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33 证券简称:西菱动力 公告编号:2021-086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股票数量:723,648 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42% 2、本次归属人数:156 人 3、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时间安排:2021 年 12 月 28 日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 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的登记。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1、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西菱动力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 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3、2020 年 9 月 15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202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在公 司内部公示栏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为 2020 年 9 月 15 日至 2020 年 9 月 25 日。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并于 2020 年 9 月 25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0 年 10 月 30 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 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8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 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6、2020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实,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7、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归属及 作废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激励 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 属限制性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成就说明 序号 归属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 1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足归属条件。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 2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形,满足归属条件。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 2020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19 年营业收入。当实际完成值大于或等于当期考 51,317.33 万元,占 2019 核目标的 90%但小于 100%时,公司层面当期对应可归属的比例为当期应归 年营业收入 52,500.71 万 3 属的 80%。 元的 97.75%。公司本期 上述“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若公司发生并购重组行 可归属的比例为 24% 为,则当年度及之后年度的公司营业收入考核以扣除并购重组产生的新增 (=30%*80%),剩余 6% 营业收入为核算依据。 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 2020 年度,24 名激励对 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 A、B、C、D 四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象离职,1 名激励对象自 愿放弃本次归属,7 名激 4 考评结果(S) S≥90 90>S≥80 80>S≥70 S<70 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为 评价标准 A B C D B,剩余 149 名激励对象 个人层面归属系 个人绩效考核等级均为 1.0 0.8 0.6 0 数(N) A,满足归属条件。 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3、2021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将本次激励计划已获授 予尚未归属的34.4152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向 181 名激励对象授予 32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8.55 元/ 股。 1、由于 2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有关激励对象的要求,其已 获授但尚未归属 15.40 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2、剔除个人离职需公司对应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后,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归属 条件:公司 2020 年的业绩考核目标为“2020 年营业收入不低于 2019 年营业收入, 当实际完成值大于或等于当期考核目标的 90%但小于 100%时,公司层面当期对应可 归属的比例为当期应归属的 80%。”根据公司经审计的 2020 年财务报告,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为 51,317.33 万元,占 2019 年营业收入 52,500.71 万元的 97.75%。因此, 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实际可归属比例为 24%(=30%*80%),本次符合条件归属股 份数量为 73.104 万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8.276 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3、7 名激励对象 2020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 B,可归属当期拟归属限制性 股票的 80%,其当期不可归属的 0.6192 万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其余激励对象 个人绩效考核等级均为 A,满足归属条件。 4、1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第一个归属期内可归属限制性股票 0.12 万股(不含因 公司业绩不达标需作废部分),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 72.3648 万股,本次归属人数由 181 人调整为 156 人。 除上述事项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0 年 10 月 30 日 2、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156 人 3、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72.3648 万股 4、归属价格:8.55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数量 第一期可归属数 占获授限制性股 姓名 职务 (股) 量(股) 票总量的比例 涂鹏 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300,000 72,000 24.00% 魏永春 董事、副总经理 300,000 72,000 24.00% 杨浩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300,000 72,000 24.00% 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 2,141,000 507,648 23.71% 其他人员(共 153 人) 合计 3,041,000 723,648 23.80% 注 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 2:上述激励对象中,魏永春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 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及限售安排 1、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1 年 12 月 28 日。 2、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723,648 股。 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次激励计划的归属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 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 时符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XYZH/2021CDAA90372 号验 资报告,截止 2021 年 12 月 14 日止,西菱动力已收到 156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 纳的 6,187,190.40 元,其中人民币 723,648.00 元作为新增注册作为新增注册资本及股 本,其余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变更前,公司注册资本 171,399,371 元,股本为人民币 171,399,371 元;本次变更后,公司累计注册资本增至 172,123,019 元,累计股本增至 171,399,371 元。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21 年 12 月 28 日。 七、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归属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及每股收益的影响 1、对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1,399,371 6.65% 11,399,371 6.62%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0,000,000 93.35% 160,723,648 93.38% 合计 171,399,371 100.00% 172,123,019 100.00% 2、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依然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3、本次登记完成前公司总股本 171,399,371 股,本次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172,123,019 元,按照本次登记完成后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为 0.0471 元。本次限 制性股票归属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九、法律意见 德恒律师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原因、作废的数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十、备查文件 1、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4、验资报告; 5、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