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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飞数据: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3-02-08  

                        证券代码:300738         证券简称:奥飞数据           公告编号:2023-007
债券代码:123131         债券简称:奥飞转债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飞数据”)于
2023 年 2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267 人,其中 65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收入总额为 233,952.72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20,837.6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94,730.69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21 家上市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36,988.75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
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
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
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2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
管措施各 1 次;1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
理措施各 1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
措施各 2 次。
    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诗学,2007 年 4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
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9 月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奥飞数据(300738)、朝阳科技
(002981)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玫,2015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 3 月
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 年 11 月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 年开始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奥飞数据(300738)审计报告。
       拟任项目质量复核人:郭晓鹏,1999 年 7 月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2 年成
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 年 10 月开始从事项目质
量复核,2020 年 1 月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玫、项目质量复核人郭晓鹏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因执业某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项目时存在未能识
  1      杨诗学    2022 年 1 月 19 日   行政监管措施   广东证监局   别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等
                                                                    问题,给予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审计收费为 95 万元,较 2021 年度增加 5 万元。2022 年度审计收
费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
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
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了
解和沟通,对其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核查,一
致认为其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
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
要求,因此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聘任的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聘任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
    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2、独立意见
    经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并具备为上市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聘
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能够真实、独立、公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进行审计。上述
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并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已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
案,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
的审计服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
工作的要求,能够真实、独立、公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进
行审计。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7 日