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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设研院: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2020-04-21  

						证券代码:300732            证券简称:设研院              公告编号:2020-034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0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30 日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1.42 元,募集资金总额 745,560,000.00 元,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收到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697,098,600.00 元(已扣除证券承销费
和保荐费人民币 48,461,400.00 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 8,378,662.26 元,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688,719,937.74 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 2017 年 12 月 6 日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103000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
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分别与各募集资金专户开
户银行及民生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
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及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设研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
       示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19 年     截至 2020 年
                                       初始存放金
  开户行               账号                         12 月 31 日账    3 月 31 日账      使用用途
                                           额
                                                       户余额          户余额
中信银行郑州
               8111101012600732094     15,312.34     13,567.44         13405.64     提升研发能力
 陇海路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
郑州分行营业   608152635               25,00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部
中国光大银行
郑州交通路支   77210188000299284       16,763.02      1,901.25         1861.42      提升生产能力
       行
交通银行长江
               411899991010004196249   4,901.66       3,552.11         3399.25      提升管理能力
  路支行
交通银行长江
               411899991010004196650   6,894.97          -                -         偿还银行贷款
  路支行

合计                                   68,871.99     19,020.80         18666.31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及 2020 年 3 月 31 日止,设研院全资子公司检测
       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初始存放     截至 2019 年 12      截至 2020 年 3 月 使 用
开户行         账号
                                       金额         月 31 日账户余额       31 日账户余额   用途


交通银行                                                                                   提 升
郑 州 长 江 411899991010004377937      2,500.00         299.45                299.66       生 产
路支行                                                                                     能力

            提升管理能力项目和研发能力项目原预计完成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经公司审慎考虑并结合目前的投资进展情况,决定将提升管理能力项目及提升研
       发能力项目进度调整为预计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投入完毕。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进度的原因

            提升研发能力项目:因受政府大气污染防治管控要求以及新冠疫情影响,导
       致提升研发能力项目中科技研发楼建设项目进度受到较为严重的影响,也直接影
       响到项目的设备、软硬件等投资进度。
            提升管理能力项目: 基于近年来信息化技术更新迭代迅速,公司信息化平台
建设、三维协同平台建设投入较为谨慎,相关配套设备、软件均进行充分论证、
反复比选后才组织进行采购,也影响到后续再开发进度,因此进度低于预期。
    为保障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有效性,降低
募集资金的投入风险、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合理运用,保障公司现有正常生产运营
的稳定及连续性,根据市场环境、主管部门政策要求及公司业务的实际发展情况,
公司审慎适当地控制了提升研发能力项目和提升管理能力项目的投资进度,导致
上述两个募投项目整体进度有所延后,预计不能按预定时间达到可使用状态。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经过谨慎研究论证,公司拟调整提升管理能力项目及提升研发能力项目的实施进
度,将该项目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进度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募投项目
的基本情况、实施方式、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均保持不变。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进度主要是由于客观因素限制造成的实施进度滞后,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五、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议案》。同意调整提升管理能力项目及提升研
发能力项目的实施进度,将该项目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是根据项目的实
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进度的调整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募
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实施方式、实施主体、投资方向均保持不变,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上述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进度调整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一致同意本次对募投项目计划进度的调
整。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认为:
       (1)关于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
已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所
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市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进度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和上市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民生证券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进度的核查意见。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