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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顺股份:董事会关于不存在《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说明2021-03-18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
     《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顺股份”或“公司”)

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丰泽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

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科顺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购买

资产,不存在《创业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以下情形: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

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

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三)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 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四)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

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存在《创业板发行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规定的上述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存在<创业

板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

形》之签署页)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