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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飞数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2020-03-18  

						证券代码:300738            证券简称:奥飞数据            公告编号:2020-026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改情况
 条目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
         年修订)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章程。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进        第五条公司住所:广州市南沙区南
         港大道 8 号 1508 房,邮政编码:       沙街进港大道 8 号 1508 房,邮政编
         511457。公司经营地址:广州市天        码:511457。公司经营地址:广州市
         河区华景路 1 号南方通信大厦 9         天河区华景路 1 号南方通信大厦 9
         层,邮政编码:510630。                层东西侧,邮政编码:510630。
  第六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99,713,960
         117,478,800 元。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7,478,800 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99,713,960 股,公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为 : 普 通 股
         117,478,800 股、其他种类股 0 股。     199,713,960 股、其他种类股 0 股。
第五十五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包 括 以 下 内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条   容:......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
         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        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
         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       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其结束时间
         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          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       午 3:00。
         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第七十八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
    条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   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
         当及时公开披露。                 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
         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     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
         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
         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     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
         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
         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   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
         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
                                          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
                                          股东权利。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
                                          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
                                          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
                                          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
                                          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
                                          制。
第八十五 股东大会在选举或者更换两名及     股东大会在选举或者更换两名及以
  条     以上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时,可   上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时,应当
         以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   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独
         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计投票制。   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
         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   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
         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     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
         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
         以集中使用。在累积投票制下,选   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在累积
         举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按以   投票制下,选举董事、非职工代表
         下程序进行:(一)出席会议的每   监事时,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个股东均享有与本次股东大会     (一)出席会议的每一个股东均享
         拟选举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席     有与本次股东大会拟选举董事或非
         位数相等的表决权,每一个股东享   职工代表监事席位数相等的表决
         有的表决权总数计算公式为:股东   权,每一个股东享有的表决权总数
         享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持股总数    计算公式为:股东享有的表决权总
         ×拟选举董事或非职工代表监事     数=股东持股总数×拟选举董事或
         人数。(二)股东在投票时具有完   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
         全的自主权,既可以将全部表决权   (二)股东在投票时具有完全的自
         集中投于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   主权,既可以将全部表决权集中投
         投于数个候选人,既可以将其全部   于一个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于数
         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也可以将其   个候选人,既可以将其全部表决权
         部分表决权用于投票表决。(三)      用于投票表决,也可以将其部分表
         董事或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        决权用于投票表决。
         选人的当选按其所获同意票的多        (三)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可以多
         少最终确定,但是每一个当选董事      于股东大会拟选人数,实行差额选
         或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所获得        举,但每位股东所投票的候选人数
         的同意票应不低于(含本数)按下述      不能超过股东大会拟选董事或者监
         公式计算出的最低得票数。最低得      事人数,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
         票数=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       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
         份总数的 1/2。(四)若首次投票      作废。
         结果显示,获得同意票数不低于最      (四)董事或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
         低得票数的候选董事、非职工代表      事候选人的当选按其所获同意票的
         担任的监事候选人数不足本次股        多少最终确定,但是每一个当选董
         东大会拟选举的董事人数时,则应      事或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所获得
         该就差额董事或非职工代表担任        的同意票应不低于(含本数)按下述
         的监事席位数进行第二轮选举,第      公式计算出的最低得票数。最低得
         二轮选举程序按照本条上述各款        票数=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代表股
         的规定进行。在累积投票制下,如      份总数的 1/2。
         拟提名的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五)若首次投票结果显示,获得
         选人人数多于拟选出的董事、非职      同意票数不低于最低得票数的候选
         工代表监事人数时,则董事、非职      董事、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
         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可实行差额选        人数不足本次股东大会拟选举的董
         举。在累积投票制下,董事和非职      事人数时,则应该就差额董事或非
         工代表监事应当分别选举,独立董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席位数进行第
         事应当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别选        二轮选举,第二轮选举程序按照本
         举。                                条上述各款的规定进行。如 2 位以
                                             上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的得票数相
                                             同,但由于拟选名额的限制只能有
                                             部分人士可当选的,对该等得票相
                                             同的董事或者监事候选人需单独进
                                             行再次投票选举。
                                             在累积投票制下,董事和非职工代
                                             表监事应当分别选举,独立董事应
                                             当与董事会其他成员分别选举。
第一百四 公司设经理 1 名,副经理 3 名,财    公司设经理 1 名,副经理若干名,
  十七条 务总监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财务总监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聘。
第九十九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
  条     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
         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      务。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可连
         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选连任。
第一百四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
  十九条 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六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        监事应当保证公司披露的信息真
 十条    实、准确、完整。                 实、准确、完整。对董事会编制的
                                          证券发行文件和定期报告,监事应
                                          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一百八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 公司应当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
  十九条 证券报》、《证券时报》之一及巨 件的媒体上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
         潮         资        讯       网 要披露的信息。
         (http://www.cninfo.com.cn)为刊
         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
         的媒体。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代表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上事
项最终变更结果以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结果为准。
    二、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0 年 3 月)。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