人。”
    2018 年 7 月 10 日,郑州市社会保险局中原分局出具《单位参保证明》,确
认中赟国际(单位编号:410199923789)自 2003 年 1 月至 2018 年 7 月期间的失
业保险正常参保,参保人数(末月)为 444 人。
    2018 年 7 月 24 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处向中赟国
际 控 股子公司河南天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证明》(郑人社监察诚 证
[2018]7-23 号),确认:“经调查,该公司自 2016 年 1 月至今,经郑州市劳动保
障监察支队调查,在郑州市区域内未发现有拖欠劳动者工资违法案件的情况。”
    2018 年 8 月 2 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处向中赟国
际出具《证明》(郑人社监察诚证[2018]8-4 号),确认:“经调查,该公司自 2016
年 1 月至今,经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调查,在郑州市区域内未发现有拖欠劳
动者工资违法案件的情形,未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受到处罚。”
    2018 年 8 月 2 日,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处向中赟国
际控股子公司郑州康飞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出具《证明》 郑人社监察诚证[2018]8-5


                                     39
号),确认:“经调查,该公司自 2016 年 1 月至今,经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调查,在郑州市区域内未发现有拖欠劳动者工资违法案件的情形,未因违反劳动
保障法律法规受到处罚。”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应付但
未付的职工薪酬、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职工劳动保障费用,导致标的公
司及其下属公司受到财产损失或需承担债务的,交易对方中 59 名业绩补偿义务
人将以现金方式补足全部损失或者代其缴纳应缴纳的罚金、承担的赔偿责任等,
避免给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造成任何损失。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1)除上述已披露的由于员工退休返聘、新入
职员工和期末离职人员,未能及时办理社保缴存转入转出手续或部分员工在异地
或外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原因导致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社会
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与在职员工人数的差异情况外,标的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在报告期内已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
金,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主管部门也出具了相应证明;(2)杨彬
等 59 名业绩承诺方已作出承诺,如因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应付但未付的
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职工劳动保障费用,导致标的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受
到财产损失或需承担债务的,将以现金方式补足全部损失或者代其缴纳应缴纳的
罚金、承担的赔偿责任等。综上,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事项不会对本次交易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请说明标的公司改制过程中是否存在历史遗留的员工安置问题,本次重
组后是否涉及员工安置以及相关的安置成本,并说明该问题对标的公司经营状
况的影响以及对本次交易的影响。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请说明标的公司改制过程中是否存在历史遗留的员工安置问题,本次
重组后是否涉及员工安置以及相关的安置成本,说明该问题对标的公司经营状
况的影响以及对本次交易的影响
  (一)标的公司改制过程中的员工安置情况
    标的公司前身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煤院有限”),


                                   40
系由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煤炭工业部郑州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郑煤院”)改制
设立。
    2005 年 6 月 8 日至 10 日,郑煤院召开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煤炭工业部郑州设计研究院改制实施方案》。2005 年 12 月 16 日,河
南省人民政府向河南省建设厅下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工业部郑州设计研
究院改制实施方案的批复》(豫政文[2005]191 号),同意郑煤院的改制方案。
    根据经批准的《煤炭工业部郑州设计研究院改制实施方案》及标的公司出具
的书面说明,员工安置费用在标的公司改制时作为改制成本已足额计提,郑煤院
改制时有在职员工 239 名,离退休员工 150 名,合计 389 名,对上述人员分别采
取如下安置方式:
    1、在职员工
    根据《改制方案》,在职员工全部与郑煤院解除劳动关系,国有事业单位的
身份不再存在,按政府有关规定以现金的形式支付身份置换经济补偿金,同时本
着自愿原则与郑煤院有限签订不少于三年的劳动合同,确立新的劳动关系,符合
持股条件的,以现金形式缴纳股本金。改制时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进行身
份置换。根据标的公司出具的书面说明,郑煤院改制过程中,39 名在职员工提
前退休、4 名在职员工调走,其余 196 名在职员工均转为郑煤院有限的员工,并
与郑煤院有限签订了劳动合同。河南省财政厅于 2008 年 10 月 9 日出具《关于对
煤炭工业部郑州设计研究院改制成本费用的批复》(豫财办建〔2008〕326 号)
批复,郑煤院在职人员身份置换 200 人,经济补偿金 854.52 万元。
    根据标的公司提供的员工身份置换经济补偿金支付名单、支付凭证及出具的
书面说明,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尚未支付身份置换经济补偿金共计
28.39 万元,主要系 8 名改制后离职人员未能及时领取补偿金。标的公司对尚未
支付的身份置换经济补偿金已足额计提。
    2、离退休和提前退休人员
    根据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于 2005 年 12 月 8 日出具的《关于对煤炭工业
部郑州设计研究院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复函》(豫劳社养老〔2005〕55 号),郑
煤院在 2001 年 11 月-2004 年 12 月期间,退休人员按企业政策增加的养老金由统
筹基金支付,与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增加退休费的差额部分由郑煤院自筹资金解决。


                                    41
在此期间新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含改制时提前退休人员),符合退休条件
的,其待遇按企业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由统筹基金支付,与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
差额部分由郑煤院自筹资金解决。郑煤院改制前原退休人员(含改制时提前退休
人员),改制后其退休待遇按改制前单位性质重新核定,自按转制政策纳入企业
养老保险之月起,属于统筹内的项目,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根据《改制方案》,改制时已经离退休的人员,原离退休待遇标准不变,其
离、退休待遇调整纳入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离退休费调整范围;省直社会养老保
险机构按企业标准发放的离退休费用与事业单位标准之间的差额,以郑煤院净资
产变现后进行支付。提前退休人员仍按原事业标准核定养老金,提前一年以上退
休的,增加 1 个档次的职务工资作为计发退休费基数;自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
休年龄期间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费和领取的退休费,从郑煤院净资
产中扣除,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后划拨给社保经办机构并由其负责发放;
提前退休的人员退休后,养老保险机构按企业标准支付的离退休费用与事业单位
标准之间的差额,以郑煤院净资产变现后进行支付;按有关文件规定,提前退休
人员自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前每两年调整一次养老金及达到退休年
龄后每 2 年一次的养老金调整,从郑煤院净资产中扣除,按规定给予调整。
    河南省财政厅于 2008 年 10 月 9 日出具《关于对煤炭工业部郑州设计研究院
改制成本费用的批复》豫财办建〔2008〕326 号)批复,郑煤院离退休费用 1,664.74
万元。提前退休 39 人,费用 821.76 万元。郑煤院改制成本费用由改制后的企业
从郑煤院净资产中支付,不足部分按现行财务政策解决。
    根据标的公司出具的书面说明,标的公司已按照《改制方案》及河南省财政
厅的上述批复,从郑煤院改制净资产变现款项中足额计提了改制时离退休人员及
提前退休人员的相关费用,并每月按时向离退休人员及提前退休人员支付相关经
费及按企业标准的退休金与事业单位标准之间的差额部分款项。根据《审计报告》,
截止 2018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其他应付款中应付离退休人员经费的金额为
449.47 万元。
    综上,标的公司已按照《改制方案》及河南省财政厅的批复对改制时离退休
和提前退休人员经费进行计提,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新增安置成本。
    2014 年 1 月 27 日,标的公司通过逐级上报请求河南省人民政府对郑煤院改


                                    42
制涉及有关问题予以确认,其中请求确认郑煤院有限改制的程序和结果,真实有
效,合法合规,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2014 年 11 月 7 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出具《关于煤炭工业部郑州设计研究院改制上市事项的批复》 豫
政文〔2014〕165 号)予以确认。
    同时,杨彬、肖顺才、曲振亭、牛其志、李明等 5 名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已
出具《承诺函》,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如因标的公司改制存在的相关历史
遗留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如有任何应付未付的税费、职工安置费用、身份置换经
济补偿金等而给标的公司造成损失或承担任何或有负债、法律责任等,其将向标
的公司进行全额补偿,并应于标的公司实际遭受相关损失或承担相关责任后的
10 日内向标的公司支付完毕全部的应补偿款项。
  (二)本次重组不涉及员工安置以及相关的安置成本
    根据上市公司与杨彬、肖顺才等 219 名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
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标的公司资产、业务、人员仍将保持独立,标的公
司与其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将继续有效,标的资产应按照该等合同的
约定继续履行相关权利义务,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不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
后,不存在上市公司承担人员安置等额外支出的情况或其他潜在因员工安置事项
导致对上市公司利益产生影响的情况。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1)标的公司已按照改制时经批准的《改制方
案》进行职工安置,并支付了身份置换经济补偿金,对于剩余未支付部分以及离
退休人员、提前退休人员的经费已按照《改制方案》及河南省财政厅的批复进行
计提;(2)河南省人民政府已确认标的公司改制上市过程履行程序合规,确认有
效;(3)杨彬等 5 名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也已作出承诺如因标的公司改制存在的
相关历史遗留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如有任何应付未付的税费、职工安置费用、身
份置换经济补偿金等而给标的公司造成损失或承担任何或有负债、法律责任等,
其将向标的公司进行全额补偿,上述问题不会对标的公司经营以及本次交易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本次重组不涉及员工安置及相关的安置成本。
    7、预案显示,补偿义务人承诺标的公司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43
年经审计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数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2,200 万元、3,200 万元、4,200 万元及 5,200 万元。请
结合标的公司历史业绩以及增长率、未完工合同、行业发展状况等量化分析业
绩承诺的可实现性。请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
    回复:
    一、结合标的公司历史业绩以及增长率、未完工合同、行业发展状况等量
化分析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为煤炭、建筑及其他矿业领域提供工程技术服务,
主要业务类别包括工程总承包(EPC)、工程咨询和运营服务。经过多年积累,
标的公司在技术、资质、品牌等方面均建立起一定的竞争力,未来业绩承诺具有
可实现性,具体分析如下:
  (一)标的公司下游的煤炭行业形势逐渐好转
    根据 2015 年的《BP 世界能源统计年鉴》,目前全球一次能源消费中,石油
占 32.9%,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的 23.8%、煤炭占 29.2%、核能占 4.4%、水电
占 6.8%。可再生能源在全球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为 2.8%,其中占比最大的是风能
(52.2%)。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 2007 年-2016 年我国能源消耗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标准煤

   500,000.00

   400,000.00

   300,000.00

   200,000.00

   100,000.00

         0.00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煤炭     石油      水电、核电、风电     天然气


    2007 年-2016 年,中国能源消费量不断攀升。目前我国的一次能源结构以煤
炭为主,虽然近年来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以及天然气的利用水平有所增加,
但煤炭消费在能源结构中比重依然最高,虽然比重有所下降,但消费量仍稳中有


                                         44
升。长期来看,基于我国能源资源结构的基本情况,在清洁能源科技未发生重大
变革的前提下,煤炭行业将长期是我国能源产业的重要支柱之一。
    2015 年以来,受供给侧改革和需求改善等影响,煤炭价格探底回升,环渤
海动力煤价格指数由 2015 年年底的 372 元/吨增长到 2016 年底的 593 元/吨,增
幅达 59%;2017 年至 2018 年 8 月,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在 560~610 元/吨区
间波动,维持在较高水平。
    2017 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主营业务收入 2.54 万亿元,同比增长 25.9%,
利润总额 2,959.30 亿元,较 2016 年同期利润 757.8 亿元增长 290.5%。
    标的公司下游煤炭行业形势好转,一方面标的公司将存在更多的业务机会,
有助于标的公司未来收入的增长,另一方面,下游企业盈利的好转,将大幅改善
标的公司的应收账款回款,有利于降低标的公司的坏账准备对经营业绩的负面影
响。
  (二)标的公司工程总承包收入将触底回升,同时在非煤领域逐渐实现了业
绩突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服务类别列示如下:
                   2018 年 1-6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万元)    (%)          (万元)     (%)        (万元)    (%)
 工程总承包      8,608.07       45.39      23,778.12         57.05   34,085.13        71.05
  工程咨询       8,888.95       46.87      14,701.99         35.27   12,943.78        26.98
  运营业务       1,467.55           7.74    3,199.87          7.68      943.40         1.97
    合计        18,964.58           100    41,679.98          100    47,972.30         100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金额分别为 47,972.30 万元、41,679.98
万元和 18,964.58 万元。2017 年,标的公司工程总承包收入较 2016 年下降 30.24%,
工程咨询收入、运营业务收入较 2016 年分别增长 13.58%、239.19%。
       报告期内,工程总承包收入主要来自于乌兰项目、盐湖项目、鹤壁项目、李
阳项目等,上述项目总体数量较少,单体规模较大,单个项目的完工进度对收入
影响较大。2017 年,随着盐湖项目、乌兰项目逐渐步入后期或完工,当年实现
的收入较 2016 年大幅下降,其中盐湖项目收入较 2016 年减少 7,769 万元,乌兰
项目较 2016 年减少 8,766 万元;同时,标的公司大力开拓非煤炭行业的工程总
承包业务,为打开新市场,建立知名度,新承接并实施的光伏行业、民用建筑行
业等项目规模较小、收入较低,从而导致工程总承包收入及营业收入的下降。未

                                            45
来,随着煤炭行业的逐渐回暖,以及标的公司对非煤炭行业市场的开拓,预计标
的公司工程总承包收入将触底回升,实现增长。
      此外,标的公司工程咨询收入报告期内保持增长,主要得益于标的公司在建
筑等非煤领域业务的拓展。标的公司拥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
质、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等多项非煤炭行业
相关资质,标的公司的非煤业务主要涉及建筑、市政、非煤矿业等领域,并取得
了较好进展,标的公司在河南省内的民用建筑设计行业已经具有一定的品牌影响
力。报告期内,随着标的公司对非煤炭行业市场开拓力度的加大,工程咨询业务
得到较快的增长,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逐年上升。
     (三)标的公司目前在手合同能够为业绩增长提供支撑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金额 1,000 万元以
上)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合同金额         完工进    已经确        尚未确
       委托单位         项目名称
号                                        (不含税)         度      认收入        认收入
      青海省矿    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
      业集团乌    青海矿业煤基多联产项
1                                          109,490.51      90.00%   98,540.42     10,950.09
      兰煤化工    目选煤厂工程 EPC 总承
      有限公司    包合同及补充协议
      河南煤炭
      储配交易    鹤壁园区工程 EPC 总承
2                                              36,425.42   68.89%   25,092.85     11,332.57
      中心有限    包及补充协议
      公司
      新疆龟兹
                  落地煤入仓改造工程项
3     矿业有限                                  5,152.88   12.80%     659.65       4,493.23
                  目
      公司
      中铁隧道
                  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
                  沙尔贡煤矿项目部乌兹
4     公司沙尔                                  1,886.79   61.02%    1,151.40       735.39
                  别克斯坦沙尔贡煤矿现
      贡煤矿项
                  代化改造项目
      目部
      安阳大众
                  安阳大众煤业有限责任
5     煤业有限                                  1,693.65   81.63%    1,382.32       311.08
                  公司大众煤矿设计
      责任公司
      河南长城    河南长城铁路工程建设
      铁路工程    咨询有限公司成昆铁路
6                                               1,464.91    6.44%      94.34       1,370.57
      建设咨询    峨眉至米易段扩能工程
      有限公司    站前监理 7 标合作协议

                                          46
     平顶山矿
                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
     区采煤沉
                程、新城小区详规及施
7    陷区综合                               1,389.19   72.26%   1,003.85     385.34
                工图设计含室外及补充
     治理办公
                协议
     室
     三门峡汉
                三门峡汉飞置业有限公
8    飞置业有                               1,183.66   40.00%     473.41     710.25
                司汉飞世界城
     限公司
     国投河南   国投河南新能开发有限
9    新能开发   公司王行庄煤矿南风井        1,242.75   76.30%     948.22     294.53
     有限公司   工程设计


     山西潞安
                山西潞安集团和顺李阳   按照原煤 14 元/吨、高热值电煤 34 元/吨、喷吹
     集团和顺
10              煤业有限公司选煤厂生   煤 35.5 元/吨收取运营服务费,预计可实现收入
     李阳煤业
                产运营承包合同                          2,500 万元/年
     有限公司


     上述 1,000 万元以上合同未确认收入金额超过 3 亿元,同时,标的公司 1,000
万元以下中小型合同数量较多,总体而言,标的公司在手合同能够为其业绩提供
支撑,随着标的公司持续的业务开拓,在手合同的不断增加,预计未来能够实现
利润的持续增长。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对标的公司历史业绩、未完工合同、行业
发展状况等方面的综合分析,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具有可实现性。
     8、请补充披露标的公司于股转系统挂牌期间标的公司和交易对手是否受到
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是否受到股转系统的处分
或自律监管措施。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发表意见。
     回复:
     一、标的公司于股转系统挂牌期间标的公司和交易对手是否受到中国证监
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是否受到股转系统的处分或自律监
管措施
     根据中赟国际的全部定期公告和临时公告以及中赟国际、交易对方出具的调
查表、声明承诺,并经登陆中国证监会门户网站(http://www.csrc.gov.cn/)、证券
期货市场失信纪录查询平台(http://shixin.csrc.gov.cn/honestypub/)、中国证监会
河南监管局网站(http://www.csrc.gov.cn/pub/henan/)、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47
统网站(http://www.neeq.com.cn/)等网站进行查询,标的公司于股转系统挂牌期
间,标的公司和交易对方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
措施,未受到过股转系统的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
    二、补充披露情况
    公司已在修订后的重组预案“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五、交易对方最
近五年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诉讼或者仲裁情况的说明”中补充
披露如下:
    “中赟国际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交易对方未受到过中国
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到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
    公司已在修订后的重组预案“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之“五、(七)不存在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受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中补充披露如下:
    “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期间,标的公司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
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到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
限责任公司的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自中赟国际挂牌以来,交易对方及标的公司未
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或行政监管措施,未受到过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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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重组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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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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