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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菱动力: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4-2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西菱动力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霆                联系电话:0531-68889230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庆星                联系电话:0531-66578264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                   是
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公司副总经理涂鹏女儿涂怡媛于
                                           2020 年 3 月 2 日至 2021 年 1 月 13
                                           日买卖西菱动力股票,构成《证券
                                           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短线交易。
                                           因涂鹏未督促女儿涂怡媛遵守短线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交易相关规定,其亦违反了《上市
                                           规则》等相关规定。2021 年 5 月 25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副总经理涂鹏的监管函》(创业
                                        板监管函[2021]第 66 号)的书面警
                                        示。经核查,涂怡媛已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将上述短线交易相关违法
                                        所得按照规定上缴西菱动力。同时,
                                        涂鹏及其女儿涂怡媛已出具承诺,
                                        将充分吸取教训,加强本人及直系
                                        亲属的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
                                        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
                                        次发生。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2 年 1 月 20 日
                                        注册制下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主要事项(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
                                        告、停复牌事宜等)、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要点提示(募集资金管理、股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以及对外担保
                                        等事宜)、独立董事的资格与备案以
                                        及上市公司近期被监管/处分案例
                                        介绍。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         不适用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
                                                         无         不适用
 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股东关于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
                                                    是            不适用
定、延长锁定、持股减持意向及股份减持的承诺
2、魏晓林、喻英莲、魏永春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3、公司、魏晓林、涂鹏、魏永春、杨浩关于稳定股
                                                    是            不适用
价的承诺
4、公司关于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魏永春、涂鹏、杨浩等 181 人在股权激励事项中
                                                    是            不适用
关于利益返还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
                                                                     无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刘霆                 李庆星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