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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顺股份:关于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2020-03-03  

						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订
         《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

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批准与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签订<附条

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陈伟忠、方勇、卢嵩、

毕双喜、赵军、孙崇实、龚兴宇、汪显俊、陈冬青、黄志东、涂必灵

等 11 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 30,000,000 股股票,并与上述 11 名发

行对象就本次发行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以下简称

“《认购合同》”)。《认购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 2020 年 3 月 2 日在中国佛山市签署:

    甲方: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认购人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认购人拟认购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份数量(万股)      认购金额(万元)
  1           陈伟忠                2,360.00                23,057.20
  2             方勇                  200.00                1,954.00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份数量(万股)   认购金额(万元)
   3              卢嵩              100.00               977.00
   4            孙崇实              100.00               977.00
   5            毕双喜              100.00               977.00
   6            龚兴宇              40.00                390.80
   7            汪显俊              40.00                390.80
   8              赵军              20.00                195.40
   9            陈冬青              20.00                195.40
  10            黄志东              10.00                 97.70
  11            涂必灵              10.00                 97.7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2、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9.77 元/股,系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

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

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以及依据证监会审核要求对募集数量

进行调整,认购人本次认购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3、认购方式

       认购人以其具有合法来源的自有现金或自筹资金认购标的股份。

       4、支付方式

       认购人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后,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按照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要求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银行账户;上述认购资金在会计师事
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发行人的募集资金专项存

储账户。

    5、限售期

    认购人陈伟忠、方勇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得转让;认购人卢嵩、孙崇实、毕双喜、龚兴宇、汪显俊、赵

军、陈冬青、黄志东、涂必灵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认购人所取得发行人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因发行人分配股票股利、

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

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认购人因由本次发行取得的股份及衍生取得的股份在限售期结

束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

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6、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1)生效条件: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的合同。本合同在下列条

件全部达成的情况下即生效:本次发行经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

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2)生效时间:本合同自发行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

加盖公司公章且认购人签署之日起成立,并在上述先决条件全部达成

后生效。

    7、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署后,任何一方未能按约定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
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或者违反全部或部分声明、保证或承诺的,

视为违约。

    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包括为了避免损失而进行的合理费用支出)。

    (2)如认购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足额缴款义务,则每

日按未缴纳股份认购款的万分之五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如果延期

10 个工作日仍未足额缴纳则视为放弃缴纳,认购人应按应缴纳股份

认购款的 10%向发行人支付违约金,前述违约金仍然不足弥补发行人

损失的,认购人应当进一步负责赔偿直至弥补发行人因此而受到的全

部损失。本款所约定之违约金及损失赔付形式均为现金支付。

    (3)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的效

力。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特此公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