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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邦科技: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1-05-06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3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决定于 2021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召开公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
    2021 年 5 月 5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达安世纪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安世纪”)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 2020 年年
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达安世纪提议在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关于<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
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达安世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0,645,280 股,占公司现有
总股本的 31.20%。董事会认为: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
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
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
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依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
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方恒国际中心 C 座 19 层
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1 年 5 月 12 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
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2、《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代表对 2020 年的工作进行述职);

   3、《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关于确认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1、关于为子公司履行合同提供担保的议案;

   12、《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3、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4、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

    其中议案 1 至议案 11 由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2
由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3 至议案 15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 10、议案 13、议案 14、议案 15 为特别决议事项,
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审议的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
  2.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
  6.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7.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8.00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9.00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11.00   关于为子公司履行合同提供担保的议案                          √

 1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
 13.00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
 14.00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
 15.00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18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00~17:30;

    2、登记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
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
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
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方恒国际中心 C 座 19 层。

    5、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方恒国际中心 C 座 19 层。

    (2)邮编:100102

    (3)联系电话:010-6477 5967

    (4)联系传真:010-6477 5927

    (5)联系人:唐浩

    五、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4、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
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三十分钟办
理会议入场手续,公司将在会议开始前五分钟停止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5、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五月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
互联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736。

    2、投票简称:“百邦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审议均为非积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如股东对全部提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9:15~15: 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
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
        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
        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 本单位承担。
                                                                    备注
                                                                    该列打
                                                                             同   反   弃
序号                             议   案                            勾的栏
                                                                             意   对   权
                                                                    目可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
2.00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
6.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7.00     关于确认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8.00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9.00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0.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11.00    关于为子公司履行合同提供担保的议案                           √
12.00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13.00                                                                 √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14.00                                                                 √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15.00                                                                 √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