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24
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前,
收到了本次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现发表对相关事项的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安永华明自担任公司审计机
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较高质量
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我们同意将续聘其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谢京、郑瑞志、崔伟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