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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飞数据: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2021-07-16  

                        股票代码:300738          股票简称:奥飞数据           公告编号:2021-094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调整后首次授予数量:576.18 万股
   限制性股票调整后首次授予人数:145 人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了调整,现将相关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及调整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李进一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
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
见书。
    2、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公示了《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 2021 年 6 月 24 日至 2021 年 7 月 4 日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7 月 5 日,
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
《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5、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项情况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 148 名激励对象中,有 3 名激
励对象因在知悉股权激励事项后仍有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失去而激励资格,根据
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48 人调整为 145 人,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 582.40 万股调整为 576.18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5.60 万股调整为 143.82 万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 728.00 万股
调整为 720.00 万股。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
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
致。
    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股)   授予总量的比例       当前总股本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黄展鹏       董事、总经理          14.35          1.9931%             0.0376%
          董事、副总经理、
何宇亮                             14.35          1.9931%             0.0376%
            董事会秘书
林卫云    董事、财务负责人         14.35          1.9931%             0.0376%
唐仲良              董事           14.35          1.9931%             0.0376%
杨培锋     董事、副总经理          14.35          1.9931%             0.0376%
龚云峰         副总经理            14.35          1.9931%             0.0376%
谢玮璐         副总经理            14.35          1.9931%             0.0376%
丁洪陆         副总经理            14.35          1.9931%             0.0376%
二、核心业务人员、技术(业
务)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         461.38        64.0806%             1.2089%
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 137 人)
   三、首次授予部分合计            576.18        80.0250%             1.5097%
    四、预留限制性股票             143.82        19.9750%             0.3768%
             合计                  720.00         100.00%             1.8866%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
单、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竭
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经测算,预计未来三年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 7,624.41 万元,2021 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年份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合计
各年摊销限
制性股票费          2,016.71    3,644.84    1,488.71        474.15      7,624.41
用(万元)
    注: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

股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最终各年摊销限制性股票费用并以

审计机构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对公

司财务数据的影响。

    上述测算部分不包含限制性股票的预留部分 143.82 万股,预留部分授予时
将产生额外的股份支付费用。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
所影响,但是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和直接减少公司净资产。而且,若考虑到股权
激励计划将有效促进公司发展,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
费用增加。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认为: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行为已经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本次调整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及《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
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授予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授予调整的内容、
本次授予之授予日的确定以及本次授予的条件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和《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权登记结算等事项。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