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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百邦科技: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2022-11-22  

                         证券代码:300736              证券简称:百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0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CHEN LIYA 女士,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本公司股份 134,4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11%)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 CHEN LI YA 女士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 33,600 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 0.03%)。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 CHEN LI YA 女士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持有股份总    占公司总股   无限售条件    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任职情况
                                 数(股)      本的比例     股份(股)    股份(股)

              董事、董事会秘
 CHEN LI YA                          134,400        0.11%        48,000        86,400
              书、财务负责人

    注:上表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并已上市流通
的股份。


                                        1/3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CHEN
LI YA 女士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33,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3%。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
东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CHEN LI YA 女士所持
有的股份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的股份,其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
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
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
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 CHEN LI YA 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2/3
    1、本次减持 CHEN LI YA 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
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
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
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 CHEN LI YA 女士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高级管理人员、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规范
后续减持行为。公司也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
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CHEN LI YA 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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