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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飞数据:关于子公司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公告2020-03-10  

						证券代码:300738          证券简称:奥飞数据         公告编号:2020-016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飞数据”)于
2020 年 3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
开展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市讯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廊坊讯云”)拟与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和融资
租赁”)和海南四海行通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四海行”)签署保理
业务协议,海南四海行拟以对廊坊讯云的应收账款债权为标的向融和融资租赁申
请保理业务,保理额度为人民币 8,500 万元整,保理期限为 12 个月,廊坊讯云
作为债务人签署保理业务协议。上述保理业务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本次保理业务由廊坊讯云以自身设备资产和数据中心项目经营收费
权提供担保,并由公司和实际控制人冯康提供保证担保。公司为廊坊讯云提供担
保的事项在已审批的额度范围内,无需重新履行程序,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4);冯康先生为廊坊讯云提供担保的事项由于超出现有额度,新的担保
额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新的担保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廊坊讯云数据中心项目之系统集成服务商海南四海行通信工程有限公司拟
以对廊坊讯云的应收账款债权为标的向融和融资租赁申请保理业务(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保理额度为人民币 8,500 万元整,保理期限为 12 个月,廊坊
讯云作为债务人签署该保理业务协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交易范围内,办理与本次事项的有关
手续。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1、保理商:
    (1)企业名称: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0885148225;
    (3)法定代表人:姚敏;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5)注册资本:美元 150,712 万;
    (6)成立时间:2014 年 3 月 13 日;
    (7)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定路 530 号 A5 库区集中辅助区
三层 318 室;
    (8)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
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融和融资租赁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转让方:
    (1)企业名称:海南四海行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9027681153781P;
    (3)法定代表人:劳英雄;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40 万;
    (6)成立时间:2008 年 11 月 10 日;
    (7)住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高新技术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孵化大楼 5
层 502 室;
    (8)经营范围:各类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维护;智能建筑(综合布线、
通信、网络与系统集成),装饰装修工程,广告制作、发布,邮电通信设备及各
类器材的销售代理、电子商务、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应用系统集成、货物与
技术进出口业务、旅游资源开发、国内劳务派遣,劳务承包服务;铁塔、基站机
房、基站电源、基站空调配套设施的建设、维护、运营、租赁;
    (9)海南四海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交易主要内容
   1、保理商: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转让方:海南四海行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3、债务人:廊坊市讯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4、转让标的:应收账款债权;
   5、保理额度:人民币 8,500 万元整;
   6、保理类型:无追索权;
   7、保理期限:单笔保理 12 个月。
    保理事项的具体内容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意授
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交易范围内,办理与本次事项的相关手续。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
形,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保理业务相关事项。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子公司廊坊讯云与融和融资租赁及海南四海行开展保理业务,有助于加快项
目建设,本次交易不会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