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飞数据: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2019-09-23
证券代码:300738 证券简称:奥飞数据 公告编号:2019-065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与合作方就本次共同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事项已达成初步合作意
向,但各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具体的实施内容将以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
3、风险提示:该事项尚需合作各方签署正式协议;该事项尚需进行工商登
记、基金备案。本次合作各方共同出资发起设立基金,投资周期较长,在运作过
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而致使
基金总体收益水平存在不确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进行投资决策,注意
投资风险。
4、本次对外投资的合作各方尚未正式签署合伙协议,并购基金具体实施情
况和进度存在不确定性。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
全资子公司广东奥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维信息”)拟分期出资
16,100万元人民币与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
南京睿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睿桥”)、共青城睿数志远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数志远”)以及上海中电投融和新能源
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电投融”)共同发起设立佛山融奥股
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在工商部门最终设立登记的名称为准)(以下
简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
2、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1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
资机构合作事项》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
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伙人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1、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326545051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汪恒海
成立时间:2015 年 02 月 13 日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
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不得
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
顾问、投资咨询(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
股东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国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9,000 45.00
2 深圳市前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5,000 25.00
3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6,000 30.00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09259。
2、公司名称:南京睿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320105MA1WRNF03X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 168 号新地中心二期 2108 室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石岩强
成立时间:2018 年 06 月 27 日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从事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出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南京睿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800 80.00
2 南京富思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 20.00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69644。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
1、公司名称:上海中电投融和新能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信用代码:91310000MA1K30J47D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 373-381 号 407M07 室
成立时间:2015年10月16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财务咨询,商务咨
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2、公司名称:共青城睿数志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信用代码:91360405MA38U4NF3B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注册资本:1,252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9年9月6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
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佛山融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基金规模:35,000万元人民币。
3、合伙人信息: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性质 认缴比例 认缴出资(万元)
国家电投集团产业基金管理
1 普通合伙人 0.5% 175
有限公司
南京睿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
2 普通合伙人 0.5% 175
公司
3 广东奥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46% 16,100
上海中电投融和新能源投资
4 有限合伙人 48% 16,800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共青城睿数志远投资合伙企
5 有限合伙人 5% 1,750
业(有限合伙)
合计 100% 35,000
4、组织形式:有限合伙型
5、投资方向:数据中心等信息技术的产业投资
6、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均为货币出资
7、出资进度: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可按投资项目进度需求及其认缴出资比例
分期进行出资。
8、存续期限:合伙期限为自合伙企业成立日起四年,其中前两年为投资期,
剩余期限为退出期,自合伙企业获得工商登记机关颁布的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经合伙人大会决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可以延长两次,每次可延长一年。
9、退出机制: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在不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行业惯
例的前提下,合伙企业拟退出其所投资的项目时,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退出:
(1)被投资公司在符合上市条件时可以申请到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
(2)将被投资公司的股份、股权、资产或业务,以公允价格全部或部分转
让给有限合伙人及其关联企业,或其他投资者;
(3)与被投资公司或其大股东签订股权回购协议,由其在一定条件下依法
回购合伙企业所持有的股权;
(4)被投资公司整体或部分出售;
(5)被投资公司清算。
10、会计核算方式:依据合伙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规定的科目和口径进行处理。
四、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投资决策权
普通合伙人在其法定权力机构下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五
名委员组成,其中普通合伙人国电投委派1名、南京睿桥委派1名,有限合伙人中
电投融委派1名、睿数志远委派1名、奥维信息委派1名。除非投资决策委员会的
议事规则明确说明,投资决策委员会所做决议需经2/3或以上委员通过。公司与
奥维信息对基金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2、收益分配
基金收入:包括项目存续期间的分红、利息等收入依照下列次序进行分配。
在合伙企业存在可分配收入的情况下,在每年年底进行分配:
(1)支付合伙企业应付的管理费,所述应由合伙企业承担的费用,以及合
伙企业发生的税收、罚款、利息、罚息和其他与此关联的费用;
(2)在扣除上述第(1)项所列金额后的剩余部分(如有),向有限合伙人
根据实缴比例进行分配。
五、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不参与投资基金份额的认购。
上述合作方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
益安排。
六、关于此次拟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符合《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第21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中第二条中第(六)条的说明
产业基金重点投资于数据中心等信息技术产业,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符合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1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的相
关规定。
七、本次对外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产业基金设立的目的是在中国大陆地区从事国家法律允许的股权投资与并
购活动,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本次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符合公司发
展战略和投资方向,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助力公司战略板块的发展,拓宽公司的盈
利空间,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2、存在风险
(1)市场风险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进行企业股权投资,而目标企业的市值因受经济环
境、行业周期、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进度低于预期或
投资后标的企业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2)管理风险
基金管理人在制定本基金投资计划,做出投资决定的时候,会运用其投资技
能和风险分析方法,但是这些技能和方法不能保证一定会达到预期的结果。
(3)流动性风险
项目退出时间延后或长期持有资产的比例过高时,会降低基金收益率。
3、对公司的影响
奥维信息拟参与投资产业基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如公司后续拟与产业基金发生关联交易,
将依照法律法规履行审议披露程序。本次对外投资预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业务布局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
八、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事项的独立意
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奥维信息本次拟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事项,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
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我们一致同意全资子公司奥维信息以自有资金拟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
金。
九、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合伙协议》。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