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科顺股份:独立董事郭磊明先生2019年度述职报告2020-04-21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郭磊明先生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

  求,在 2019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

  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

  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审查或

  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作用,切实维护公司

  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19 年度本人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19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履行了

  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

  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 2019 年

  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2019 年,本人出

  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2019 年度   亲自出   委托出
姓名     职务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董事会会议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是否连续两
                     应出席 2019 年度   亲自出   委托出
 姓名       职务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董事会会议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郭磊明    独立董事          8             8        0         0           否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一次股东大会,为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列席了会议,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本人认为: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以及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

   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

   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

   的立场,坚持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 年 4 月 25 日,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1、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 2018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9 年日常性关联交
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6、关于 2018 年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8、关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9、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0、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

意见

       11、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12、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13、关于公司聘任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以上各议案本人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19 年 8 月 6 日,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1、关于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三)2019 年 8 月 27 日,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1、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

占用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以上各议案本人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2019 年 12 月 2 日,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见

     2、关于公司为经销商担保的独立意见

     以上各议案本人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积极

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以及财务负责人进

行沟通交流,积极参与讨论公司内部审计安排并监督实施,同时主动

与公司年报审计机构沟通公司财务审计情况,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

识,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确保公司审计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制度规定利用

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

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薪酬制度与绩效考核制度的

制定和执行情况等,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进行了核查,并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并

与公司高管人员进行座谈交流,与公司董事会秘书保持良好沟通,通
过电子邮件、电话问询等途径向相关人员了解公司情况,积极对公司

经营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情况

    (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

关注公司经营情况,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审议

的相关议案均主动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充分审核、论证,

对公司重大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发表了事前审查和独立意见,为公司董

事会决策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降低公司决策风险,切实维护公司

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等公司内控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信息披露工作。2019 年度,公

司严格按照监管机构法律法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的披露信息,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提供了良好的信息渠道。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于 2019 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一直注重学习证监会、

深交所、证监局等监管部门发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及时学

习公司通过网络提供的有关学习资料,更加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

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增强规范运作意识与风险责任

意识,提升基础管理能力与决策能力,形成自觉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和建议,促进公司的进一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

    (一)公司 2019 年度整体运营情况良好,内部审计工作有序开

展,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规定。公司重大经

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公司披露的相关事项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

管机构的监管措施或行政处罚。

    (二)2019 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未发

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

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以上是本人 2019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2020 年,本人将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

责,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议。同时本着对

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则,独立判断的立场,监督公司及管理层严

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切实保障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汇报人:郭磊明

                                      2020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