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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飞数据:奥飞数据: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1-25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等方面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已
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
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真实、独立、公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现金流量进行审计。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罗翼、李进一、陈敏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