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华兴所(2020)审核字 GD—011 号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 飞数据”)《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 作。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奥飞数据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奥飞数据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奥飞数据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编制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 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奥飞数据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1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 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 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 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奥飞数据管理层编制的《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编制, 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奥飞数据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 附件: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福州市 二○二○年三月十六日 2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 定,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将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434 号”文《关于核准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320,000.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人民币, 每股发行价格 18.15 元人民币。截至 2018 年 1 月 16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 296,208,000.00 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 40,807,163.00 元人民币,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 255,400,837.00 元人民币,其中新增股本 16,320,000.00 元人民币, 股本溢价 239,080,837.00 元人民币。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验字 [2018]G16003300326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255,400,837.00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95,165,400.03 其中:2018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含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 74,833,547.83 2019 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120,331,852.20 加:利息收入 649,432.53 3 加:理财收益 9,128,253.78 减:银行手续费 2,307.20 募集资金余额 70,010,816.08 减:闲散资金用于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0.00 减:闲散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0.0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10,816.08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 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 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根据《管理制度》要求, 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 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高新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白云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庙前直街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与 全资子公司廊坊市讯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白云支行、民 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元人民币 2019 年 12 月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31 日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广东奥飞数据科 120907131710799 30,000,000.00 0.07 公司广州高新支行 技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 15000091807295 30,000,000.00 0.36 4 公司广州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82050078801500000069 105,400,037.00 6,704.83 广州白云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庙前 3602001029200651959 90,000,000.00 2098.10 直街支行 注1 小计 255,400,037.00 8,803.36 廊坊市讯云数据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注2 82050078801500000466 112,999,335.44 2,012.72 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支行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10,816.08 注 1:四个募集资金账户初始存放金额小计 255,400,037.00 元,较募集资金净额少 800 元为募集资金 在各账户划转以及支付发行费用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前,公司通过广东奥飞数据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外支付募集资金使用款。 注 2: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公司变更了部分募投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不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部分)扣除手续费全部 转至全资子公司廊坊市讯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白云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廊 坊讯云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白云支行对外支付了部分募集资金使用款。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使用 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资金或到期时归还。在全资子公司廊坊市讯云数据 科技有限公司需要使用资金建设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时,由公司自筹资金将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以增资形式划转至廊坊市讯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另行签署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进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四)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余额为 0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70,010,816.08 元人民 币,其中 7,000 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19 年度内募集 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1 月到位,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规划建设机柜 3,000 个,建设期 1 年,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完成 870 个机柜的建设, 剩余机柜因项目实施地点电力容量不足未启动建设。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 2016 年立项,由于规划建设地点近年来电力需求快速增加,公司经多方协调仍 5 无法获得足够的电力容量。经 2018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剩余 机柜的建设地点变更至广州开发区永顺大道中 5 号并取得了政府主管部门立项 批复。 截至 2019 年 9 月,变更实施地点到广州开发区永顺大道中 5 号后“互联网 数据中心扩建项目”的用电申请仍未获得供电部门的正式批复,剩余机柜尚未启 动建设。为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综合公司当前业务拓展需求及未来发展战 略规划, 经审慎研究,公司计划将部分“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经济开发区龙泽路 188 号。为此公司完成了廊坊市讯云 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收购,由其作为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战略布局安排,根据建设标准的调整,将剩余机柜的建设数 量从 2,200 个机柜调整为 1,500 个机柜,并根据建设数量和客户要求的建设标准, 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的投资总额 36,539.56 万元,扣除已投入的 8,216.74 万元剩下的投资额 28,322.82 万元调整为 18,983.20 万元。若募集资金不足以完成项目建设,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 自筹资金方式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为配合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公 司计划延长募投项目的计划完工日期,从原定的 2020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上述事项已经 2019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2019 年度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6 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特此报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6 日 7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万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25,540.08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033.1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9,516.5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本报告期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本报告期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募集资金承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变更项 调整后投资总额(1)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3) 实现的效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用状态日期 目 (2) =(2)/(1) 益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注3 部分 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 否 25,540.08 25,540.08 注1 12,033.19 注1 19,516.54 76.42% 注2 355.59 否 日 完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5,540.08 25,540.08 12,033.19 19,516.54 76.42% - 355.59 - - 超募资金投向 偿还银行贷款 - - - - - - - - -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合 计 25,540.08 25,540.08 12,033.19 19,516.54 76.42% - - - - 8 1、公司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1 月到位,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规划建设机柜 3,000 个,建设期 1 年,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 司已完成 870 个机柜的建设,剩余机柜因项目实施地点电力容量不足暂未启动建设。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 2016 年立项,由于规 划建设地点近年来电力需求快速增加,公司经多方协调仍无法获得足够的电力容量,于 2018 年 11 月按程序对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 项目剩余机柜建设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并取得了政府主管部门立项批复。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后需重新申请用电,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日,公司用电申请尚未取得供电部门正式批复,因此剩余机柜暂未启动建设。因取得供电部门用电批复的时间无法合理预计,经公 (分具体项目) 司审慎研究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计划完工日延长 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2、经 2019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暨延期的议案》,为配合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公司计划延长 募投项目的计划完工日期,从原定的 2020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定的 无 2020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年 不适用 6 1、经 2018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 月 剩余机柜的建设地点变更至广州开发区永顺大道中 5 号。 30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2、经 2019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 2019 年 日延期至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暨延期的议案》,公司将部分“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实施 2020 地点变更为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经济开发区龙泽路 188 号。 年 截至 2019 年 9 月,变更实施地点到广州开发区永顺大道中 5 号后“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的用电申请仍未获得供电部门的正式 12 批复,剩余机柜尚未启动建设。为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综合公司当前业务拓展需求及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经审慎研究,公司 月 计划将部分“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经济开发区龙泽路 188 号。为此公司完成了廊坊 3 市讯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收购,由其作为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同时,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战略布局安排,根据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建设标准的调整,将剩余机柜的建设数量从 2,200 个机柜调整为 1,500 个机柜,并根据建设数量和客户要求的建设标准,将首次公 日 开发行募投项目“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的投资总额 36,539.56 万元,扣除已投入的 8,216.74 万元剩下的投资额 28,322.82 万 。 元调整为 18,983.20 万元。若募集资金不足以完成项目建设,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自筹资金方式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 上述事项已经 2019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 2018 年 1 月 2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424.09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资金已置 换完毕。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424.09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19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7,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70,010,816.08 元人民币,其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0.00 元人民币,存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余额为 10,816.08 元人民币。募集资金余额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规使用的情形。 注 1:上表中“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均不含公司自有资金、募集资金存款利息、理财收益及支付手续费,公司未来根据募投项目建设需要将 募集资金实际产生的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用于募投项目。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中的 19,516.54 万元,包括截至 2019 年 10 月末, 公司在广州建设募投项目投入 8,216.74 万元,募投项目变更后通过实施主体廊坊讯云支付机房建设合同款 10,980.00 万元以及支付机房租赁房屋的押金及 2019 年四季度租 金 319.80 万元。 注 2: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规划建设 3,000 个机柜,规划实施地址为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学城神舟路 768 号,截至 2018 年 12 月已完成 870 个机柜的建设; 2019 年 10 月,公司经审议将剩余机柜的建设地点变更为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经济开发区龙泽路 188 号,实施主体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廊坊讯云,剩余机柜建设规模调 整为 1,500 个,项目投资金额调整为 18,983.20 万元,计划完工时间由 2020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故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目前尚未实施完成。 注 3: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原计划建设 3,000 个机柜,第一批 870 个机柜于 2018 年 12 月建成,2019 年 1 月开始产生效益。但由于 2019 年为已建成部分运营的第 一年,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市场推广,募投项目效益未完全释放。2019 年 12 月,有行业知名客户与公司达成了合作意向,拟租用募投项目已建成部分,但要求公司进行 相应改造,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改造工作尚未完成,因此尚未达到预期效益。 10 附件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实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 本年度实际投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变更后的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际累计投入 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可行性是否发 项目 入金额 的效益 计效益 总额(1) 金额(2) (3)=(2)/(1) 期 生重大变化 互联网数据中 互联网数据中 项目目前尚 25,540.08 12,033.19 19,516.54 76.42% 2020年12月31日 355.59注1 注2 否 心扩建项目 心扩建项目 未建设完成 合计 - - - 25,540.08 12,033.19 19,516.54 76.42% - 355.59 1、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规划建设地点近年来的电力需求快速增加,经与相关各方协调后仍无法获得足 够的电力容量。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项目建设地点进行了变更。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址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互联网数 据中心扩建项目”剩余机柜建设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实施地点为广州开发区永顺大道中 5 号。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意见。 该事项为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由于“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后,公司需为项目重新申请用电,但截至 2019 年 3 月,公司用电申请仍未获得供 电部门正式批复。因获得供电部门用电批复的时间无法合理预计,经审慎研究,公司计划延长“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实施期限。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计划完工日延长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意见。该事项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为董事会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情况说明 3、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募投项目“互联网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建设。 由于互联网行业技术和市场环境变化较快,“互联网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计划研发方向已不适应当前的技术和市场环境。 若继续以自筹资金建设“互联网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对提升公司研发水平和竞争力作用有限,无助于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 司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原首次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互联网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意见。2019 年 4 月 22 日,公 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原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互联网技 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截至 2019 年 9 月,变更实施地点至广州开发区永顺大道中 5 号后,“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的用电申请仍未获得供电部门的 正式批复,剩余机柜尚未启动建设。为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满足公司当前业务拓展需求及实现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将部分 11 “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经济开发区龙泽路 188 号。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暨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出 具了同意意见。2019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暨延期的 议案》,议案主要内容如下:(1)同意公司将部分“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龙河经济开发区 龙泽路 188 号。(2)同意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廊坊讯云。(3)同意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和战略布局安排,根据建 设标准的调整,将剩余机柜的建设数量从 2,200 个机柜调整为 1,500 个机柜,并根据建设数量和客户要求的建设标准,将首次公开发 行募投项目“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的投资总额 36,539.56 万元,扣除已投入的 8,216.74 万元剩下的投资额 28,322.82 万元调整 为 18,983.20 万元。若募集资金不足以完成项目建设,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通过自筹资金方式满足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4)同意 延长募投项目的计划完工日期,从原定的 2020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5)同意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 施地点后,公司拟使用“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 18,275.88 万元及利息(具体金额以结算时为准)向廊坊讯云增 资,其中 3,900.00 万元用于增加其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分期向廊坊讯云出资,全部出资完成 后,廊坊讯云的注册资本为 4,000.00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4,00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其 100.00%的股权。 1、公司募集资金于 2018 年 1 月到位,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规划建设机柜 3,000 个,建设期 1 年,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 已完成 870 个机柜的建设,剩余机柜因项目实施地点电力容量不足暂未启动建设。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 2016 年立项,由于规划建 设地点近年来电力需求快速增加,公司经多方协调仍无法获得足够的电力容量,于 2018 年 11 月按程序对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剩 余机柜建设实施地点进行了变更并取得了政府主管部门立项批复。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后需重新申请用电,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 司用电申请尚未取得供电部门正式批复,因此剩余机柜暂未启动建设。因取得供电部门用电批复的时间无法合理预计,经公司审慎研 情况和原因 究并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计划完工日延长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2、经 2019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 2019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实施主体暨延期的议案》,为配合变更后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公司计划延长 募投项目的计划完工日期,从原定的 2020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无 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 1: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原计划建设 3,000 个机柜,第一批 870 个机柜于 2018 年 12 月建成,2019 年 1 月开始产生效益。但由于 2019 年为已建成部分运营的第 一年,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市场推广,募投项目效益未完全释放。2019 年 12 月,有行业知名客户与公司达成了合作意向,拟租用募投项目已建成部分,但要求公司进行 相应改造,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改造工作尚未完成,因此尚未达到预期效益。 注 2: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同时延长了募投项目的计划完工日期,从原定的 2020 年 6 月 30 日延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故互联网数据中心扩建项目目前未全 部实施完成。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