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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设研院: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8-30  

                        证券代码:300732            证券简称:设研院            公告编号:2022-086
债券代码:123130            债券简称:设研转债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2 年 8 月 12 日,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8 月 29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8 月 29 日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下午 14: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56,572,52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8.10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56,258,88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8.0046%。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13,6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6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
份 704,13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1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90,49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2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
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13,64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964%。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副董事长毛振杰先生主持,公司董
事毛振杰先生、汤意先生、李智先生、王世杰先生、刘东旭先生、张复生先生、
郑秀峰先生,公司监事边骏琪先生、莫杰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国
锋先生,公司副总经理杜战军先生、付大喜先生,公司财务总监林明先生参加了
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会议并对会议进行了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
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56,571,329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股 份 的
99.9992%;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2,9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9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全体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56,571,329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股 份 的
99.9992%;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2,9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9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全体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156,571,329 股 , 占 出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股 份 的
99.9992%;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02,93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296%;反对 1,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70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全体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纪彬、陈汉宾律师在现场对本次大
会进行了见证, 河南陆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
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为: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
格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2、《关于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