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顺股份: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调整后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2021-05-14
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6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调整后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调
整后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科顺防水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次预留授予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
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通过核查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拟
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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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
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
2、预留部分的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
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的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
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
误解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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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预留部分调整后的
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
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同意以 2021 年 4
月 22 日为预留权益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86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
制性股票 104.2052 万股。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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