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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设研院: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投资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2023-03-21  

                                                                     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及投资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及投资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河
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研院”、“公司”或“发
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对设研院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及投资金额调整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297 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1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3,760,00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 37,600 万元。按照《募集说明书》的使用计划,本次募集
资金分别投资于“区域服务中心建设及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产研转化基地运
营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使
用、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2022年12月31 截止2022年12月31
                             募集资金计划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日募集资金累计使 日尚未投入募集资
                                   金额
                                                   用金额        金结余金额
        区域服务中心建设及
  一                             19,140.00              7,159.01             11,980.99
          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二      补充流动资金           11,243.00             11,243.00               0.00
        产研转化基地运营中
  三                             6,330.12               6,329.12               1.00
              心项目
          合计                   36,713.12             24,731.13              11,98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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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及投资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


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子项目延期、投资金额调整情况


    (一)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子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

    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从审慎投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
效果的角度出发,在募投项目投资用途、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实施主体等不
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区域服务中心建设及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部分子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二级名称     项目三级名称          原定预计完成时间 延期后预计完成时间

区域服务中              粤港澳区域服务中
                                                 2022年11月12日      2024年11月12日
心建设及服 区域服务中心       心
务能力提升     建设     洛阳区域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12日      2024年11月12日
    项目                成渝区域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12日      2024年11月12日

(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子项目投资金额调整的情况说明

    从审慎投资、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的角度出发,公司拟对“区域服
务中心建设及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部分子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
调整后上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调整情况
                                                        截止2022 2024年11
                         募集资金 调整金额(负           年12月31 月12日前
项目名 项目二 项目三级名
                         计划使用 数代表计划 调整后募 日募集资 计划继续
  称   级名称     称
                           金额   减少项目投 集资金计 金累计使 投入募集
                                  入金额,正数 划使用金 用金额 资金额
                                  代表增加项       额
                                  目投入金额)
  公式                            1              2         3=1+2        4        5=3-4

区域服务          粤港澳区域
                               6,018.34       -2,342.37   3,675.97   2,955.72    720.25
中心建设            服务中心
         区域服务 洛阳区域服
及服务能                       2,438.34         0.00      2,438.34   1,466.32    972.02
         中心建设 务中心
力提升项
    目            成渝区域服   867.63           0.00      867.63       0.00      86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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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及投资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



                                                  本次调整情况
                                                        截止2022 2024年11
                         募集资金 调整金额(负           年12月31 月12日前
项目名 项目二 项目三级名
                         计划使用 数代表计划 调整后募 日募集资 计划继续
  称   级名称     称
                           金额   减少项目投 集资金计 金累计使 投入募集
                                  入金额,正数 划使用金 用金额 资金额
                                  代表增加项       额
                                  目投入金额)
                     务中心

                   长三角区域
                                 721.92           0.00        721.92        0.00      721.92
                     服务中心

       服务能力 硬件投入        4,393.78        1,132.37      5,526.15   1,569.04 3,957.11
       提升项目
                软件投入        4,699.99        1,210.00      5,909.99   1,167.93 4,742.06

           合计                 19,140.00         0.00       19,140.00   7,159.01 11,980.99


  (三)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子项目延期、投资金额调整的原因

    1、粤港澳区域服务中心项目延期及投资金额调整的原因

    粤港澳区域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投资内容包括购置办公场所及
装修、设备采购和人力资源投入等,计划于 2022 年 11 月 12 日前实施完毕。该
项目实施以来,已完成办公场所购置、装修和部分设备采购等项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结余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 2022 年 12
                                                         截止 2022 年 12
                                  募集资金计划                               月 31 日尚未投
项目名称          投资明细                               月 31 日募集资金
                                    使用金额                                 入募集资金结
                                                           累计使用金额
                                                                                 余金额
             购置办公场所            4,950.00                2,876.80              2,073.20
粤港澳区
域服务中           装修费             330.00                  60.83                 269.17
    心     办公场所设备购置费         738.34                  18.09                 720.25
            合计                     6,018.34                2,955.72              3,062.62

    项目建设中,公司择优购置办公场所,节省了部分办公场所购置及装修费用,
且由于该项目人才引进工作分阶段开展,办公设备采购进度有所延迟,致使该项
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不达预期。为继续推进该项目下阶段的人才引进工作,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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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及投资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


到 2024 年人才规模、结构、素质匹配业务发展,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将该项目
的预计完成时间进行调整,将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

    同时,考虑到公司新兴业务团队规模扩大,公司本部实施的“服务能力提升
项目”需要增加技术人员的软件和硬件投入,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区域服务中心建设及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目标不变的
基础上,将“粤港澳区域服务中心项目”结余的办公场所购置及装修费调整至“服
务能力提升项目”,金额共计 2,342.37 万元。

    2、洛阳区域服务中心项目延期的原因

    洛阳区域服务中心项目的投资内容包括购置办公场所及装修、设备采购和人
力资源投入等,计划于 2022 年 11 月 12 日前实施完毕。该项目实施以来,已完
成办公场所购置、装修和部分设备采购等项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
资金使用、结余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 2022 年 12
                                               截止 2022 年 12
                                募集资金计划                        月 31 日尚未投
项目名称       投资明细                        月 31 日募集资金
                                  使用金额                          入募集资金结
                                                 累计使用金额
                                                                        余金额
             购置办公场所         1,500.00          1,409.10             90.90
洛阳区域           装修费          200.00            40.74               159.26
服务中心
           办公场所设备购置费      738.34            16.48               721.86
            合计                  2,438.34          1,466.32             972.02

    同样,由于该项目人才引进工作也分阶段开展,办公设备采购进度也有所延
迟,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也不达预期。为继续推进该项目下阶段的人才引进
工作,确保到 2024 年人才规模、结构、素质匹配业务发展,经审慎考虑,公司
拟将该项目的预计完成时间进行调整,将建设完成期限延长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

    3、成渝区域服务中心项目延期的原因

    成渝区域服务中心项目的投资内容包括购置办公场所及装修、设备采购和人
力资源投入等,计划于 2023 年 11 月 12 日前实施完毕。目前该项目还未实施,


                                       4
                                    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及投资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


为继续推进该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到 2024 年人才规模、结构、素质匹配业务发
展,经审慎考虑,公司拟将该项目的预计完成时间进行调整,将建设完成期限延
长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投资金额调整事项的审批程序和审核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投资金额调整的议案》。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投资金额调整,
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建
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投资金额调整
是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长远
发展规划,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投资金额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投
资金额调整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5
                                    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及投资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投资金额调整的议案已
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
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因此,相关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

    公司本次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投资金额调整,是公司根据客
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投资金额调
整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6
                                   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延期及投资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
份有限公司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投资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之签
章页)




  保荐代表人:
                     韩斐冲                       张若思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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