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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顺股份:关于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12-05  

						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5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该议案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关联方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担保金额
     事项                  担保方              交易类型
                                                           (万元)
 关联方为公司   陈伟忠、阮宜宝、陈智忠、陈华忠、
 及全资子公司   陈作留、卢嵩、佛山市科顺建筑材
 向银行等金融   料有限公司、深圳市科顺防水工程 关联担保   184,300.00
 机构申请授信   有限公司、重庆科顺化工新材料有
 提供担保                   限公司
     合计                                                 184,300.00

    二、 关联方介绍

                                 1/6
 关联方姓名          关联方类型           住所                关联关系
                                                     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控
    陈伟忠             自然人        广东省深圳市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持
                                                     有公司 25.09%的股权
                                                     陈伟忠之配偶,公司实际控制
    阮宜宝             自然人        广东省深圳市
                                                     人之一,持有公司 6.89%的股权
                                                     陈伟忠之胞弟,持有公司 6.61%
    陈智忠             自然人        广东省佛山市
                                                     的股权
                                                     陈伟忠之父,持有公司 3.84%
    陈作留             自然人        广东省佛山市
                                                     的股权
                                                     陈伟忠之胞弟,持有公司 2.62%
    陈华忠             自然人        广东省佛山市
                                                     的股权
                                                     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持有
     卢嵩              自然人        广东省珠海市
                                                     公司 0.86%的股权
佛山市科顺建筑
                      关联法人       广东省佛山市    公司全资子公司
  材料有限公司
重庆科顺化工新
                      关联法人           重庆市      公司全资子公司
  材料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顺防水
                      关联法人       广东省深圳市    公司全资子公司
  工程有限公司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授信
  主体           贷款银行        授信额度(万元)                     担保人
                                                    期限
                                                            陈伟忠、阮宜宝、陈智忠、
                                                            陈华忠、陈作留、卢嵩、
             广东顺德农村商业
                                                            佛山市科顺建筑材料有限
  公司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9,300         一年
                                                            公司、深圳市科顺防水工
             容桂支行
                                                            程有限公司、重庆科顺化
                                                                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陈伟忠、阮宜宝、佛山市
  公司                               40,000         一年
             公司佛山分行                                   科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公司       有限公司佛山容桂        20,000         一年        陈伟忠、阮宜宝
             支行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20,000         一年              陈伟忠
             公司佛山分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                               陈伟忠、阮宜宝、陈智忠、
  公司                               15,000         一年
             公司佛山分行                                           陈华忠


                                          2/6
                                                   授信
主体           贷款银行       授信额度(万元)                   担保人
                                                   期限
           其他银行等金融机
子公司                            30,000         一年至三年   陈伟忠、阮宜宝
           构
合计                             184,300

       四、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是公司受益行为,公司无需向关

联方支付对价,属于关联方为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

       五、 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必要性

       公司上述关联方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是银

行等金融机构对企业的要求,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对价,也不存在

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条件,对公司日常经营提供了融资渠道,有利于

公司发展壮大。因此,上述关联交易是合理和必要的。

         (二)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关联担保为公司银行融资提供了便利,对公司未来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六、上述关联方与公司发生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

交易如下:




                                       3/6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实际发生金额

                       陈作留             租赁房屋                  33.00
  关联租赁             陈伟忠             租赁房屋                  11.00
                       阮宜宝             租赁房屋                  66.04
                       陈伟忠         为公司提供担保          127,929.85
                       阮宜宝         为公司提供担保          124,929.85
                       陈智忠         为公司提供担保          127,594.85
                       陈华忠         为公司提供担保          127,594.85
                       陈作留         为公司提供担保            89,118.46
  关联担保               卢嵩         为公司提供担保            71,657.49
               佛山市科顺建筑材料
               有限公司、深圳市科
                 顺防水工程有限公 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
               司、重庆科顺化工新
                   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房屋租

 赁费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

 述关联方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

 保。

      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上

 述关联方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关联担

 保。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6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具体如下:经认真审阅,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陈伟

忠及其他关联方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

度提供担保,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对公司

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此受

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担保为公

司银行融资提供了便利,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

响。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陈伟忠及其他关联方为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关联担保事项进行了核

查,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股东陈伟忠、阮宜宝、陈智忠、陈华忠、陈

作留和卢嵩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此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

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予以事前认可,

并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对本次股东陈

伟忠、阮宜宝、陈智忠、陈华忠、陈作留和卢嵩为公司向银行申请贷

款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5/6
    八、备查文件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查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核查意见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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