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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飞数据: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08-26  

                        股票代码:300738           股票简称:奥飞数据          公告编号:2022-056
债券代码:123131           债券简称:奥飞转债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飞数据”或“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
于提请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李进一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法律
意见书。
    2、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公示了《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 2021 年 6 月 24 日至 2021 年 7 月 4 日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7 月 5 日,
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
《关于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5、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
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
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中,17 人因个人原因放弃或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
格,其全部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5.038 万股予以作废;4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原因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 80%,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
绩效考核原因,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 50%,因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原因不
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3.482 万股作废失效,合计作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 28.52 万股。
    三、本次作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 28.52 万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此次作废处理预留已获授尚未归属的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8.52 万股。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
实施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登记结算等事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作
废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4、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