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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科顺股份: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3-04-27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科顺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怡平                        0755-23976377
保荐代表人姓名:强强                          0755-2397610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
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不适用(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
                                                               是
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科顺股份 2022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净利润为 17,818.49 万元,同比下滑

                                          1
                                                  73.51%。
                                                  2022 年公司净利润下滑主要系受到原材料
                                                  价格上涨及下游房地产信用风险频发等外
                                                  部因素的影响导致,公司净利润下滑情况
                                                  与同行业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存在
                                                  合理解释。
   6、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3 年 4 月 24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要求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
                                         无                                 不适用
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无                                 不适用
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2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
(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
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                   无                              不适用
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无                              不适用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股份限售承诺                                     是                不适用
   2、股份减持承诺                                     是                不适用
   3、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5、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员工社保和公积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严禁占用公司资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申请材
                                   料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公
                                   司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向不特定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国泰君安证
                                   券将承接国元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委派
                                   刘怡平、强强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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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事项                 说明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
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         无
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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