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飞数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2021-12-06
证券代码:300738 证券简称:奥飞数据 公告编号:: 2021-123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飞数据”或“发行人”)
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联
席主承销商)”或“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发证券”或“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 16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
业务实施细则(2018 年 12 月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和《创业
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8 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
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奥飞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
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
及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可转债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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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广东奥飞数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
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12 月 7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
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华泰联合证券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可转债
发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
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
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
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63,500.00 万元的部分由华泰联合证券包销。包销基
数为 63,500.00 万元,华泰联合证券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
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
额为 19,050.00 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华泰联合
证券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
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华泰联合证券将调整最终包
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
采取中止发行措施,联席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公告中止发
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
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
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
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
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
次数。
2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
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
资者进行统计。
奥飞数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63,5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已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T 日)结束。根据 2021 年 12 月 1 日(T-2 日)公布的《广
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
下简称“《发行公告》”),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为向所有参加申购的投资者送
达获配信息。现将本次奥飞转债发行申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可转债发行 63,500.00 万元,发行价格每张 100 元,共计 6,350,000 张。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1 年 12 月 3 日(T 日)。
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奥飞转债总计 491,516,500 元,即 4,915,165 张,占本次可
转债发行总量的 77.40%。
三、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可转债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可转债总计为
1,434,830 张,即 143,483,000 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22.60%,网上中签率为
0.0014060128%。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有效申
购数量为 102,049,562,480 张,配号总数为 10,204,956,248 个,起讫号码为
000000000001—010204956248。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在 2021 年 12 月 6 日(T+1 日)组织摇号抽签仪
式 , 摇 号 结 果 将 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 ( T+2 日 )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
数量,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购买 10 张(即 1,000 元)奥飞转债。
四、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类别 有效申购数量(张) 实际获配数量(张) 中签率
3
原股东 4,915,165 4,915,165 100%
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 102,049,562,480 1,434,830 0.0014060128%
合计 102,054,477,645 6,349,995 ----
注:《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 1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 10
张为 1 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 5 张由华泰联合证券包销。
五、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奥飞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六、备查文件
有关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投资者查阅 2021 年 12 月 1 日(T-2 日)刊登
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投资者亦可到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可转债发行的
相关材料。
七、发行人、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华景路 1 号南方通信大厦 9 层东西侧
联系电话:020-28630359
联系人:何宇亮、孙菁青
(二)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禹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
镇 B7 栋 401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56839461、010-56839478
(三)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传辉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43 楼
联系人:但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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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20-66338365
发行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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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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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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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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