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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飞数据: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2018-04-18  

						证券代码:300738           证券简称:奥飞数据        公告编号:2018-040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坏账核销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核销坏账的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对销售过程中产生的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
账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
    本期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为 119,691.96 元,本次坏账核销事项在董事会审
议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核销的坏账经公司审慎判断、全力追讨,
确认已无法收回。
    二、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当期净利润及其他财务指标不构成重要影响,符合会计
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决策程序
    2018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坏账核销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是为了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核销依
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
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
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认真核查了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的情
况,认为本次坏账核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的财务真实情况,不涉
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