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研院: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10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下称“《指
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份修订)》(下
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
作为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认真阅读相关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
了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我们一致同意该报告。
二、关于公司2022年上半年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
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严格执行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
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
年度发生并延续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
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对外担保情况,公司没有为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在 2022 年上
半年度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至报告
期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控制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风险,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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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复生 郑秀峰 赵虎林
2022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