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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飞数据: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筹资金情况鉴证报告2020-11-13  

                                    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自筹资金情况鉴证报告
                                         华兴所(2020)审核字 GD—323 号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

公司”)截至2020年10月26日止董事会编制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

称“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的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
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
保证专项说明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

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了解、询问、检查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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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上述《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
反映了贵公司截至 2020 年 10 月 26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福州市                      二○二○年十一月十三日




                                  2
附件: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专项说明


    一、编制基础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是广东奥飞数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飞数据”)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而编制的。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奥飞

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82 号),同

意奥飞数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

方案实施。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12,310,848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

行价格为人民币 38.9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79,999,963.52 元人民币,扣除发行费用

9,950,216.33 元人民币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70,049,747.19 元人民币。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华兴
所(2020)验字 GD-087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

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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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人民币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廊坊讯云数据中心二期项目                          34,379.95                 34,379.95
         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3,620.05                 13,620.05
                           合计                                   48,000.00                 48,000.00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
     于上述项目需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
     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
         四、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截至 2020 年 10 月 26 日止,募投项目“廊坊讯云数据中心
     二期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廊坊市讯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2,734,213.08 元人民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募集资金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拟实际投入募集    自筹资金预先       拟使用募集资金置
序号                        总投资额
             投资项目                            资金额            资金金额          投入金额          换自筹资金金额

        廊坊讯云数据中
 1                         343,799,500.00     343,799,500.00     343,799,500.00      2,734,213.08         2,734,213.08
        心二期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
 2                         136,200,500.00     136,200,500.00     126,250,247.19                   -                     -
        偿还银行贷款

        合计               480,000,000.00     480,000,000.00     470,049,747.19      2,734,213.08         2,734,213.08

         鉴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的总投资额,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拟投入以上项目,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经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
     规定编制本说明,所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截至 2020 年 10 月 26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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