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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菱动力: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4-24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对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调查和核实,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分红规划的规定,符合公司
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 2020 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预案。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阅读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建立
健全了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
制,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四、关于计提 2020 年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会
计政策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
围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有助于向
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拟续聘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度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商定审计费用。经
审核,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具有审计业务所要求的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能够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圆
满完成公司的审计业务。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0 年度业务情况和市
场情况与审计机构商定审计费用。

     六、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违反相关规定之情形。

     七、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0 年度未发生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利用关联关系占用公
司资金或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八、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除因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对全资子公司成都西菱动力部件有限
公司(简称“动力部件”)提供担保外,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实际担保金额
  担保对象名称        实际发生日期                          担保类型           担保期
                                            (万元)

    动力部件        2015 年 11 月 6 日         1,183.20   连带责任保证   2020 年 11 月 5 日

    动力部件        2016 年 12 月 26 日        2,257.99   连带责任保证   2020 年 12 月 25 日

    动力部件        2019 年 11 月 1 日           618.00   连带责任保证    2020 年 5 月 1 日

 动力部件(注 1)   2019 年 11 月 20 日          468.40   连带责任保证   2020 年 6 月 14 日

    动力部件        2020 年 7 月 10 日           350.00   连带责任保证   2021 年 1 月 10 日

    动力部件        2020 年 3 月 25 日         1,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2021 年 3 月 24 日

    动力部件        2020 年 5 月 19 日         1,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2021 年 5 月 18 日

    动力部件        2020 年 6 月 15 日         1,000.00   连带责任保证   2021 年 6 月 11 日
     动力部件           2020 年 8 月 6 日             491.00       连带责任保证   2021 年 2 月 6 日

     动力部件           2020 年 9 月 4 日             462.65       连带责任保证   2021 年 3 月 4 日

     动力部件          2020 年 10 月 10 日            521.95       连带责任保证   2021 年 4 月 10 日

     动力部件          2020 年 11 月 6 日             597.25       连带责任保证   2021 年 5 月 6 日

     动力部件          2020 年 12 月 4 日             581.70       连带责任保证   2021 年 6 月 4 日

注 1:担保金额为 61.04 万欧元,按照 2020 年 6 月 14 日汇率折算。


     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
理制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动机凸轮轴精加工产品扩产项目”
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公
司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发动机凸轮轴精加
工产品扩产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十、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资金用于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
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大福                  贾男                 吴传华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