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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顺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09-28  

                        证券代码:300737       证券简称:科顺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3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部

分担保额度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

司丰泽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泽股份”)向银行、融

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时提供累计不超

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担保期限为三年,自相关担保协

议签署之日起生效,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取消部分担

保额度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进展情况

    2022 年 9 月 27 日,公司与知识城(广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知识城”)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ZSCHZ2022028-02A),约定公司自 2022 年 9 月 15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14 日止,为丰泽股份在知识城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4,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丰泽股份其他股东在本次担保中按其持
股比例提供相应的连带责任保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丰泽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3 年 01 月 16 日
注册地址           衡水经济开发区北方工业基地橡塑路 15 号
法定代表人         孙诚
注册资本           12588 万元人民币
                   向铁路、公路、建筑、水利、电力、地铁、轨道交通等重大工程
主营业务           提供减隔震、止排水技术方案,产品包括支座、止水带和伸缩装
                   置等
股权结构           公司持有 99.94%股权

     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2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2,925.94                         62,832.78
   负债总额                         31,079.37                         28,777.27
    净资产                          31,846.57                         34,055.51
     项目      2021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2 年 1-6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3,771.18                         15,004.50
   利润总额                           4,748.64                         2,471.60
    净利润                            4,207.67                         2,208.94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知识城(广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保证人: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丰泽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责任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最高债权额:本合同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债权本金(即

租赁本金)最高限额 45,000,000.00(大写人民币肆仟伍佰万元整)

和相应的租赁利息、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提前还款损失金、损害赔
偿金、保证金、名义货价、保险费用、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

发生的全部费用、承租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

手续费等)等在内的全部债权。

    6、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保证的范围为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

向债权人履行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全部租金(由租

赁本金和租赁利息构成)、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逾期

违约金、提前还款损失金、损害赔偿金、保证金、名义货价、保险费

用、承租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等)、

债权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

费、拍卖费、公证费、律师费、因清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及租赁物取

回的保管、维修、运输、拍卖、评估费用等)。如主合同项下约定的

利率变化,或因国家税率调整影响到债权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则

保证的范围还包括因该变化或调整而相应调整的租金和其他款项。

    7、保证期限:自主合同承租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果债权人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承租人提前履行债务

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书面通知主合同承租人提前履行债务之日起三

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

同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每一笔具体《融资租赁合同》

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鉴于主合同采取分期支付租金的方式,承

租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各期租金

付款日止。若依债权人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包括债权人依
约定提前解除主合同,加速到期日或债权人解除合同之日即为债务履

行期届满之日。如债权人与承租人延长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无须事

先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对变更期限后的债务承担本合同项下担保

责任。若主债权未受清偿,债权人在本条约定的保证期间届满之日前

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

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批的为经销商和子公司担保总额度

为 192,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8.65%,实际已

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71,170.3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14.33%。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已审批的为经销商担保总额度为 110,000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14%,实际已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56,737.3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42%。

    2、公司已审批的为子公司担保总额度为 82,000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51%,实际已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14,433.03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91%。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行为,也无逾期对外担

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知识城(广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

同》
特此公告。



             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