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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菱动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9-04-26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 被保荐公司简称:西菱动力(简称
称“本公司”)                             “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方磊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余燕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无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7次
                项目                          工作内容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次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18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无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年3月8日
                                        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规
                                        体系及要求、规范运作要求、主
(3)培训的主要内容                     要股东及董监高买卖股份的规
                                        定、内幕交易监管规定及募集资
                                        金管理与使用相关规定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
                                                无                 无
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
                                                无                 无
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无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公司实际控制人魏晓林、魏永春、喻英莲;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胡建国、涂鹏、杨浩;公司监事文
                                                是             不适用
兴虎;公司法人股东及自然人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
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2. 公司实际控制人魏晓林、魏永春、喻英莲;持发行
人5%以上股权的法人股东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 是                不适用
司关于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3.公司、魏晓林、涂鹏、胡建国、魏永春、杨浩关于
                                                是             不适用
稳定股价的承诺
4.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 公司实际控制人魏晓林、喻英莲、魏永春及持发行
人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 是                不适用
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018年3月23日,中国证监会向
                                               本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中国国际
                                               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
                                               正、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
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交合规检查报告措施的决定》
                                               ([2018]60号),指出本公司投
                                               行业务开展中在两个新三板推
                           荐挂牌业务中存在对财务、业务
                           等方面核查不充分的情况,在一
                           个ABS项目中存在对专项计划
                           底层基础资产尽职调查的独立
                           性不足的情况,违反了相关规
                           定。基于此,对本公司采取责令
                           改正、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
                           提交合规检查报告的监管措施。
                           本公司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决定
                           书后,对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
                           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整改,一
                           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业务流程、
                           细化尽职调查指引,另一方面对
                           新三板挂牌及资产证券化项目
                           的执行统一加强管理,要求相关
                           项目执行团队进一步加强尽职
                           调查以及工作底稿的收集工作,
                           强化对项目的内控审核及问责,
                           就相关监管要求、业务规则组织
                           内部培训与案例学习。本公司法
                           律合规部制定了《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投资银行业
                           务合规检查办法》,进一步加强
                           对相关项目的合规检查,督促项
                           目组加强项目执行质量和项目
                           工作底稿质量。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18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方 磊                           余 燕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