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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飞数据: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12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收购天津盘古云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天津盘古云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在天津市武清区建设数据中心
项目,其区位优势突出,并已获建设 12,000 个高功率机柜的数据中心的相关核
准,且其全资子公司天津宸瑞中电科技有限公司已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本次收购完成后即可开展项目建设。
    该项目助力公司实现对京津冀经济圈的全方位布局。
    本次交易能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区域市场优势,整
合优势资源,进一步巩固公司在互联网综合服务方面的优势地位,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
    本次交易价格是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商务谈判确定,并综合考虑了多
方面的影响因素,且与交易对方收购交易标的及其子公司股权的相应价格差异不
大,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在审议上述事项时,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收购天津盘古云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事项。


                                           独立董事:罗翼、李进一、陈敏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