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顺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3-19
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0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3.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
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
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3 月 18 日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3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8 日 9:15 至 3 月 18 日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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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红旗中路工业区 38 号
之一公司 4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陈伟忠先生主持。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合章程性: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东 50 人,代表股份 307,884,81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8.53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256,946,28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40.506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9 人,代表股份 50,938,53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0303%。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0 人,代表
股份 51,077,0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052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38,50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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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9 人,代表股份 50,938,53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8.030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
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鉴于目前新
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为了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降低疫情
传播风险,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远程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
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07,884,81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1,077,03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07,884,81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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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1,077,03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 3.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307,884,819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51,077,038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 以上通过。
议案 4.00《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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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意 304,151,98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8.7876%;反对 3,725,13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99%;弃权 7,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7,344,2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6918%;
反对 3,725,13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932%;弃
权 7,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1%。
本次审议通过修订的制度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
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科顺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
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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