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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飞数据: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5-28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严谨、实事求是的态
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7,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公司现实需要和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做出的决定,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
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相关
法规的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目的的
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
意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独立董事:罗翼、李进一、陈敏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