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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顺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8-12-05  

						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18-116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顺股份”)

于 2018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部分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6 号。公司实际已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52,666,600 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9.95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519,032,67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 117,981,519.64 元(不含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01,051,150.36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出具了天健验〔2018〕16 号《科顺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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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募投项目
投入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额   实际投入金额
号
     渭南生产研发基地
1                           59,598.57       53,039.795        2,932.52
     建设项目
     荆门生产研发基地
2                           79,987.32        76,525.32        8,731.28
     建设项目
     科顺防水研发中心
3                           10,540.00        10,540.00        2,786.84
     建设项目
         合计              150,125.89      140,105.115       14,450.64

     截至 2018 年 11 月 30 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

金累计 14,450.64 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125,654.47 万元,累计收

到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为 1,760.21 万元。根据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预计在十二个月内仍有部分

资金闲置。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4,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该次实际使用 9,500 万元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8 年 12 月 3 日,该次用于暂时


                                 2/7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未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

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并于 2018 年 12 月 3 日

予以公告。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 日,公司已全额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存在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尚未

归还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该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

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使用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保证符合下列

条件:

    (1)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2)若项目建设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公司将随时利用自

有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确保项目进展,不影响募集



                              3/7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3)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

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

券等的交易;

    (4)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

       五、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

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专业从事新型建筑防水材料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防水工

程施工服务。公司预计在未来几年营业收入仍将保持较快增长,对日

常经营流动资金的需求较高,为推动主营业务快速发展及改善实际经

营情况,需要及时弥补日常经营资金缺口。目前,公司短期借款均为

商业性银行贷款,借款利率较高,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节约部分财务费

用。因此,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

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同时,可以

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

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



                               4/7
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正常建设,有效推动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发展,缓解日常经营对流

动资金的需求压力。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

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有效保障了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

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履行的相关程序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5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8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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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

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相关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

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

《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有效保障了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

   (2)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

有利于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科顺股份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

法律程序。本次以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依法

履行了(或准备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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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中的暂时闲置资金不超过 50,000 万

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

   八、 备查文件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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