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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飞数据: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1-16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冯康先生为公司回购廊坊市复朴奥飞协同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及廊坊市讯云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义务提
供担保,有力地支持了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本次关联担保对公
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且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也不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罗翼、李进一、陈敏
                                                       2021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