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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顺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查意见2018-04-20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查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充
分地审查,听取了有关人员对本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介绍,并认真讨论分析后,基
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事前审查意见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根据
公司 2017 年关联交易情况,结合公司 2018 年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对 2018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预计 2018 年公司(含子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为:
⑴公司向控股股东陈伟忠及其关联方租赁办公场所、员工宿舍等房屋;⑵陈伟忠
及其关联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我们事前对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认真的审核,
对关联租赁的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进行了比较,对关联租赁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
的影响进行了充分的论证;独立董事还对公司关联方为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进
行了详细的问询,并通过抽查银行授信合同和对比其他公司等方式对关联担保的
合理性进行研究。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租赁交易均遵循诚实信用、
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担保为公司银行融资提供了便利,公司无需支
付关联方对价,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基于上述,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 2018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承诺在审议该议案时投赞成票,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该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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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无正文,为《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查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朱冬青                       瞿培华




                孙蔓莉                       郭磊明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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