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科顺股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2021-08-1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本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科顺股份”)委托,
作为本次科顺股份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丰泽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93.540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内幕交易防控相关问题与解答》《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
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自查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在本次交易筹划期间,上市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
上市公司内部相关制度的规定,采取了如下的保密措施:

    1、上市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磋商时,已经采取了必要且
充分的保密措施,并严格控制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的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
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2、上市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中介
机构,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约定了保密信息的范围及保
密责任。



                                   1
    3、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制作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等备查文
件,内容包括本次交易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人员名单、主要内容等,
相关人员已在备查文件上签名确认。

    4、上市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
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
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披露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
买卖股票的行为。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前 6 个月
至《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
披露之前一日止,即 2020 年 9 月 3 日至 2021 年 8 月 16 日。

    本次自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内幕信息
知情人员,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交易标
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中介机构,以及上述相关自然人的直系
亲属(指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及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
《自查报告》,本次交易相关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科顺股份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科顺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
下:

 交易主体            交易日期         交易股数(股)          交易类别

                 2021 年 5 月 26 日        1,042,052       股权激励授予
                 2021 年 6 月 11 日          237,500       股权激励回购
科顺股份回购
                 2021 年 6 月 16 日          237,500       股权激励注销
专用证券账户
                 2021 年 7 月 20 日        1,916,400          回购买入
                 2021 年 7 月 23 日          627,640          回购买入
                                      2
                2021 年 7 月 26 日          123,500             回购买入
                2021 年 7 月 27 日         1,134,688            回购买入

    科顺股份就上述股票变动事项作出说明如下:“科顺股份 2021 年 5 月 26
日的股票变动系股权激励授予,6 月 11 日和 6 月 16 日的股票变动系股权激励回
购及注销,均是按照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内容实施,2021 年 7 月 20 日-7 月 27 日的股票
变动系按照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实施,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在 7 月 20 日、8 月 3 日分别披露回购进展公告。不存在获取
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自查期间,除上述
情况外,公司没有其他买卖科顺股份股票的行为,亦没有泄露有关信息或建议他
人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作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董事长陈伟忠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主体             交易日期              交易股数(股)           交易类别

  陈伟忠          2021 年 1 月 29 日               23,600,000          买入

    陈伟忠就上述买卖股票事项作出说明如下:“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卖科顺股份
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3315 号批文认购科顺股
份非公开发行股份,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不构成内
幕交易行为。自查期间,除上述情况外,本人没有其他买卖科顺股份股票的行为,
亦没有泄露有关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作等禁止交易的
行为。”

    (三)上市公司监事徐贤军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主体             交易日期              交易股数(股)           交易类别

                  2020 年 9 月 3 日                     1,200          买入

                  2020 年 9 月 3 日                     1,200          买入
  徐贤军
                  2020 年 9 月 4 日                       600          买入

                  2020 年 9 月 7 日                       500          买入



                                       3
    徐贤军就上述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事项作出说明如下:“本人自 2021 年 5 月
13 日起担任科顺股份监事,在此之前,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不
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在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出动议、进行决策前,本人未自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预先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上
述买卖科顺股份股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判
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
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自查期间,除上述情况
外,本人没有其他买卖科顺股份股票的行为,亦没有泄露有关信息或建议他人买
卖科顺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作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四)上市公司监事陈泽纯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主体            交易日期              交易股数(股)     交易类别

                 2020 年 9 月 25 日                     900     买入

                 2020 年 9 月 25 日                  15,000     行权

                 2020 年 9 月 29 日                   1,000     买入

                 2020 年 10 月 16 日                  1,700     买入

                 2020 年 10 月 29 日                  3,600     卖出

                  2021 年 1 月 4 日                   3,300     买入

                  2021 年 1 月 5 日                     100     买入

  陈泽纯         2021 年 1 月 13 日                   2,900     买入

                 2021 年 1 月 18 日                     500     卖出

                 2021 年 1 月 19 日                   5,700     卖出

                  2021 年 2 年 2 日                   1,000     卖出

                 2021 年 2 月 24 日                   2,000     买入

                 2021 年 3 月 22 日                   3,300     买入

                  2021 年 4 月 2 日                   3,000     卖出

                  2021 年 4 月 6 日                   2,000     卖出

    陈泽纯就上述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事项作出说明如下:“本人自 2021 年 5 月
13 日起担任科顺股份监事,在此之前,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不
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在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出动议、进行决策前,本人未自

                                       4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预先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本
人在自查期间买入科顺股份股票,除正常股权激励行权外,其他买卖科顺股份股
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
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
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自查期间,除上述情况外,本人没有其他
买卖科顺股份股票的行为,亦没有泄露有关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科顺股份股票、
从事市场操作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五)上市公司副总经理叶吉及其配偶朱方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情况如下:

 交易主体            交易日期              交易股数(股)     交易类别

   叶吉          2020 年 9 月 10 日                     100    买入

                  2020 年 9 月 4 日                     400    买入

                  2020 年 9 月 9 日                     200    买入

   朱方          2020 年 10 月 12 日                    400    买入

                 2020 年 10 月 16 日                  1,100    买入

                 2020 年 10 月 22 日                    300    买入

    叶吉就上述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事项作出说明如下:“本人自 2021 年 5 月 13
日起担任科顺股份副总经理,在此之前,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人不
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在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出动议、进行决策前,本人未自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预先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上
述买卖科顺股份股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判
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
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自查期间,除上述情况
外,本人没有其他买卖科顺股份股票的行为,亦没有泄露有关信息或建议他人买
卖科顺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作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朱方就上述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事项作出说明如下:“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
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在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出动议、进行决
策前,本人未自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预先获得本次交易


                                       5
的有关信息。上述买卖科顺股份股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
息并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自查期
间,除上述情况外,本人没有其他买卖科顺股份股票的行为,亦没有泄露有关信
息或建议他人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作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六)上市公司副总经理段正之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主体            交易日期             交易股数(股)         交易类别

                  2020 年 9 月 9 日                  15,000        行权
  段正之
                 2020 年 9 月 10 日                   6,000        行权

    段正之就上述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事项作出说明如下:“本人自 2021 年 5 月
13 日起担任科顺股份副总经理,在此之前,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外,本
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在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出动议、进行决策前,本人
未自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预先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信
息。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入科顺股份股票系按照科顺股份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正常行权,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不构成内幕交易行
为。自查期间,除上述情况外,本人没有其他买卖科顺股份股票的行为,亦没有
泄露有关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作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七)上市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袁红波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
况如下:

 交易主体            交易日期             交易股数(股)        交易类别

  袁红波         2021 年 5 月 26 日                100,000    股权激励授予

    袁红波就上述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事项作出说明如下:“本人自 2021 年 5 月
13 日起担任科顺股份董事、财务负责人。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入科顺股份股票系
按照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安排认购公司的限制性股
票,认购程序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批准同意,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
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自查期间,除
上述情况外,本人没有其他买卖科顺股份股票的行为,亦没有泄露有关信息或建
议他人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作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6
    (八)上市公司副总经理刘杉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主体            交易日期             交易股数(股)        交易类别

   刘杉          2021 年 5 月 26 日                 60,000    股权激励授予

    刘杉就上述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事项作出说明如下:“本人自 2021 年 5 月 13
日起担任科顺股份副总经理。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入科顺股份股票系按照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安排认购公司的限制性股票,认购
程序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批准同意,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获取或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自查期间,除上述情况
外,本人没有其他买卖科顺股份股票的行为,亦没有泄露有关信息或建议他人买
卖科顺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作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九)上市公司副总经理陈冬青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主体            交易日期             交易股数(股)         交易类别

  陈冬青         2021 年 6 月 15 日                  21,000        行权

    陈冬青就上述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事项作出说明如下:“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
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在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出动议、进行
决策前,本人未自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预先获得本次交
易的有关信息。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入科顺股份股票系按照科顺股份股权激励计划
的行权安排正常行权,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不构成
内幕交易行为。自查期间,除上述情况外,本人没有其他买卖科顺股份股票的行
为,亦没有泄露有关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作等禁止交
易的行为。”

    (十)上市公司副总经理汪显俊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主体            交易日期             交易股数(股)         交易类别

                 2021 年 6 月 11 日                  10,000        行权
  汪显俊         2021 年 6 月 15 日                 10,000         行权
                 2021 年 6 月 17 日                 40,000         行权

    汪显俊就上述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事项作出说明如下:“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
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在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出动议、进行

                                      7
决策前,本人未自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预先获得本次交
易的有关信息。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入科顺股份股票系按照科顺股份股权激励计划
的行权安排正常行权,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不构成
内幕交易行为。自查期间,除上述情况外,本人没有其他买卖科顺股份股票的行
为,亦没有泄露有关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作等禁止交
易的行为。”

    (十一)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文东及其配偶黄敏君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
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主体              交易日期            交易股数(股)      交易类别

                  2020 年 9 月 8 日                   1,900      行权

                  2020 年 9 月 9 日                   7.200      行权

                  2020 年 9 月 11 日                  8,900      行权

                  2021 年 2 月 2 日                 325,500      卖出

  李文东          2021 年 2 月 2 日                   7,900      买入

                  2021 年 2 月 3 日                  21,200      卖出

                  2021 年 4 月 23 日                314,800      卖出

                  2021 年 4 月 26 日                251,100      卖出

                  2021 年 5 月 31 日                638,000      行权

                  2020 年 9 月 10 日                  3,800      行权

  黄敏君          2020 年 9 月 11 日                  8,200      行权

                  2021 年 4 月 22 日                 18,000      卖出

    李文东就上述买卖股票事项作出说明如下:“本人首次知晓本次交易的时间
为 2021 年 3 月 3 日(停牌公告前一日,接到董事会秘书通知要求提前了解并购
相关事宜,以及准备停牌相关资料),本人未自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
通过其他途径预先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本人的股票均系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期权行权后获得的股票,本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期权行
权的统一安排,于 2020 年 5 月和 9 月共行权 656,000 股;同时根据公司股权激
励方案,考虑到 2021 年 5 月仍有 638,000 份期权需要行权,故本人在避开年度
业绩预计和年度报告的窗口期后选择于 2021 年 2 月和 4 月分别减持部分股票(其

                                       8
中 2021 年 2 月 2 日的买入交易为误操作),以偿还部分借款及准备 5 月的行权
资金。

    本人买卖科顺股份股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
个人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
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自查期间,除上
述情况外,本人没有其他买卖科顺股份股票的行为,亦没有泄露有关信息或建议
他人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作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黄敏君就上述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事项作出说明如下:“除证券市场业已公开
的信息外,本人不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在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出动议、进行
决策前,本人未自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预先获得本次交
易的有关信息。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入科顺股份股票,除正常股权激励行权外,其
他买卖科顺股份股票的行为发生在本次交易预案披露后,系本人根据证券市场业
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
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
机。自查期间,除上述情况外,本人没有其他买卖科顺股份股票的行为,亦没有
泄露有关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作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十二)上市公司法务顾问赵晶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主体             交易日期             交易股数(股)     交易类别

                 2020 年 10 月 16 日                  4,500     买入
   赵晶
                  2021 年 4 月 22 日                  2,000     卖出

    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交易进程备忘录》,赵晶知悉内幕
信息的时间最早为 2020 年 8 月 12 日,关于筹划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公开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4 日,其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赵晶就上述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事项作出说明如下:“本人在自查期间买入科
顺股份股票系本人对规则理解有误导致(在 8 月 12 日本人参加的会谈中仅涉及
普通业务合作,未谈及股份收购问题),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
易的主观故意。自查期间,除上述情况外,本人没有其他买卖科顺股份股票的行
为,亦没有泄露有关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作等禁止交
                                       9
易的行为。本人在意识到上述问题后,立即告知科顺股份,并承诺将上述买卖的
科顺股份股票所获得的收益(含分红,如有)全部上缴科顺股份所有,并在本次
交易实施完成之前不再买卖公司股票(科顺股份要求卖出上述股份除外)。”

    (十三)上市公司原证券专员裴爽(2021 年 4 月 22 日离职)于自查期间买
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主体            交易日期              交易股数(股)     交易类别

                  2020 年 9 月 9 日                     100     买入

                 2020 年 9 月 10 日                     100     买入

                 2020 年 11 月 2 日                     800     卖出
   裴爽
                 2021 年 6 月 18 日                     100     买入

                 2021 年 7 月 19 日                     400     买入

                 2021 年 7 月 23 日                     100     买入

    裴爽就上述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事项作出说明如下:“本人首次知晓本次交易
的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3 日(停牌公告前一日),本人未自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
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预先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上述买卖科顺股份股票
的行为,系本人根据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
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
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自查期间,除上述情况外,本人没有其他买
卖科顺股份股票的行为,亦没有泄露有关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从
事市场操作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十四)交易对方杜海水之配偶杜平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
下:


 交易主体            交易日期              交易股数(股)     交易类别

                  2021 年 5 月 7 日                     200     买入

                 2021 年 5 月 19 日                     400     买入

   杜平          2021 年 5 月 25 日                     200     卖出

                 2021 年 5 月 31 日                     200     卖出

                 2021 年 6 月 18 日                     300     买入

                                      10
                 2021 年 6 月 24 日                     300     买入

                 2021 年 6 月 29 日                     200     买入

                 2021 年 7 月 13 日                     600     卖出

                 2021 年 7 月 15 日                   1,900     买入

                 2021 年 7 月 23 日                   1,300     买入

                 2021 年 7 月 29 日                     500     卖出


    杜平就上述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事项作出说明如下:“本人首次知晓本次交易
的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9 日(科顺股份停牌期间相关人员首次联系本人配偶杜海
水并协商交易事宜),本人未自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预
先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上述买卖科顺股份股票的行为发生在本次交易预案
披露之后,系本人根据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对市场行情及股票走势的
个人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
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自查期间,除上
述情况外,本人没有其他买卖科顺股份股票的行为,亦没有泄露有关信息或建议
他人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作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十五)交易对方刘国欣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主体            交易日期              交易股数(股)     交易类别

                 2021 年 3 月 22 日                   1,300     买入

                 2021 年 3 月 31 日                   1,300     卖出

                 2021 年 5 月 18 日                   1,200     买入

                 2021 年 5 月 20 日                   1,200     卖出

                 2021 年 5 月 28 日                     900     买入

  刘国欣          2021 年 6 月 2 日                     300     买入

                  2021 年 6 月 7 日                     600     卖出

                  2021 年 6 月 8 日                   1,000     买入

                  2021 年 6 月 9 日                   1,100     买入

                 2021 年 6 月 18 日                   1,500     买入

                 2021 年 6 月 18 日                   2,700     卖出

                                      11
                 2021 年 6 月 21 日                   1,000     买入

                 2021 年 6 月 22 日                     500     买入

                 2021 年 6 月 23 日                   3,000     卖出

                 2021 年 6 月 23 日                   3,000     买入

                 2021 年 6 月 28 日                   1,500     卖出

                  2021 年 7 月 1 日                   1,100     买入

                  2021 年 7 月 8 日                   2,100     买入

                 2021 年 7 月 12 日                   1,000     卖出

                 2021 年 7 月 14 日                     300     卖出

                 2021 年 7 月 23 日                   1,100     买入

                 2021 年 7 月 27 日                    1300     卖出

                  2021 年 8 月 3 日                   4,400     卖出


    刘国欣就上述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事项作出说明如下:“本人首次知晓本次交
易的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9 日(科顺股份停牌期间相关人员首次联系本人并协商
交易事宜),本人未自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预先获得本
次交易的有关信息。上述买卖科顺股份股票的行为发生在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
后,系本人根据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对市场行情及股票走势的个人判
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
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自查期间,除上述情况
外,本人没有其他买卖科顺股份股票的行为,亦没有泄露有关信息或建议他人买
卖科顺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作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十六)交易对方潘山林之配偶陈景红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如下:

 交易主体            交易日期              交易股数(股)     交易类别

                  2021 年 7 月 7 日                     200     买入

                  2021 年 7 月 8 日                     200     买入
  陈景红
                 2021 年 7 月 19 日                     200     买入

                 2021 年 7 月 21 日                     400     卖出


                                      12
                  2021 年 8 月 3 日                     200     卖出


    陈景红就上述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事项作出说明如下:“本人首次知晓本次交
易的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9 日(科顺股份停牌期间相关人员首次联系本人配偶潘
山林并协商交易事宜),本人未自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
预先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上述买卖科顺股份股票的行为发生在本次交易预
案披露之后,系本人根据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对市场行情及股票走势
的个人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
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自查期间,除
上述情况外,本人没有其他买卖科顺股份股票的行为,亦没有泄露有关信息或建
议他人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作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十七)交易对方张志勇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主体            交易日期              交易股数(股)     交易类别

  张志勇         2021 年 6 月 29 日                   1,400     买入

    张志勇就上述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事项作出说明如下:“本人首次知晓本次交
易的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9 日(科顺股份停牌期间相关人员首次联系本人并协商
交易事宜),本人未自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预先获得本
次交易的有关信息。上述买卖科顺股份股票的行为发生在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
后,系本人根据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对市场行情及股票走势的个人判
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
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自查期间,除上述情况
外,本人没有其他买卖科顺股份股票的行为,亦没有泄露有关信息或建议他人买
卖科顺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作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十八)交易对方李炯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主体            交易日期              交易股数(股)     交易类别

                  2021 年 7 月 9 日                     200     买入

   李炯          2021 年 7 月 16 日                     200     买入

                 2021 年 7 月 19 日                     200     买入

                                      13
    李炯就上述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事项作出说明如下:“本人首次知晓本次交易
的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9 日(科顺股份停牌期间相关人员首次联系本人并协商交
易事宜),本人未自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预先获得本次
交易的有关信息。上述买卖科顺股份股票的行为发生在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后,
系本人根据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并基于对市场行情及股票走势的个人判断
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
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自查期间,除上述情况
外,本人没有其他买卖科顺股份股票的行为,亦没有泄露有关信息或建议他人买
卖科顺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作等禁止交易的行为。”

    (十九)交易对方李卫群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主体             交易日期              交易股数(股)     交易类别

                  2021 年 7 月 21 日                   1,500     买入
  李卫群
                  2021 年 7 月 22 日                   1,600     买入

    李卫群就上述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事项作出说明如下:“本人首次知晓本次交
易的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11 日(科顺股份停牌期间相关人员首次联系本人并协商
交易事宜)。在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提出动议、进行决策前,本人未自本次交易的
内幕信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预先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上述买卖科顺
股份股票的行为发生在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后,系本人根据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
信息并基于对市场行情及股票走势的个人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
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自查期间,除上述情况外,本人没有其他买卖科顺股份股
票的行为,亦没有泄露有关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作等
禁止交易的行为。”

    (二十)标的公司监事及交易对方徐瑞祥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
况如下:


 交易主体             交易日期              交易股数(股)     交易类别

                  2021 年 4 月 14 日                     500     买入
  徐瑞祥
                  2021 年 4 月 15 日                     500     卖出

                                       14
    徐瑞祥就上述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事项作出说明如下:“本人首次知晓本次交
易的时间为 2021 年 3 月 3 日(停牌公告前一日),本人未自本次交易的内幕信
息知情人处或通过其他途径预先获得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上述买卖科顺股份股
票的行为发生在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后,本人根据证券市场业已公开的信息并基
于对市场行情及股票走势的个人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
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
资的动机。自查期间,除上述情况外,本人没有其他买卖科顺股份股票的行为,
亦没有泄露有关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从事市场操作等禁止交易的
行为。”

    (二十一)国元证券于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交易主体            交易日期              交易股数(股)     交易类别

                 2021 年 1 月 21 日                  16,100     买入

                 2021 年 1 月 27 日                   4,000     卖出

                 2021 年 1 月 29 日                   1,200     买入
 国元证券
                  2021 年 2 月 8 日                   1,300     卖出

                 2021 年 2 月 25 日                   6,000     卖出

                  2021 年 6 月 8 日                   6,000     卖出

    国元证券就上述买卖科顺股份股票事项作出说明如下:“本公司在上述期间
买卖股票的自营业务账户,为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 ETF、LOF、组合投资、避
险投资、量化投资等,以及依法通过自营交易账户进行的事先约定性质的交易及
做市交易,根据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的规定,该类自营
业务账户可以不受到限制清单的限制。上述账户已经批准成为自营业务限制清单
豁免账户。”

    除上述情况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
卖科顺股份股票的情况。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制了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
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15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本次交易的相关各方及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
《自查报告》,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赵晶在自查期间进行交易但涉及
股份较少、金额较小,根据赵晶出具的书面说明,其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交易的主观故意,并承诺将所获得的收益全部上缴上市公司所有;此外,根
据其他人员出具的书面说明及自查报告等资料,该等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
为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不会对本次交易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除上述情况外,
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
况。

    (以下无正文)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