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顺股份: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21-01-23
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
《关于同意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0】3315 号),同意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3,6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 9.7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30,572,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 5,273,584.90 元(不含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5,298,415.10 元。2021 年 1 月 7 日,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
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2020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账
户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以用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并授
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近日分别与广东顺德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桂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1 年 1 月 7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
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 募集资金专
户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金用途 户余额(元)
科顺防水科技 广东顺德农村商 补充流动
业银行股份有限 801101001204883731 226,572,000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容桂支行 资金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账号为801101001204883731,截止 2021 年 1 月 7 日,专户余额为
22,657.20 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补充流动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
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
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
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
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
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车达飞、王福兵可以随时
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
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
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
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
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
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
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
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
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
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
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
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
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
之日起失效。丙方义务至持续督导期结束之日,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解除。
(十)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