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738 股票简称:奥飞数据 公告编号:2022-063 债券代码:123131 债券简称:奥飞转债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2 年 9 月 16 日; 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401.0068 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的 0.58%;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 127 人;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 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2021 年 7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 数量进行调整。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96.0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1.88%。 4、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5.78 元/股。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127 人,包括公司(含子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 他人员。 6、归属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权益总量的 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24 40% 第一个归属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30% 第二个归属期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48 30% 第三个归属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权益数量占预留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 预留授予权益第一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 个月 50% 个归属期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 预留授予权益第二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 50% 个归属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 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 2020 年同比增长 30%;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 2020 年同比增长 60%; 第三个归属期 2023 年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 2020 年同比增长 90%;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净 利润业绩考核目标中,净利润以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 依据。 公司预留权益分 2022 年和 2023 年2 期授予,对应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2 年 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 2020 年同比增长 60%; 第二个归属期 2023 年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 2020 年同比增长 90%;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净利 润业绩考核目标中,净利润以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 据。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公司只有在规定的考核年度满足实施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指标 时,激励对象才可根据其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按比例予以归属。个人当期归属比 例的计算公式如下: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 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 秀、良好、胜任、不合格、不胜任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评价结果 优秀(A) 良好(B) 胜任(C) 不合格(D) 不胜任(E) 归属比例 100% 100% 80% 50% 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8、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9、禁售期 激励对象通过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额外设 置禁售期,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 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后因职务变化成为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 这部分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后因职务变化成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 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 于提请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李进一先生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 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相应的 法律意见书。 2、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公示了《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 2021 年 6 月 24 日至 2021 年 7 月 4 日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7 月 5 日, 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 《关于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 5、2021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 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 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变动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中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计 128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401.3524 万股,其中 1 名激励对象放弃缴纳限制性股票认购款,该名激励对 象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8,640 股作废失效(其中包含已归属但未登记完成的 3,456 股限制性股票同时作废失效),故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最终归属人数为 127 人, 办理完股票归属登记的股票数量为 401.0068 万股。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对象共计 128 人,可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01.3524 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 (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限制性股 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7 月 16 日,截至 目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 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归属: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 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条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 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自其授予日起至各批次归属 本次归属激励对象符合归属 日,须满足各自归属前的任职期限(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任职期限要求。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 年度 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按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和加回计入当期损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益的股份支付后归属于公司普通 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 2020 年同比增长 30%。 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7,070.61 万 元,上年同期为 11,929.44 万元, 同比增长 43.10%,已达到业绩考 核指标。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根据《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共计 145 人,其中 17 名因个人原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只有在规定的考核年度满足实 因放弃或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施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指标时,激励对象才可根据其个人绩效 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 考核结果按比例予以归属。 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其余 128 人均符合归属资格。 评 不胜 获归属资格中 123 人考核评级均 价 优秀 良好 胜任 不合 任 为 B 级(含)以上,对应归属比 结 (A) (B) (C) 格(D) (E) 例为 100%;4 人考核评级为 C, 果 对应归属比例为 80%;1 人考核 归 100% 100% 80% 50% 评级为 D,对应归属比例为 50%。 属 0% 比 例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 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 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 性股票归属事宜。 公司将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 定为归属日。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期:2021 年 7 月 16 日。 2、归属数量:401.0068 万股。 3、归属人数:127 人。 4、授予价格:5.78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可归属数量(万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获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股) 授数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黄展鹏 董事、总经理 25.83 10.332 40%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何宇亮 25.83 10.332 40% 会秘书 林卫云 董事、财务负责人 25.83 10.332 40% 唐仲良 董事 25.83 10.332 40% 杨培锋 董事、副总经理 25.83 10.332 40% 龚云峰 副总经理 25.83 10.332 40% 谢玮璐 副总经理 25.83 10.332 40% 丁洪陆 副总经理 25.83 10.332 40% 二、核心业务人员、技术(业务) 骨干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 804.582 318.3508 40% 的其他人员(共 119 人) 合计 1011.222 401.0068 40% 注:1、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以上激励对象已剔除离职人员、激励数量已剔除个人业绩未达到 100%归属的部分。 四、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2 年 9 月 16 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401.0068 万股。 本次归属股票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在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后,公司总股 本增加至 690,972,847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 5,948,640.00 股,无限售条件 股份为 685,024,207 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通过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额外设 置禁售期,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 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后因职务变化成为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减持公司股票还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 4、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 这部分在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后因职务变化成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激 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2022 年 8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东奥飞 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0Z0019 号),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 况进行了审验,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由林卫云、龚云 峰、杨培锋等 127 名股票期权激励对象行权,公司增加股本人民币 4,010,068.00 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 690,972,847 元。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验,截至 2022 年 8 月 30 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款 项合计人民币 23,178,193.04 元,全部以货币出资。 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686,962,779 元,股本人民币 686,962,779 元,其中 212,024,808 元注册资本业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出具“华兴所(2020)验字 GD-0087 号”验资报告。其 后,公司根据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及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分别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两次资本公积转增后 贵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 686,960,377 元。另外,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21〕2720 号”核准,贵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了 6,350,000 张可转债,上述可转债截止 2022 年 8 月 30 日因转股减少 294 张债 券,转股数量为 2,402 股,转股后贵公司股本变更为人民币 686,962,779 元。截 至 2022 年 8 月 30 日本次增资事项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及股本均为人民币 690,972,847.00 元。 本次归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办理登 记。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认缴注册资本 股本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名 称 占注册 占注册 出资比 出资比 本次增加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资本总 金额 资本总 例 例 额比例 额比例 限售条 件流通 5,948,640.00 0.87% 5,948,640.00 0.86% 5,948,640.00 0.87% - 5,948,640.00 0.86% 股 无限售 条件流 681,014,139.00 99.13% 685,024,207.00 99.14% 681,014,139.00 99.13% 4,010,068.00 685,024,207.00 99.14% 通股 合 686,962,779.00 100.00% 690,972,847.00 100.00% 686,962,779.00 100.00% 4,010,068.00 690,972,847.00 100.00% 计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归属的股份,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锁定。变动后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根据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0.1087 元/股。 本次归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690,972,847.00 股,若按新股本计算,2022 年 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0.1081 元/股。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 合上市条件。 本次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 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八、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 次实施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登记结算等事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 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 九、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 见; 4、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 的法律意见书; 6、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0Z0019 号)。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