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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菱动力: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4-24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0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及《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诚信、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 2020 年度的有关会
议,慎重审议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提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利益。现将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我们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期间, 认真审议会议材料,根据本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做出独立
判断。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议事项符合
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相关表决事项均投
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一)2020 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合计召开董事会十一次,作为独立董事我们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
出席报告期内的全部会议,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2020 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三次会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
议一次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三次会议。

    作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我们亲自出席了相应专门委员会的全部会议。

    (三)2020 年度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合计召开股东大会 5 次,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部分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

2020 年 1 月 3 日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李大福

2020 年 5 月 20 日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贾男


    二、 发表独立董事意见的情况

                                                                                 意见
    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类型

               第三届董
2020 年 1 月              第三届董事会聘任魏晓林、涂鹏、魏永春、杨浩为高级管
               事会第一                                                          同意
   8日                                           理人员
                次会议

               第三届董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
2020 年 1 月
               事会第二   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
                次会议    2、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的
                          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第三届董   见》
2020 年 4 月
               事会第四                                                          同意
   24 日                  4、《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5、《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
                          见》

                          6、《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
2020 年 7 月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事会第五                                                         同意
   13 日                  见》
                次会议

                          1、《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
               第三届董
2020 年 8 月
               事会第六   2、《关于公司 2020 半年度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28 日
                次会议
                          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结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
                          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
2020 年 9 月   事会第七   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同意
   10 日       次会议决   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议
                          7、《关于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
                          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

                          9、《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10、《关于设立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独立意见》

                        1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魏晓林免于以要约方式
                        增持股份的独立意见》

                        13、《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的独立意见》

                        14、《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15、《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
                        性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
2020 年 10
             事会第九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30
              次会议

                        1、《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
                        意见》

             第三届董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
2020 年 11
             事会第十   订稿)的独立意见》                                    同意
 月 20 日
              次会议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 现场检查情况

   2020 年度,我们利用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
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的介绍,对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报告期内,凡需经董事会决议的事项,均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
行认真审阅;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的沟通与联系,关注媒
体对公司的报道,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并按照规定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
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和专项说明。


   四、 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议各项提案,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
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
对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 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得情形;

   3、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李   大      福            贾     男                   吴   传   华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