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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设研院: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3-31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下
列事项及相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公司其他关联方亦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的
事项。

    二、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
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相匹配,有利于全体
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和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并且该预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
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
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证券、期
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
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上一年度,其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
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
们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
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
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
系,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
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各个方面规范、严格、充分、有效,总体上符
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的内部控制活动基本涵盖了所
有营运环节,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
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该报告。

    六、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
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范
性文件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关于对2021年度日常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对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为依据,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
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
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关联董事遵守了回避表决制度,程序合法有效,定价遵循
了公允、合理原则。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 2021 年度关联交易进行预计事宜。
    八、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依据充分,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
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审批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董事: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吴跃平                         韩新宽                   石文伟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