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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飞数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19-03-28  

						证券代码:300738         证券简称:奥飞数据         公告编号:2019-014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
                             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正常进度、不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决定将不超过人民币贰亿
元(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保本型及非保本的低风险的理
财产品,及不超过人民币壹亿捌仟柒佰万元(18,7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资金使用期限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闲置自有资金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自有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公
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20,000 万元)额度的闲置自有资
金适时投资理财产品。
    (二)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434 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320,000.00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 18.15 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620.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4,080.7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540.0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
已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全部到位,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
[2018]G16003300326 号《验资报告》。
    根据《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截至 2018 年 1 月 16 日,
奥飞数据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5,424.09 万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中尚未使用的募
集 资 金 余 额 187,070,223.03 元 , 用 于 购 买 银 行 保 本 理 财 产 品 人 民 币
30,900,000.00 元 , 存 放 于 募 集 资 金 专 用 账 户 的 募 集 资 金 及 利 息 人 民 币
156,170,223.03 元。
    根据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壹亿捌仟柒佰万元
(18,700 万元)额度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一)资金来源及额度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决定将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购买低风险的保本型及非保本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及不超过人民币壹亿捌
仟柒佰万元(18,7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
述资金使用期限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

    (二)理财产品品种
    购买低风险、期限短(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及非保本型理财产品,且不涉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
基金投资、期货投资等风险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相关事宜,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
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者合同等文件。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现金管理到期后须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进展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短期保本型及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
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审
批额度内的购买现金理财产品的相关具体事宜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
公司财务部配备专人进行跟踪和操作,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
况的审计与监督,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同时,公司也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理财产品的购
买及收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保本型及非保本型
理财产品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开展和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详情请参见《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
展公告》(编号:2019-007)。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20,000 万
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购买低风险的保本型及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及不超过人民
币壹亿捌仟柒佰万元(18,7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
产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公司募集资金在短
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2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保本型及非保本型理财产品和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壹亿捌仟柒佰万元(18,7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的保本型理
财产品,上述资金使用期限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投资产品的期限不
得超过 12 个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公司募集资金在短期
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
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增加了资金收益,能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议案》。

    九、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
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
买理财产品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事项。同时提请公司注意控制风险,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公司
全体股东利益。

    十、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奥飞
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
品的核查意见》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