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邦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2021-02-24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本次修订主要内容及前后对照表如
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的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的
行为,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 行为,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
科学决策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 科学决策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指引》及其他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 文件和《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五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第五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制定 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制定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露。专门委员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露。专门委员
会成员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除战略委员会 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
外,其他专门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 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 专门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除战
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略委员会外,其他专门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
当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
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九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 第九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
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
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
职务。
第十二条 《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各项具 第十二条 《公司法》规定的董事会各项具
体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使,不得授权他 体职权应当由董事会集体行使,不得授权他
人行使,并不得以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 人行使,并不得以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
等方式加以变更或者剥夺。 等方式加以变更或者剥夺。
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其他职权涉及重大业 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其他职权涉及重大业
务和事项的,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不得 务和事项的,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不得
授权单个或几个董事单独决策。 授权单个或几个董事单独决策。
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会成员在会议闭会期间
行使除前两款规定外的部分职权,但授权内
容应当明确、具体,并对授权事项的执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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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前 修订后
况进行持续监督。公司章程应当对授权的范
围、权限、程序和责任作出具体规定。
第十五条 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 第十五条 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
当于会议召开3日前专人送出、邮递、传真、 当于会议召开2日前专人送出、邮递、传真、
电子邮件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全体 电子邮件或本规则规定的其他方式通知全体
董事和监事。 董事和监事。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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