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02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百华悦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
我们本着独立、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 信额度
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子公司融资的能力。本议案
的决策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上海百华悦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向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
万元)提供担保。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谢京、郑瑞志、崔伟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