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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顺股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延长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核查意见2020-04-21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延长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科顺防水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顺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对科顺股份首次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建设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6 号。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152,666,6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9.95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519,032,670.00 元,减除发行费用 117,981,519.64
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401,051,150.36 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出具了天健验〔2018〕16 号《科顺防水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均已达账。
       根据《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如下项
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使用额
  1      渭南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59,598.57             53,039.795
  2      荆门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79,987.32              76,525.32
  3      科顺防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540.00              10,540.00
                合计                        150,125.89            140,105.11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实际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序号            项目名称
                                   诺投资总额        资额            使用状态日期
 1      渭南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53,039.80         15,047.90   2020 年 4 月 30 日
 2      荆门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76,525.32         34,774.10   2020 年 4 月 30 日
 3      科顺防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0,540.00          7,078.69   2020 年 4 月 30 日
               合计                 140,105.12         56,900.69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限的延长原因和延长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科顺防水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荆门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和“渭南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
目”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尚未全部建设完成,需要继续投资建设;同时,受
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上述项目建设进度亦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因此,公
司上述募投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未达到预期。
     公司根据上述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拟延长首次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科顺防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荆门生产研发基地建设
项目”和“渭南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期限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

        四、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延长募投项目建设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未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项目建设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本次调整后,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投项目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相关程序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延长首
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期是根据目前项目建设的客观具体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延期是为
了使募投项目达到最佳使用状态,同意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延长首次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认为本次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延长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进行了认
真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延长的募投项目建设期是综合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际实施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的发
展战略。本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要求。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
   该事项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
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建设内容、项目规模、投资总额、实施主
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时,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公司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