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菱动力: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4-2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西菱动力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霆 联系电话:0531-68889230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庆星 联系电话:0531-66578264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是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公司副总经理涂鹏女儿涂怡媛于
2020 年 3 月 2 日至 2021 年 1 月 13
日买卖西菱动力股票,构成《证券
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因涂鹏未督促女儿涂怡媛遵守短线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交易相关规定,其亦违反了《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2021 年 5 月 2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涂鹏的监管函》(创业
板监管函[2021]第 66 号)的书面警
示。经核查,涂怡媛已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将上述短线交易相关违法
所得按照规定上缴西菱动力。同时,
涂鹏及其女儿涂怡媛已出具承诺,
将充分吸取教训,加强本人及直系
亲属的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
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
次发生。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 月 20 日
注册制下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主要事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
告、停复牌事宜等)、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要点提示(募集资金管理、股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以及对外担保
等事宜)、独立董事的资格与备案以
及上市公司近期被监管/处分案例
介绍。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 不适用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股东关于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
是 不适用
定、延长锁定、持股减持意向及股份减持的承诺
2、魏晓林、喻英莲、魏永春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3、公司、魏晓林、涂鹏、魏永春、杨浩关于稳定股
是 不适用
价的承诺
4、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魏永春、涂鹏、杨浩等 181 人在股权激励事项中
是 不适用
关于利益返还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
无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刘霆 李庆星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