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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飞数据:奥飞数据: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1-25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
审阅,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经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
等方面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聘任的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已完
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
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
和未来审计的需要。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聘任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独立董事:罗翼、李进一、陈敏
                                                          2022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