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研院: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3-03-21
证券代码:300732 证券简称:设研院 公告编号:2023-028
债券代码:123130 债券简称:设研转债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
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5,128.60 万元,增加 2022 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约 5,128.60 万元。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会计估计概述
(一)变更原因
为了进一步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
和财务状况,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公司依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拟对本公司
(本集团母公司)龄划分方法进行调整,该方法的调整会影响到公司应收账款
预期信用损失率的确定。
(二)变更日期
本次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说明
本公司(本集团母公司)原采用按年计算应收账款账龄。为加强应收账款
的管理,2022 年 1 月 1 日起,改为按月计算账龄,由于账龄的计算影响到迁徙
率的计算,从而影响预计信用损失率的确定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变更前后
预期信用损失率对比如下:
调整 前 应 收 账 款 预 调整 后 应 收 账 款 预 调整前后 应 收 账 款 预 期 信
账龄 期信 用 损 失 率 (% ) 期信 用 损 失 率 (% ) 用损失率 差 异 ( %)
1 年以内 7.70 7.12 -0.58
1-2 年 14.16 12.94 -1.22
2-3 年 29.75 24.44 -5.31
3-4 年 41.32 39.7 -1.62
4-5 年 79.07 65.02 -14.05
5 年以上 90.31 88.48 -1.83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充分考虑了公司客户性质,由于公司大多数客户都是负
责基础设施建设的政府部门及其下属的基础设施投资管理公司,客户信用较
好,自身信用风险导致应收款项发生坏账的概率相对较低,变更后的预期信用
损失率能够更加准确地反映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应收款回收风险。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
时根据《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1 年第 2 期),本次会
计估计变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期执行,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
调整,不会对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 2022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主要影响报表科目 调整前 调整后 影响数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1,893,381,775.14 1,938,374,311.62 44,992,536.48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 1,190,582,050.85 1,205,925,935.15 15,343,884.30
信用减值损失 -112,033,647.72 -67,041,111.24 44,992,536.48
资产减值损失 -47,495,777.67 -32,151,893.37 15,343,884.30
净利润 194,365,079.00 245,651,036.66 51,285,957.66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相关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次会计估计
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
理调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
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不涉及对已披露的财务数据
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
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
计信息,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估计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可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河南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